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開庭當天為客戶贏得和解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12-3-24 04:03
標題: 開庭當天為客戶贏得和解
很多我們的讀者可能不知道除了辦理移民案件外,我們事務所也辦理刑事案件。

最近我們的一位客戶在加州的法庭有一項嚴重的指控。如果被定罪,她也許會被遞解出境,與她的丈夫及女兒分開。在聘請我們代理她的案件之前,另一家律師事務所曾經代理過這個案件,但是無法為客戶爭取到好的結果。我們在審判前不久被聘請,並請了私家偵探且在審判前發出傳票。我們已經準備好要審判這個案件。之後我們跟地方檢察官聯絡嘗試和解這個案件。但是地方檢察官拒絕給我們一個可以接受的和解條件,堅持要讓陪審團來判定我們的客戶有罪。第一天我們在等候法庭空出可以開始進行審判時,地方檢察官非常固執且拒絕我們要求的和解條件。第二天,我們在繼續等待的時候,檢察官終於知道我們是很認真的。於是,他給了我們一個很合理的認罪條件。客戶認了一個很輕的「遊盪罪」,不需要進監獄而且罰金低於200美元。最重要的是,這個罪不涉及道德品質,不會因此而影響她的移民身份,客戶非常高興。

如果你有刑事案件,特別是可能影響你移民身份的案件,歡迎向我們預約諮詢。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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