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8)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9樓 myreg ] 發表於 2020-3-1 01:51
一般情況,采個尿也不需要什麼資質,不讓檢查說明有問題
回復 舉報 [ 8樓 一九十一者 ] 發表於 2020-2-29 08:36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回復 舉報 [ 7樓 TrumpD ] 發表於 2020-2-29 06:18
很簡單嘛,做個類比,如果一個法醫帶著不具備資質的普通公民採集的血樣和鳥樣能否作為合法的證據?如果能,就是孫楊的錯。如果不能,只能怪你執法機構胡求來,自己丟人。
回復 舉報 [ 6樓 虎傑克 ] 發表於 2020-2-29 01:59
做賊心虛
回復 舉報 [ 5樓 {[MM]} ] 發表於 2020-2-29 01:20
在法律上,程序與實體同樣重要。如果程序不正確,就應該無罪。
回復 舉報 [ 4樓 yanyandeyi ] 發表於 2020-2-29 00:56
孫藥罐
回復 舉報 [ 3樓 赫雷 ] 發表於 2020-2-29 00:42
欲蓋彌彰
回復 舉報 [ 2樓 YellowTiger ] 發表於 2020-2-29 00:23
明顯不過。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5 09:35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