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阿姨 發表於 2013-2-16 14:53 謝謝!
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3-2-17 00:01 北平市警察局為呈報沈案經過紀要致內政部警察總署代電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 ...
小辣辣 發表於 2013-2-17 06:10 對現在還活著的受害者,請給以必要的尊重。不要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