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外國利益做說客(lobbyist)本身是合法的,只要註冊就好。至於所謂「查」,俺覺得中文意境好想跟美國環境下的英文意境不一樣,「查」本身是個事嗎?那個不是天天乾的事情嗎?「聯邦調查局」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調查政府腐敗,這還用專門地提出來要「查」啊?調查本身必須嚴守中立,這個說句實在話不如以前了 -- 行政中立是非常珍貴的傳統之一。(老川本人是受害者,其競選總部被監聽,監聽的法庭審批程序有瑕疵,而監聽的執行人本身操守也有問題,同時還有政黨偏向。當然,按老川的話,intelligence community 有人給他告了密,他立馬就採取了措施)
這個策略倒是對的,This is a game -- 這是一個遊戲場,各人都得撈點才行,就象拳擊場一樣(或者說日本的那個柔道吧,也是一樣),有打的,拿大頭,有裁判,有遞水幫擦汗的,場外還有搞「數據分析」的:),各就其職,大家都撈點,這個就是完整的產業鏈嘛。(順便說一句,體育數據分析是很好的生意,如今這世道還是錢多,不難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