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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4樓 流浪在美洲 ] 發表於 2019-10-24 04:57
4樓 遊客(107.242.x.x): 沒搞懂,「逃犯條例」應該是對刑事犯吧,香港人為何反應那麼激烈?
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你只要喊一聲「豬頭習」,「包子習」,你就犯了「尋釁滋事」罪,就可以送中了。你說香港人反應激烈不激烈?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62.231.x.x) ] 發表於 2019-10-23 22:54
誰願意要這爛人?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72.89.x.x) ] 發表於 2019-10-23 17:55
陳同佳去中國(大陸)地區自首吧!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99.254.x.x) ] 發表於 2019-10-23 16:31
此人現在已是被亂港分子用過的棄子,不論是留在香港還是去台灣,對平息暴亂都於事無補,反送中只是這場暴亂的由頭,說是起因只是表象,反中才是真正的目的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99.254.x.x) ] 發表於 2019-10-23 16:29
此人現在已是被亂港分子用過的棄子,不論是留在香港還是去台灣,對平息暴亂都於事無補,反送中只是這場暴亂的由頭,說是起因只是表象,反中才是真正的目的
回復 舉報 [ 9樓 OLN ] 發表於 2019-10-23 12:11
殺人犯臉上餓都能看出殺氣。看見這樣的臉,躲遠點。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3.97.x.x) ] 發表於 2019-10-23 11:52
「沒搞懂,「逃犯條例」應該是對刑事犯吧,香港人為何反應那麼激烈?」 心裡有鬼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10-23 10:20
習大大用衛星激光武器將其瞄準,然後親按電鈕將其擊殺,那才大快朕心!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10-23 10:15
政府真狠,不讓我送中,我就故意釋放殺人犯。有人出本破書,你都赴港綁架使其失蹤,十惡不赦的殺人犯,你卻無罪釋放?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1.255.x.x) ] 發表於 2019-10-23 09:58
一頭撞死,就一了百了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07.242.x.x) ] 發表於 2019-10-23 09:53
沒搞懂,「逃犯條例」應該是對刑事犯吧,香港人為何反應那麼激烈?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8.60.x.x) ] 發表於 2019-10-23 09:48
這個畜生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4.15.x.x) ] 發表於 2019-10-23 09:39
陳同佳,香港呆不了,台灣不收。去大陸,找個僻靜的山頭,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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