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支教女生被輪姦」造謠者被抓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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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dai
時間:
2011-11-17 14:34
標題:
「支教女生被輪姦」造謠者被抓的警示
千龍網 2011-11-16
在海南省公安廳的指導下,白沙縣公安局經縝密偵查,不懈努力,現已查獲發出「海師在白沙支教女生被灌醉、輪姦」的造謠發帖人,目前正進一步調查中。(11月15日南海網)
散布「支教女生被輪姦」,不但嚴重侵犯了這名支教女生的名譽權,對於支教女生所在單位,也構成了負面影響,在社會上也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因此,發帖者被抓,完全是咎由自取,其即將受到的懲罰,也是其罪有應得。造謠者被抓,也足以讓聞者戒。我們不能圖一時之快,在網路上隨意發布不實消息或不負責任的言論,因為這不是負責任的公民的擔當,是要承擔民事和法律責任的。
近年來,由於網路傳輸的迅速、便捷,網路成為人們交流的重要陣地,也成為消息傳播的重要渠道。然而,一些無聊的人或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網路上隨意發布不實消息或不負責任的言論,導致引起了社會的混亂和恐慌。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讓網路消息的真實性嚴重打折,不利於網路的健康發展。由「支教女生被輪姦」造謠者被抓,給我們帶來了幾點警示:
其一,網路雖然是虛擬的,但網路兩頭的我們卻是真實的。網上曾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在網際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可見,在網路上,網民可以隨意隱瞞自己的身份。而正是身份的隱蔽,讓一些網民變得肆無忌憚,他們在網上肆意造謠,隨意發布不負責任言論,傷害了網民感情的同時,也嚴重傷害了網路,影響到網路的健康發展。
其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多年前,我國偉大的政治家、軍事家陳毅曾寫過一首《七古·手莫伸》,文中寫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黨和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這是對官員廉政的提醒。如今用在網路上,同樣適用。在電腦上,我們的手不能亂伸,隨意亂敲鍵盤,讓謠言滿天飛,讓不負責任的言論瀰漫網路。因為有網民在監督,有監管機關在監督,肆意造謠和發布不負責任的言論后,最終是「萬目睽睽難逃脫」。維持網路和社會秩序,除了道德的自我約束外,還有法律的管束。
其三,作為載體的「網路」,是否應該為謠言的發布和傳播承擔責任?雖然網路是虛擬的,但網路卻又是有「實體」的,這個實體就是網站、論壇、博客、微博等,是它們為人們提供了瀏覽閱讀、發布文字的載體和便利,謠言從這些網路載體上發布和傳播,這些網路載體,是否應該承擔民事和法律責任呢?
「海師支教女學生被灌醉輪姦」的消息被指為謠言后,發布該謠言的微博網站發表聲明稱,發布這條帖子的用戶多次發布謠言,因此被暫停發布和被關注功能半年。這種「懲罰」對於造謠者來說一點作用都不起。暫停發布,造謠者可以另起爐灶,重新註冊。而暫停被關注功能,則一點意義都沒有。所謂的被關注功能,只是網站對用戶的一種獎勵措施,除了那些有沽名釣譽心理的網民,恐怕沒有人會把「被關注」當回事。而作為謠言發布和傳播載體的網站,並沒有受到任何的處罰,甚至連「提醒」都沒有。這說明我們的制度還不健全。網路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提供了充足的空間,但是,我們應該將言論自由建立在符合道德和法律的基礎上,而不是隨意捏造事實,或者罔顧事實,肆意發泄個人內心的不滿。虛擬只是的網路,作為網民,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由於發布的便捷,傳播的迅速,網路謠言比傳統的社會謠言影響範圍更廣,危害程度更大,因此,必須制止或阻止網路謠言的發布和傳播,這樣才能還一個健康乾淨的網路,也才能還我們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
作者:
weihua99
時間:
2011-11-17 14:51
招搖者應該負法律責任。
作者:
平凡的鵝卵石
時間:
2011-11-17 17:20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作者:
laodai
時間:
2011-11-17 20:28
微博網站發表聲明稱,由於用戶多次發布謠言被暫停發布和被關注功能半年,這樣的"懲罰"是許多論壇常用的辦法,實際上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一點用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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