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是一人: 中國領導最近做的所有的事,都是看似精明威風,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香港這件事,本來就是刑事案件因為沒有引渡條例,從而無法審判和引渡罪犯,所以要修改現有法律。到此為止,這是件完善法律、防止罪犯逃避懲罰的好事。但是,在修改過程中,他們耍了點小聰明,把引渡的罪犯範圍擴大了,包括了各種類型的犯罪,比如行賄受賄的、經濟犯罪的、金融犯罪的等等,而很多港資在大陸辦企業的過程中,必須對當地官員、警察等行賄才能開廠、開公司和辦企業。所以這種修改牽涉面太廣,觸動了太多人的利益,引起恐慌。而大陸官員霸道慣了,在修法前沒有充分做好解釋和徵求意見的工作,因為在大陸是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沒有老百姓什麼事的,所以他們在香港也沒把民眾當回事,引發了事端。
提示:本頁有 7 條評論因可能與主題不符而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