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國土局回復40年房產權:不要考慮的太長遠!(圖) [列印本頁]

作者: shishangxiu    時間: 2013-8-13 15:34
標題: 國土局回復40年房產權:不要考慮的太長遠!(圖)
  

  【"神回復"】網友問:閬中商品房產權都才40年,是否意味著現在當一次房奴,40年後還要當一次房奴?四川閬中市國土資源局的官方網站"神回復":40年後,我們是不是還存在這個世界,不要考慮太長遠了……(轉)


作者: 新鮮人    時間: 2013-8-15 04:25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3-8-15 04:37 編輯

正確的答覆應該是: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我見過的幾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別為38,47,58!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這個問題是焦點,因為現在國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權法》,其中會有關於使用年限的條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讓金,收多少,正在討論,尚無定論。但是一個原則:官不與民爭!而且大型住宅區,政府不會亂來的,不然老百姓還不造反!

房屋僅40年使用權的說法,顯然是違法的!!!。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