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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4)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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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55樓 遊客 (71.125.x.x) ] 發表於 2019-1-21 21:10
7年前,陳女還未成年,與未成年人性交易是犯罪,大陸是法治社會嗎???為什麼不把吳秀波捉起來???難道他的背景可以控制法治部門嗎?
回復 舉報 [ 54樓 遊客 (24.200.x.x) ] 發表於 2019-1-20 05:04
好像吳秀波從來都沒說過自己未婚或者離婚,女孩願意和已婚男人搞婚外情,何必說男人渣呢?何況吳秀波在這些照片里的 樣子,都還得體啊? 女孩一邊稱吳秀波老師,一邊說自己被欺騙,騙了感情 。。。。。
回復 舉報 [ 53樓 遊客 (72.192.x.x) ] 發表於 2019-1-20 04:06
如果報的是實情,談何誹謗。
回復 舉報 [ 52樓 遊客 (23.17.x.x) ] 發表於 2019-1-20 03:33
婚內出軌起碼7年,還出軌N多人,又不是生理上的隱私,周圍人只要眼睛耳朵沒毛病肯定是知道的,天下哪有把這規定為不容侵犯的個人隱私的國家?老婆把夫妻之間忠誠和父母做為兒女榜樣的家庭價值看得一文不值,長時間把老公當錢袋子而已,這時提什麼孩子家庭,惹人笑話。瞥過一眼吳的訪談節目,是老男人了,氣質還不行,所以從沒興趣看他的作品,以後更不會看。年輕的中國美女該收起對老男人不切實際的幻想。年輕男人中有人渣,老男人中人渣更多,老婆當幫凶,把你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回復 舉報 [ 51樓 遊客 (99.120.x.x) ] 發表於 2019-1-19 22:47
演得越壞,越愛看。
回復 舉報 [ 50樓 遊客 (49.2.x.x) ] 發表於 2019-1-19 15:21
吳秀波提起褲子就翻臉不認人了。
回復 舉報 [ 49樓 遊客 (68.145.x.x) ] 發表於 2019-1-19 14:58
哈哈哈哈哈司馬懿!好一個司馬懿!絕對厲害!可憐的女孩紙!
回復 舉報 [ 48樓 遊客 (70.49.x.x) ] 發表於 2019-1-19 14:45
女的過分了,不然怎麼會被抓起來。還有吳已婚不是秘密。
回復 舉報 [ 47樓 遊客 (174.3.x.x) ] 發表於 2019-1-19 14:30
他們交往七年,而吳秀波是2002年結婚的,只能説吳秀波婚前和婚後都是腳踏多船
回復 舉報 [ 46樓 遊客 (199.119.x.x) ] 發表於 2019-1-19 13:08
活該。自己拿青春賭明天,願賭服輸。否則這世界不亂套了嘛。
回復 舉報 [ 45樓 遊客 (108.6.x.x) ] 發表於 2019-1-19 12:54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不是自己的東西,不可以要。現在,不僅東西,就連人都想是想拿就拿,不管有沒有家庭... 一碼歸一碼。男方肯定不對,可是女方呢?看來父母是知道的,卻又事後百般叫冤...什麼都別說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孩子。
回復 舉報 [ 44樓 遊客 (99.229.x.x) ] 發表於 2019-1-19 12:32
吳的確是人渣敗類,相由心生,太准了。
回復 舉報 [ 43樓 遊客 (106.130.x.x) ] 發表於 2019-1-19 12:04
如果涉嫌敲詐女的受法律制裁,男的受道德約束和譴責
回復 舉報 [ 42樓 SuppeNett ] 發表於 2019-1-19 11:23
抵制吳人渣的影視作品,抵制不良藝人,凈化社會風氣
回復 舉報 [ 41樓 SuppeNett ] 發表於 2019-1-19 11:08
渣男
回復 舉報 [ 40樓 遊客 (108.243.x.x) ] 發表於 2019-1-19 10:48
吳這個拔屌翻臉的渣男,應該直接閹割了,女的人財兩失,好好接受教訓吧,再也不看吳的影示了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158.106.x.x) ] 發表於 2019-1-19 10:47
壞人咬壞人。
回復 舉報 [ 38樓 遊客 (173.33.x.x) ] 發表於 2019-1-19 09:40
木木的父母為什麼不敢公布私了的金額數目? 如果是個天價的金額,吳當然不會心甘情願地付款了,報警也就是必然的了。 如果是協商的金賠償金額合理,可吳還要報警,木木的父母應該公布數額,這樣更顯得吳的無恥了。木木的父母沒有這麼做,就說明問題了.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99.102.x.x) ] 發表於 2019-1-19 09:27
不要臉的女兒是不知恥的父母教育的結果!七年了享受女兒抱著的大粗腿!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99.102.x.x) ] 發表於 2019-1-19 09:22
姦夫淫婦,又不是強奸,又不是賣淫,為什麼男人要給女人付錢呢?插入他人家庭一開始就知道被拋棄是必然結果!分手了要錢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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