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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1.152.x.x) ] 發表於 2019-10-25 13:16
廢青去送人吧,順便一道留在台灣別回來了。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84.70.x.x) ] 發表於 2019-10-24 04:09
The people in Taiwan will knows what happend. The Taiwan president put herself in an defensive mode.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19-10-23 19:36
台灣設套,香港中計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72.89.x.x) ] 發表於 2019-10-23 17:57
陳同佳去中國(大陸)地區自首吧!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72.119.x.x) ] 發表於 2019-10-23 16:35
台灣沒啥希望了!香港不出重手希望也不大了!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4.15.x.x) ] 發表於 2019-10-23 15:32
台灣警察要來香港抓人,香港靠「黑警」保護?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4.15.x.x) ] 發表於 2019-10-23 15:28
反了幾個月的送中,搞錯了方向。現在台灣要來香港抓人了。香港革命分子怎麼沒動靜。甘心情願束手就擒?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4.15.x.x) ] 發表於 2019-10-23 14:59
台灣一直在吃香港的豆腐。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8.127.x.x) ] 發表於 2019-10-23 13:09
逃犯條例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民進黨當局反對。現在吃癟了吧。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71.212.x.x) ] 發表於 2019-10-23 13:08
殺人者逃到香港便是自由人?台灣和大陸殺人犯趕緊逃去香港吧, 那兒是天堂, 或者再參加一下反送台反送中遊行,便可以去另一個天堂美國.
回復 舉報 [ 5樓 fisherou ] 發表於 2019-10-23 12:31
對等即可,按例以後香港警察也可以到台灣逮人.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3.71.x.x) ] 發表於 2019-10-23 12:29
進退失據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10-23 11:38
注意大陸和台灣是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所以最簡單辦法是由牧師和便衣陪同到深圳羅湖口,由大陸公安逮捕轉交台灣。不過,怎麼轉交是次要的,主要的障礙是嫌犯想和台灣檢方事先談好免死條件,這大概比登天還難,談判時機和地點都找不到!
回復 舉報 [ 2樓 YellowTiger ] 發表於 2019-10-23 11:37
什麼跨境執法?台灣和香港不是中國(中華民國)的部份?港共政權搞兩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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