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今晚罷工吧 [列印本頁]

作者: 自由之靈    時間: 2012-6-18 05:09
標題: 今晚罷工吧
去哪兒撮一頓。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12-6-18 11:14
勞工沒有罷工的權利
作者: 怎麼也飛不高    時間: 2012-6-18 12:34
ManCreatedGod 發表於 2012-6-18 11:14
勞工沒有罷工的權利

勞工沒有罷工的權利?是在前蘇聯,還是在中國,或者北朝鮮?
作者: 雲海暖流    時間: 2012-6-18 15:41
如果是在中國,憲法還不允許罷工呢。毛澤東把罷工合法性,寫入憲法。可被老鄧給刪除了。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2-6-18 19:25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2-6-18 02:41
如果是在中國,憲法還不允許罷工呢。毛澤東把罷工合法性,寫入憲法。可被老鄧給刪除了。 ...

在我們美國,不許罷工是不需要憲法的,憲法可以給罷工自由,但法官有解釋憲法的權利,只要法官不給罷工權利就行了。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12-6-19 01:32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2-6-18 02:41
如果是在中國,憲法還不允許罷工呢。毛澤東把罷工合法性,寫入憲法。可被老鄧給刪除了。 ...

應該是婚姻法給與勞工罷工的權利吧?
作者: 自由之靈    時間: 2012-6-19 10:23
ManCreatedGod 發表於 2012-6-17 22:14
勞工沒有罷工的權利


當牛作馬一年了,就罷工一天嘛
作者: 自由之靈    時間: 2012-6-19 10:25
怎麼也飛不高 發表於 2012-6-17 23:34
勞工沒有罷工的權利?是在前蘇聯,還是在中國,或者北朝鮮?

此勞工非彼勞工也~
作者: 自由之靈    時間: 2012-6-19 10:27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2-6-18 02:41
如果是在中國,憲法還不允許罷工呢。毛澤東把罷工合法性,寫入憲法。可被老鄧給刪除了。 ...

老鄧有些事做得不如毛漂亮。
作者: 雲海暖流    時間: 2012-6-19 15:26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12-6-19 10:27
老鄧有些事做得不如毛漂亮。

是啊。憲法是一國之根本大法,至少也當合理點。

毛對官員比較嚴厲。常常搞運動讓他們不舒服。不過,有些運動被擴大化了,產生了些副作用。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2-6-22 06:06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2-6-17 23:41
如果是在中國,憲法還不允許罷工呢。毛澤東把罷工合法性,寫入憲法。可被老鄧給刪除了。 ...

憲法哪條說「不允許罷工」了?
作者: 希夷微    時間: 2012-6-22 08:31
催肥 發表於 2012-6-22 06:06
憲法哪條說「不允許罷工」了?

「八二」憲法將「七五」憲法、「七八」憲法中「罷工自由」的條款取消了。
作者: 自由之靈    時間: 2012-6-22 09:11
希夷微 發表於 2012-6-21 19:31
「八二」憲法將「七五」憲法、「七八」憲法中「罷工自由」的條款取消了。 ...

美國好像是政府僱員不可以罷工。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2-6-22 09:12
希夷微 發表於 2012-6-21 16:31
「八二」憲法將「七五」憲法、「七八」憲法中「罷工自由」的條款取消了。 ...

「取消」和「不許」是兩個概念吧?


作者: 希夷微    時間: 2012-6-22 11:33
催肥 發表於 2012-6-22 09:12
「取消」和「不許」是兩個概念吧?

取消罷工自由,就是不許有罷工的自由。至於你非要咬文嚼字的話;請向人大常委會申請釋法!
作者: 希夷微    時間: 2012-6-22 11:39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12-6-22 09:11
美國好像是政府僱員不可以罷工。

同理,至少黨章上中國共產黨是代表工人階級的,難道自己罷自己的工嗎?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2-6-22 12:21
希夷微 發表於 2012-6-21 19:33
取消罷工自由,就是不許有罷工的自由。至於你非要咬文嚼字的話;請向人大常委會申請釋法! ...

