倍可親

標題: 放言「老百姓給點臉就上房揭瓦」能代表誰? [列印本頁]

作者: versace    時間: 2014-3-10 23:13
標題: 放言「老百姓給點臉就上房揭瓦」能代表誰?
樓主:帝國良民

  瞭望東方周刊【拆遷】#兩會#遼寧代表團小組討論,人大代表,著名畫家馮大中提出,我們還應立一個「動遷法」。拆遷要天價的,該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給點臉就上房揭瓦了。毛時代,誰敢說不字?北方重工集團董事長耿洪臣馬上表示反對:財產權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立什麼法也不能說拆就拆了。(瞭望東方周刊3月9日)

  名不見經傳的「著名」畫家馮大中這回終於能「著名」一番了,但不是因為他的畫,而是作為所謂的人大代表信口雌黃。照講這個人民從來不知道來歷的代表要議政最好還是基於自己的專業好了,這樣也不至於隔行隔山一般的說些不著邊際的外行話或者胡話獻醜;就說這個拆遷,天知道這個畫匠先生摻和什麼?難道是想彰顯自己代表人民說話?顯然他所謂「老百姓,有的給點臉就上房揭瓦了」,讓老百姓也就是他代表的人民們很不爽,老百姓揭瓦也是揭自己家的瓦,沒見過誰敢揭官府的瓦,這馮代表也真矯情,想溜須拍馬討好權貴也不是這副德行,不如多畫點正能量的宣傳畫更讓領導省心。

  馮代表雖然只是一個畫匠,但顯然卻操著領導的心,而且說起狠話來遠比主子張揚和直白,說出了領導想說卻不敢說的話,甚至還要立法來鉗制在拆遷中本來就處於弱勢的老百姓。眾所周知,在房地產作為拉動GDP政績並成為支柱產業的同時,與開發商勾結賣地而形成的土地財政儼然已經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在賣地的過程中,拆遷不可避免,但政府作為強勢的一方,基於利益與開發商勾結在了一起,屢屢發生並暴露於公眾視野里的一樁樁暴力血腥野蠻的強拆事件,可謂觸目驚心。馮代表掛著人民代表的牌子,要為強勢一方、為開發商們立法遏制弱勢一方,豈不是瞎了眼嗎?在有著政府公權力背景的強大的拆遷方,有幾個老百姓能上房揭瓦?

  涉及到公民合法財產的事宜,其本質就是公民的合法權益和利益,物權法也有明確的規定,政府更不能帶頭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常識,試想一個社會,公民的合法財產權都得不到保障,甚至都能立法被公權力任意踐踏,那老百姓還有安全感嗎?可這個馮大中代表卻大言不慚的提出應該對老百姓「該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理由更是荒唐至極:「毛時代,誰敢說不字?」,馮代表儼然一副文革流氓的嘴臉,公然蔑視公民的基本人權,仍然還在留念那個老百姓不敢對濫權者說「不」的時代,其醜惡嘴臉暴露無遺。與其如此,馮代表何不幹脆提議立法規定政府搶劫公民財產合法化?免得一天到晚處心積慮的玩弄花樣。

  所以這個馮大中代表不清楚到底代表了誰?至少一句「老百姓給點臉就上房揭瓦」的話凸顯其並不代表老百姓,當然也就不能代表人民,幸好當場的另一代表駁斥了他,「財產權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立什麼法也不能說拆就拆」,相信會場里稍有良知和文明社會常識的代表都會反感這位偽劣代表的謬論。這個缺乏基本公民權利常識和現代文明素質的狗屁代表,竟然堂而皇之的坐在廟堂之高參政議政,實在有辱「代表」二字。

  馮代表幸好不是官員,否則豈不是禍國殃民,但雖然只是一個三流的畫匠,建議其最好不要老惦記著「毛時代誰敢說不字?」或者對老百姓「該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這般淫威,你也可以咬牙切齒的罵「老百姓給點臉就上房揭瓦」,也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真的是人民代表,你只能代表自己家裡的茅坑,在老百姓的眼裡,你連狗屁都不是。
作者: versace    時間: 2014-3-10 23:14
這種人大代表怎麼選上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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