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移民法官批准了601豁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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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3-9-5 06:24
標題:
移民法官批准了601豁免申請
我們的客戶之前由另外一位 「王律師」 (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與本所毫無關聯)代理她的政治庇護申請。庇護辦公室把她的案子轉到了移民法庭。移民法官繼而拒絕了她的申請。原因是不充足準備及證詞前後矛盾。案件最終上訴到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而此時,客戶與一位美國公民結了婚。移民上訴委員會(BIA)決定案件發回重審,並允許她申請綠卡調整身份。然而,在發回重審時,她的第二位代理律師沒有法庭經驗,回答不上移民局關於她庇護案件的發問。移民法官批准她再次換律師,我們由此代理了這個案件。在第一次開庭時,法官判定客戶幾年前申請B-2簽證時撒謊,要求客戶申請601 豁免。
601豁免是給予那些被認定犯罪,非法居留,或移民/簽證詐騙而不得進入美國的申請人一個申請居留或進入美國的程序。 由於客戶申請B-2簽證時撒了謊,她符合601豁免的申請人類型。
起初,我們粗略地回顧客戶的案件,認為申請601豁免的佐證非常軟弱。我們與客戶及其丈夫開會,找到了強調的理由和突破口。之後收集了證據。申請有了充分的文件支持,移民法官不到30分鐘批准了豁免的申請和客戶的綠卡申請。
你有601豁免的問題嗎?需要申請601豁免嗎?請諮詢我們。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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