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dai 發表於 2013-2-20 23:48 所以,還是把誨人和「毀人」弄清楚,畢竟法律程序和一些法律辭彙並不難搞請。 ...
·八戒· 發表於 2013-2-21 22:48 第五條 代表受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者選舉單位有權依法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被罷免的代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1 14:59 樓主等等們硬是要將被罷免和被終止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捏到一起去,進行他們的笑話進行時,好啊好啊實在忍俊 ...
不要激動!人大代表的資格被罷免和被終止是兩個不同概念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1 23:43 薄熙來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級的全國人大代表,其罷免的程序竟然連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都不知情,這本身還不 ...
·八戒· 發表於 2013-2-22 00:29 人大代表人人平等,並不需要委員長都事先知道啊。 再者,吳本人絕對不可能說那樣的「原話」,這種小道消 ...
格林 發表於 2013-2-22 01:50 人大代表人人平等,並不需要委員長都事先知道啊。 哦,看來中國的人大委員長都是酒囊飯袋。對手下的事是 ...
·八戒· 發表於 2013-2-22 02:10 如果委員長出來「制止」那才是問題呢?不該他管的事他為什麼要管呢?
格林 發表於 2013-2-22 02:26 嗬嗬,原來人大的事不該委員長管,該溫總理管。
·八戒· 發表於 2013-2-22 03:07 「公告」這個事兒由人大里的秘書處負責,委員長難道去貼告示么?
laodai 發表於 2013-2-21 06:02 可惜了!還是有人不知天高地厚,處處以「毀人」者自居,網路為你提供了這個功能嗎?倍可親允許網友間互「毀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1 07:43 薄熙來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級的全國人大代表,其罷免的程序竟然連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都不知情,這本身還不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1 07:53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薄熙來的代表資格終止 ...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3-2-21 08:13 呵呵,這跟賣弄茴香豆的「茴」字有多種寫法有何不同?
·八戒· 發表於 2013-2-21 08:29 人大代表人人平等,並不需要委員長都事先知道啊。 再者,吳本人絕對不可能說那樣的「原話」,這種小道消 ...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21 14:30 胡溫就是這樣的帶頭無法無天,才把中國搞的腐敗的一塌糊塗。
chunnj555 發表於 2013-2-22 02:36 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是否符合自身的國情,就要看這個政府是否善待了全體國民。不論毛左、鄧右和現今的胡溫、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2 08:27 無知無畏,開始無恥了?正如好啊好啊再貼中所料,再接再厲發揚光大吧!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2 08:25 好笑?可笑,你如何知道吳不知道呢?這麼明顯的錯誤都存在的帖子,造謠生事的可能性非常大。 ...
不深不淺 發表於 2013-2-22 11:59 是溫胡要搬到薄??? 還是另有人要搬到薄。 想一想搬到薄誰獲利最大???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2 11:48 哈哈,你整天與最廣大的中國人民為敵,侮辱中國人民的偉大領袖,靠造謠罵人為能事,還說別人造謠?你是誰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1 19:48 哈哈,你整天與最廣大的中國人民為敵,侮辱中國人民的偉大領袖,靠造謠罵人為能事,還說別人造謠?你是誰 ...
powellst 發表於 2013-2-22 15:38 你小子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已,你啥時候代表最廣大的中國人民了?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2 11:56 請拿出證據來,吳絕對沒說這樣的話。不然,邊上涼快去。
格林 發表於 2013-2-22 05:11 哦,原來秘書處的權力是最大的。不用經過委員長就可以貼公告。 聽你一言,我還真佩服當年毛澤東的那些秘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2-22 11:05 但不可不知道,他有權開除秘書。秘書無權開除委員長。
老法師 發表於 2013-2-22 17:20 請拿出證據來,吳絕對說這樣的話。不然,邊上涼快去。 ZT
·八戒· 發表於 2013-2-22 20:45 法是最大的,人大依法公告,不是依委員長公告。
·八戒· 發表於 2013-2-22 21:19 吳自己並沒有發言,任何「朋友」的發言都不能代表吳的發言。就這麼簡單。 並不是自稱「朋友」的帖子就是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2 16:55 好啊好啊以事實揭發的就是與中國人民為敵,在和平時期餓死、整死均為數以千萬計的中國人的農民痞子毛漢奸 ...
老法師 發表於 2013-2-22 17:04 胡編亂造一段吳邦國的講話, 只能騙騙幾個低能。 開除薄熙來黨籍, 公職, 移送司法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 ...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3-2-22 08:32 中國召開人大常委會議 網上公開信吁解釋罷免薄熙來是否合法 http://www.radioaustralia.net.au/chinese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2 23:28 你可以跟那個嚎啊嚎一樣,保留你不信的權力,但別人也有相信的權力。吳這條講話,網上流傳有一段時間了, ...
·八戒· 發表於 2013-2-23 01:24 網上流傳的東西多了,委員長如果整天闢謠,別干別的了。再者,這樣的流傳只有你這樣的人才感興趣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3 02:31 你不感興趣可以不進來看呀。你一進來不就增加了我的人氣了嗎?
·八戒· 發表於 2013-2-23 02:50 你的人氣?
格林 發表於 2013-2-23 00:02 嗯,美國之音還報道過紐時揭露的溫家斂財27億美元的事吧?我寧可相信這27億的報道是真的,你怎麼不提一下 ...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3-2-23 09:42 主題應是人大和薄熙來,別跑題。居然向人大網上公開信吁解釋罷免薄熙來是否合法的公開信,被簽名者自己不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2 08:30 絕對不一樣,好啊好啊已經說的非常清楚了,一個是罷免;一個是終止。法律概念不一樣,啟動的程序不一樣。 ...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3-2-22 18:33 臉皮比城牆還厚。看到自己的爛帖子點擊率不高就去大罵版主,要求加精。竟然還威脅版主,如果不照你的意思 ...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3 15:14 你姍姍來遲,遲到了? 農民痞子毛漢奸,毛左,等等好啊好啊所說的這些詞,那個缺乏事實支持?都是有著鐵 ...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2 23:41 網友果然說得沒錯。你已經病入膏肓——以前見毛就咬,現在是見人就咬。 你不是口口聲聲說你懂法律嗎?毛 ...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3-2-23 12:46 吳委員長是誰?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2-23 06:25 我發的帖子不是我的人氣莫非是你的人氣?不服氣你也可以發個主帖呀。投桃報李,我也會去捧場的。 ...
·八戒· 發表於 2013-2-25 20:55 如果回帖都是磚頭,這樣的「人氣」也就是你願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