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
讀經【徒25: 13-27】【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即亞基帕王。路加首先說到:【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里的。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亞基帕王是希律亞基帕二世,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兒子,是大希律王的曾孫,大希律王在耶穌出生後下令殺掉伯利恆內外所有男嬰(太2:16)。儘管亞基帕沒有統治過猶太,但羅馬皇帝革老丟給了他權力,他控制著聖殿並有權利任命大祭司,他在羅馬政府權力之下擁有「王」的頭銜。百妮基是亞基帕王的妹妹、前任巡撫腓力斯之妻土西拉的姐姐,經常以王后的姿態與亞基帕王一同出入。現在他們來見新來的巡撫。這時非斯都正為保羅的事作難,於是求教於亞基帕王,因為亞基帕王是猶太宗教問題專家,可以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幫助,所以非斯都便將保羅的事告訴他。非斯都又說:【我對他們說:『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 未得機會分訴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當時的羅馬帝國已有很完善的法律制度,各級官員均須按條例審斷。羅馬的法律摘要註明,必須經過被告的辯護程序之後,方可定案。【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裡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凱撒那裡去。『】「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這是巡撫非斯都聲稱保羅並沒有犯下違反羅馬法律的罪行。所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情告訴亞基帕王,他重點就是說,猶太的長老領袖來這裡控告保羅,並不是為了什麼真正是犯了法律的事情,「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堅信耶穌「活著」,就是保羅用生命所作的見證,他為此不惜遭遇牢獄之災。今天的世界,相信耶穌「活著」依然屬於異類,遭人誤解、受人嘲諷、被人誣陷的事時有發生,但任何風險都無法動搖我們的信念,耶穌曾經死過,但祂已經復活,而且祂要活到永遠!主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雖然很多人對此不以為然,但我們任何時候都要如此堅信!因主耶穌永遠活著,所以我們從不畏懼任何困難,可以面對任何環境!而非斯都雖然知道保羅並沒有觸犯任何法例,應獲釋放,但猶太人堅持要定他的罪,使非斯都不知如何處置,心裡感到困惑。所以他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但保羅求非斯都把他留下,要聽皇上審斷,於是非斯都就吩咐把他留下,等他解保羅到凱撒那裡去。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裡,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但我查明他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亞基帕王想親自聽保羅的見證。而在保羅被帶來之前,亞基帕王「大張威勢」與巡撫並坐,在座的還有軍方人士以及城裡的尊貴人,這實際上說出囚犯保羅才是這裡的真正主角,這正應驗了主所預言的:【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21:12-13)在這裡非斯都說:「你們看這人」,就是要這些人看這位保羅,猶太人不容許他活著,現在他站在這裡。而非斯都非常清楚把保羅解送到羅馬,沒有任何罪狀,是不合理的,所以他需要亞基帕和百尼基幫助他。因著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給了保羅一個向與本案無關的猶太王作見證的機會。而保羅前往羅馬的心愿,主要讓他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宣揚祂的名的旨意也即將被完成。即使保羅身陷牢獄,屢遭兇惡,主依然與他同在保守他,賜給他勇敢的心和當說的話,他就把握機會為主作見證!為此,願我們今天也要像保羅那樣,把握機會為主作見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