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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62.40.x.x) ] 發表於 2019-7-11 02:37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絕不能因為可憐而放縱了他的可恨,不然法律於你我就是個笑話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62.40.x.x) ] 發表於 2019-7-11 02:30
克里斯丁森如果你還有一點良知就請告知章的遺體下落,如果你的人性已泯滅就請你快快去死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19-7-10 07:47
太毒辣呀,想用死人討價還價,沒有一絲悔改,留他貽害無窮。堅決判死刑,說什麼都沒用
回復 舉報 [ 11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19-7-10 04:54
檢方說的對,對這種預謀殺人還拒不交代屍體下落的,就該毫不猶豫地判死刑。
回復 舉報 [ 10樓 古久先生 ] 發表於 2019-7-10 03:37
"布萊恩懇向陪審團動之以情,希望能夠考慮到被告父母、妹妹等親人可能因死刑遭受的痛苦,判處被告無假釋的終身監禁。"---------辯方律師你媽B的!!受害者的生命和人權呢?受害者家屬遭受的悲痛和痛苦呢?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6.103.x.x) ] 發表於 2019-7-10 02:14
殺人犯趕快死吧。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4.113.x.x) ] 發表於 2019-7-10 00:41
兇手罪大惡極且不悔罪,絕對應嚴懲。如果兇手不怕死,判死刑恰恰是便宜了他。但這兇手怕死,所以必須判死刑,這樣在他上訴期間才可能吐露屍體的下落並認罪求免死,否則姑娘的屍體就永遠找不回來了。家屬應聯合當地華人示威呼籲。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84.70.x.x) ] 發表於 2019-7-9 23:33
考慮到被告父母、妹妹等親人可能因死刑遭受的痛苦, 那麼不判死刑, 被殺的人家的女兒的父母就不痛苦了嗎?陪審團如果同情被告的父母, 忽視被害人的父母, 那就是一幫畜生, 最起碼的做人底線都沒有。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71.198.x.x) ] 發表於 2019-7-9 23:04
快點斃了他。什麼心理健康放屁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3.163.x.x) ] 發表於 2019-7-9 22:44
問題的關鍵是他沒有悔過之意,至今不供出屍體的隱藏地點,這表明不是心理問題造成犯罪行為,他是故意殺人,死無悔意,應該得到嚴懲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7-9 22:44
美國法律審判過程看似公平,但審判結果往往很不公平。OJ辛普森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他用巨額聘請了老奸巨猾、能言善辯的名律師在法庭上為他成功脫罪,讓這個兩條人命的殺人犯永遠逍遙自在。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67.245.x.x) ] 發表於 2019-7-9 22:22
不處死?就是美國民縱容他犯者的源因。_c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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