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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浙江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前司機涉貪案開審 [列印本頁]

作者: 大千世界    時間: 2012-6-29 00:57
標題: 浙江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前司機涉貪案開審

2012年06月28日 02:53     來源:中新網   

【僑報網訊】浙江外逃女巨貪楊秀珠的司機楊勝華涉嫌貪污、挪用資金案28日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現年50歲的楊勝華文化程度高中,他曾在溫州市規劃局為時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的楊秀珠做司機,在楊秀珠的庇蔭下,后升任國有的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職。

2003年4月,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因貪污案發外逃,此前她還擔任過溫州市長助理、溫州市副市長。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達2.532億元人民幣。當年,中國有關方面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她發出「紅色通緝令」。

楊秀珠外逃后。楊勝華而後也逃往國外。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後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6月,楊勝華利用擔任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的職務便利,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假意出資人民幣800萬元,虛構產權交易,從而獲得現代市政公司股份,后經工商變更登記使其本人成為該公司持股600萬佔75%股份的股東。

2000年8月,楊勝華利用擔任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再次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由現代市政公司在現代城建公司擔保下向銀行貸款人民幣400萬元用以假意出資、虛構產權交易,獲得現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現代城建公司持股400萬佔80%股份的股東。

此外,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間,楊勝華還多次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人民幣3316萬元,后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人民幣1000萬元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現代市政公司的增資。同月28日,該1000萬元人民幣收回。

公訴機關認為,楊勝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和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假意出資和虛構產權交易,將國有公司股權佔為己有,貪污國有財產數額巨大;還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數額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今天的庭審現場,楊勝華表示「指控事實和罪名都是對的,我不懂法,所以才會產生這一系列的犯罪行為,今天站在這裡,願意接受法院的嚴正審判。」

(編輯: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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