你這不符合邏輯,「取消」說明不需要特地註明,「不許」那是另一回事了。這不是咬文嚼字,而是正確理解。

法律上的是,只要沒有明確禁止的,你就不能理解為「不許」。
法律沒說我們有「吃飯睡覺拉屎」的自由,對吧?你覺得需要釋法后你再吃嗎?






作者: 雲海暖流    時間: 2012-6-22 16:01
本帖最後由 雲海暖流 於 2012-6-22 17:55 編輯
催肥 發表於 2012-6-22 06:06
憲法哪條說「不允許罷工」了?


1975年,1978年《憲法》則明確規定了罷工自由,1982年《憲法》則又取消了罷工自由內容. 這也就意味著事實上的不允許. 罷工權並沒有得到憲法確認和支持。

反過來問,如果是允許,那麼為什麼要把允許條文拿掉呢?
作者: 雲海暖流    時間: 2012-6-22 17:38
本帖最後由 雲海暖流 於 2012-6-22 17:54 編輯

毛澤東:我主張加一個罷工自由,要允許工人罷工

1954年憲法沒有規定工人的罷工權利。此前,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工會法,也沒有對罷工問題作出規定。第一次提出將「罷工自由」寫入憲法,是1956年11月15日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講話》如此說道:

「民主是一個方法,看用在誰人身上,看幹什麼事情。我們是愛好大民主的。我們愛好的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大民主。……現在搞大民主,我也贊成。你們怕群眾上街,我不怕,來他幾十萬也不怕。……無產階級發動的大民主是對付階級敵人的。民族敵人(無非是帝國主義,外國壟斷資產階級)也是階級敵人。大民主也可以用來對付官僚主義者。我剛才講,一萬年以後還有革命,那時搞大民主還是可能的。有些人如果活得不耐煩了,搞官僚主義,見了群眾一句好話沒有,就是罵人,群眾有問題不去解決,那就一定要被打倒。現在,這個危險是存在的。如果脫離群眾,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農民就要打扁擔,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學生就要鬧事。凡是出了這類事,第一要說是好事,我就是這樣看的。

「早幾年,在河南省一個地方要修飛機場,事先不給農民安排好,沒有說清道理,就強迫人家搬家。那個庄的農民說,你拿根長棍子去撥樹上雀兒的巢,把它搞下來,雀兒也要叫幾聲。鄧小平你也有一個巢,我把你的巢搞爛了,你要不要叫幾聲?於是乎那個地方的群眾布置了三道防線: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婦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壯年。到那裡去測量的人都被趕走了,結果農民還是勝利了。後來,向農民好好說清楚,給他們作了安排,他們的家還是搬了,飛機場還是修了。這樣的事情不少。現在,有這樣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無憂,可以橫行霸道了。這樣的人,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該當,我最歡迎。而且有些時候,只有打才能解決問題。共產黨是要得到教訓的。學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樣的事情,同志們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學生要到北京請願,一個列車上的學生在四川省廣元車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個列車上的學生到了洛陽,沒有能到北京來。我的意見,周總理的意見,是應當放到北京來,到有關部門去拜訪。要允許工人罷工,允許群眾示威。遊行示威在憲法上是有根據的。以後修改憲法,我主張加一個罷工自由,要允許工人罷工。這樣,有利於解決國家、廠長同群眾的矛盾。」(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通鑒·第一卷·1949-1956》,紅旗出版社,1994年)

毛澤東的這一提議到了75年第二部憲法時才被寫進的,那可是所謂的文革時代。78憲法:「罷工自由」被保留了下來。

1982年再度制憲. 在憲法修改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胡喬木解釋說,由於工人和國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罷工不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所以,罷工自由的規定不予保留。反罷工的認為:首先,罷工是資本主義國家工人對付資本家、反抗壓迫的手段,社會主義國家工人不應該有罷工;其次,罷工不僅影響生產,還會影響社會秩序,安定團結,對「四化」建設不利;最後,資本主義國家也不是隨便可以罷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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