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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港報 蔡英文拿什麼「營救陳水扁」? [列印本頁]

作者: 流水線    時間: 2011-12-20 12:01
標題: 港報 蔡英文拿什麼「營救陳水扁」?
香港《大公報》16日刊出評論《蔡英文拿什麼「救扁」?》。評論說,有爆料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曾向美官員表達「救扁計劃」。在月初首場2012「候選人」辯論會中,蔡英文同樣提及準備透過民意,為陳水扁爭取重審。蔡英文的一言一行,台灣島內民眾看得清清楚楚。民進黨至今與扁貪腐集團糾纏不清,恐難釋除選民疑慮。
  文章摘編如下:
  「維基解密」最近爆料,指2009年期間,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向美國在台協會官員表達「救扁計劃」。她認為當時陳水扁的羈押期已超過法律規限,準備透過民意,表達對司法體系的質疑,為陳水扁爭取重審。此消息再度引起人們對「蔡英文是否特赦扁」這個議題的關注。
  陳水扁雖因弊案纏身而在三年前就退出了民進黨,但他與民進黨多年來的淵源卻不會隨著其退黨就一刀兩斷。扁女陳幸妤就曾叫囂「民進黨里誰沒拿過我爸的錢」。如今圍繞在蔡英文身邊的競選團隊更有不少人就是扁昔日的親信愛將。可見,扁雖淪為階下囚,但其影響力則如幽靈般潛藏在民進黨內。因此,人們難免懷疑,如果民進黨再掌「政權」,會如何處理扁案?根據島內「赦免法」,台灣地區領導人可對已判罪定讞之案件給予特赦。蔡英文屆時是否會利用手中特權予扁方便,已不是一個茶餘飯後的八卦議題,而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和司法問題。
  自蔡英文宣布參選以來,在媒體訪問和辯論會中曾被動談到扁案,態度雖然依舊是模稜兩可,但字裡行間所透露出的一些信息卻不容忽視。她早前在接受英國BBC專訪時表示「會根據民意訴求來決定是否對審判過程提出司法複核」。乍聽之下,以民意為依歸,合情又合理,但細究之後就會發現此言甚為荒唐。若一件案子要進入司法複核程序,應是案件之原告或被告不服判決而提出相關要求。在扁案中,則應由檢察機關或扁案被告提出司法複核,並非由民意決定,更非由蔡英文拍板。此外,何為「民意」?眾所周知,由於台灣政治光譜兩極化的緣故,使島內民眾對扁案的看法也趨向兩極化。屆時稍不小心,扁案就會成為激化藍綠民眾矛盾的導火線。試問,蔡英文將如何收拾此亂局?
在月初首場2012「候選人」辯論會中,蔡英文在回答問題時表示,扁案在審理過程有一些令外界質疑的地方,希望在後續的司法審判,能夠把前面的這些瑕疵補正,公正的審判是目前最重要的問題。蔡英文此番言論暗示了扁案的審訊有不公平之處。島內有分析認為,這可能是為特赦扁作鋪墊。這種懷疑不無道理。過去島內領導人行使特赦的案例可分三大類型:一是對台灣有大功者,澤被其後人;二是特赦思想行為超越時代的;三是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理由是「其情可憫」。但扁顯然不屬於以上三例。蔡英文只好質疑「程序有瑕疵」,為放扁製造氣氛和理由。
  「維基解密」的爆料是真是假,外界無從得知。倒是蔡英文的一言一行,島內民眾看得清清楚楚。民進黨至今與扁貪腐集團糾纏不清,恐難釋除選民疑慮。(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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