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惡人就是惡人,無論他是不是漢人!(對付惡人的法子也差不多的,維護治安,追緝逃犯,是當地警方的責任。有些漢人很天真 -- looks like a baby, so innocent:),還勸架呢!讓人殺了,還嗚嗚哭,說「同胞咋這樣呢」,哈哈!:))(殺人的是職業黑社會 -- 他們殺人之前先關燈便是明證;他們的生存的方式估計就是敲詐當地漢人商家,勒索「保護費」 -- 與飯館老闆娘的爭執大概就是關於保護費的。)(肯亞是前英國殖民地,其治理在非洲算好的;二十世紀初時有段時間當地土人找到了生財之道:做海盜劫持過往商船,當時美國海軍還很年幼,組成人員主要是退役皇家海軍來的雇傭兵,但年幼的美國海軍也把海盜治理好了,方法就是上岸把海岸線往內五十邁全部殺光了。過了一個多世紀,比鄰的索馬利亞又找到了同一個生財之道:)。)
自找的!天下本沒有什麼「同胞」這種東東 -- that's simply a delusion, and this family is simply fooled by themselves!(Well, 您總是可以說漢奸政權洗腦啊啥的,但要讓人把腦子洗好也得您自己傻才成啊 -- 沒看見漢奸政權自己的各種窮凶極惡嗎?人自己幹嘛從來不像洗過腦的樣!)(如果被害的是老闆娘,那麼還情有可原,畢竟是自己討生活,出點這種事是屬於「職業風險」 -- 跟政治家/政客/politician 一樣,被殺是職業風險。一個吃飯的,去勸個什麼架?! -- That's looking for trouble!正確的做法是:首先保證自己安全,把婦孺老小儘快疏散 -- evacuation -- 到車裡去是最好的!其次,做一個好公民/好市民,能錄音錄像保留證據就已經是非常好的公民/市民了!而且做的過程要注意安全!要盡量保證安全距離!比這更牛逼的話,就要求非常高的技術水平,法律資源和江湖經驗了,如果有那個的話,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可以主動出手把那幾個打傷,解除他們繼續行兇的能力即可 -- again, this is not somebody like a regular Joe should try!而且這麼干也不會是去勸個什麼架!就是直接用刀最好用槍把這幾個全部打傷 -- 要技術的,打死了也會很麻煩的。這個是常識,連警方追逃犯都不會貿然拿捕的,對方稍微表現出一點不遜,就會先打傷了再說的,這個竅門老警察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