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24)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104.174.x.x) ] 發表於 2019-11-21 22:15
嚴懲殺人惡魔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104.174.x.x) ] 發表於 2019-11-21 22:14
嚴懲殺人嚴魔
回復 舉報 [ 23樓 遊客 (45.29.x.x) ] 發表於 2019-11-21 11:15
只要高喊民主自由,暴徒可以殺人放火,燒死不同意見的路人老人。 香港的外籍法官只判殺人放火犯100美元保釋金。。。
回復 舉報 [ 22樓 遊客 (216.165.x.x) ] 發表於 2019-11-21 10:47
如此殺人惡魔,香港法官避重就輕並允許保釋,是縱容犯法,與殺人同謀何異?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45.20.x.x) ] 發表於 2019-11-21 09:44
標題黨!這兩個人不是點火的暴徒。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124.171.x.x) ] 發表於 2019-11-21 07:13
比IS國還殘暴!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144.138.x.x) ] 發表於 2019-11-21 05:31
為何又保釋,香港法官是罪犯的頭目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144.138.x.x) ] 發表於 2019-11-21 05:30
為何又保釋,香港法官是罪犯的頭目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49.181.x.x) ] 發表於 2019-11-21 03:52
香港人的命真不值錢。在澳洲燒個樹都比在香港燒個人判的重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69.168.x.x) ] 發表於 2019-11-21 02:00
這對夫妻螞蟻上身了。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72.142.x.x) ] 發表於 2019-11-21 00:56
好像這裡有點誤解,從報道里看,這兩個人不是澆液體和點火的人。或者說目前沒有證據是他們。他們目前為止只是當時在場鬧事的。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3.163.x.x) ] 發表於 2019-11-21 00:28
縱容刑事犯罪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74.230.x.x) ] 發表於 2019-11-21 00:07
民主就是無法無天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72.143.x.x) ] 發表於 2019-11-20 23:54
自少涉嫌謀殺吧。
回復 舉報 [ 11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19-11-20 23:52
這個應該是故意殺人,而不是擾亂公共秩序。法官是不是法盲?
回復 舉報 [ 10樓 BRANY ] 發表於 2019-11-20 23:47
有照片嗎 趕快抓人啊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99.239.x.x) ] 發表於 2019-11-20 23:46
在歐美國家,燒一個人,也沒有大不了,這是民主活動的代價。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0.70.x.x) ] 發表於 2019-11-20 23:36
香港法官好樣的,為了把香港搞垮為了中共的利益不遺餘力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69.248.x.x) ] 發表於 2019-11-20 23:34
這等於謀殺他人性命,也能放人?香港法官的作為真心可惡至極。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4.180.x.x) ] 發表於 2019-11-20 23:26
美麗的風景線
12下一頁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5 21:21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