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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 警察局長(95)「我願意去聽證!」

作者:light12  於 2019-11-6 12: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河邊 警察局長(95)「我願意去聽證!」

 

一、

昨天星期一(114號),原本同意去國會參加彈劾總統的調查聽證的四名白宮與國務院官員均沒現身,看來總統鐵心嚴防死守,與國會把彈劾戰打到底。可是,同一天卻有人主動站出來說,「我願意去國會聽證!」到了這個眼上,到國會參加彈劾聽證的人差不多都有律師,說這話的人也是通過律師發表的聲明。出人意外的是,這人是本系列前面一文所介紹的那位帕納斯先生。他的律師在不到一個月前(109號)才給國會去過信,拒絕提交國會要求帕納斯提交的文件,理由是「牽涉內容太多,負擔太重」。帕納斯的律師後來還說,帕納斯是受雇於總統私人律師朱利安尼的人,所作的事情不僅牽涉到「律師-客戶」特權,還可能牽涉到總統的行政特權。不過,當記者問到總統是否認識被檢方指控的帕納斯等兩人時,總統矢口否認他認識這兩人。如果總統不認識他們,他們想要爬上總統專列尋求保護的指望當然也就落空了。昨天有記者問帕納斯的新雇律師必登先生(Joe Biden),總統說他不認識帕納斯,真的嗎?必登先生說,「絕對是假話。」

總統把帕納斯甩了,這和過去甩掉他的私人律師考哼沒有不同,被甩掉的人的反應也都一樣,只有一條出路:配合調查以求少坐幾年牢房。帕納斯既然要配合調查,當然就不能只配合檢方的調查,所有的政府部門的調查就都要配合。SDNY對帕納斯的調查是犯罪調查,對他的指控也是犯罪指控。1023號帕納斯還在法庭上說他不認罪,檢方只能準備材料與帕納斯對簿公堂。這個過程里,控辯雙方都有機會查閱對方準備的材料,以便準備自己的相關證據,保證審判的公平與透明,同時也使審判不致浪費時間。如果帕納斯在不到兩周的時間裡便轉變態度決定配合調查,除了總統不願認識他,第二個原因恐怕就是檢方掌握了太多的證據。與其拖延,不如儘早「坦白從寬」。

記者昨天聽了必登先生代表帕納斯發表的聲明后,立刻找與此案有關的朱利安尼詢問他有什麼看法,朱利安尼直到今天仍然保持著沉默。記者問白宮,當然沒有回應,因為總統早就說了不認識帕納斯。記者又找到國會問何時要對帕納斯聽證,國會說「暫時無可奉告」。

筆者以為這事很值得關注。原因在於檢方的調查是犯罪調查,不到對簿公堂時,調查是秘密的。而國會的調查是彈劾調查,調查的內容不但很快就會公開,並且調查的內容不限於與犯罪有關,議員想問的有關問題都可能提出,所以究竟會揭出些什麼東西誰也不知道。不過既然帕納斯願意主動配合,想必可以拿出一些可以幫助他減免罪罰的材料,即便夠不到總統,總統下面的私人律師朱利安尼的日子恐怕不會好過。咱們等著看國會聽證的結果吧。

 

二、

如今在監獄服刑三年的川普的前、前私人律師考哼先生,其入獄罪狀之一是「違反競選金融法規」。這一違法行為據考哼自己說,他是奉「一號人物」之命而行。想必讀者們記得,穆勒因為調查俄國門醜聞而調查考哼,結果牽出了考哼給思迷女士付款的事。因為此事與俄國門調查沒有直接的關係,穆勒把考哼一案交給了SDNY經辦。SDNY雖然把考哼的罪名坐實后關了進去,但並沒有對於考哼說的「一號人物」的犯罪嫌疑給出交代,因為要證實「一號人物」觸犯了法律,SDNY要拿出證據才行。

SDNY調查川普就必須取證,因此需要查看「一號人物」的報稅記錄,弄清楚他是否有動用政治捐款給考哼進行違反了「競選金融法規」的活動。SDNY根據考哼的交代找到了給川普報稅的財務公司,要求查看川普就任總統前的報稅記錄,該公司當然不敢輕易配合,立即報告「一號人物」,於是就引發了一場官司:川普總統狀告SDNY違法,試圖獲取他在任總統的報稅記錄。

官司照例是先在地區聯邦法院開打,一審后川普敗訴。法官說,總統在任不受起訴,不等於總統可以不受調查。川普不服,於是上訴到聯邦巡迴法院,結果昨天巡迴法院三法官一致同意維持一審判決,拒絕重新審理。總統下面要走的只有最後一條路:把申訴提到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法院將巡迴法院的決定「暫停執行」。否則,川普的報稅記錄在法院判決后數小時內就會轉到檢方手裡。

這事也很有意思。因為檢方的調查是犯罪調查,雖然查的是與競選有關的金錢流向,但是犯罪調查並不保證檢方不會調查其他的違法行為,例如隱瞞收入、作假賬等。如果查出總統有這方面的犯罪行為的話,這就成了大麻煩。一方面檢方如穆勒一樣不能起訴在任總統,可是對於在任總統就職總統以前的犯罪行為該如何處理,歷史上還沒有先例可循。另一方面,國會彈劾總統的調查正在進行,如果總統有任職前的犯罪行為,這樣的事情一旦泄露了,國會是不是應該調查?國會已經要求查看總統任職前六年的報稅記錄,川普手下的財政部長命令稅務部門不配合國會的調查,理由是民主黨主掌的國會的「監督調查」是利用職權進行的政治調查。財政部能夠擋得住國會的「監督調查」,但是擋不住檢方的犯罪調查。一旦檢方的調查發現了總統任職前的犯罪證據,是否應當報告國會?

目前川普的申訴已經上交最高法院,主管此事的法官是金絲伯格,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九十歲的瘦小的女法官,恐怕她對於這事一定會很快做出判決的。

 

三、

今天國會又公布了兩份關門調查聽證記錄,至此一共有四份記錄公布。其中三份所記錄的聽證,證人都作證說川普將美國援助烏克蘭的近4億美元為交換條件來脅迫烏克蘭政府公開聲明對於總統的政治對手進行「腐敗調查」,以此來幫助川普再次當選。通過給川普就職典禮捐款1百萬后被川普委任為美國駐歐盟大使的地產商松蘭德(Gordon Sondland),是第四份記錄的聽證對象,也是唯一的在國會作證時說不記得任何人曾經跟他談過上述交易的官員。松蘭德今天趕在國會公布他的聽證記錄之前通過律師補充「現在想起來了」的有關事實,說總統的確跟他談過有關的交換事宜,一共作了八處補充更正,從而將原先的與他人的證詞不同的說法全部作了改正。這一來四份證詞都一致證實總統的確利用職權不惜損害國家安全為個人謀取利益。

松蘭德是在任官員,一直是川普的辯護人,如今改口,還沒見到川普的反應。畢竟此人不同於所有的其他證人,要把他歸到民主黨或者是體制派或者是與川普有私人仇恨來攻擊,看來都說不通。說來也巧,在俄國門調查期間在國會作證說謊的斯通先生今天出庭受審。松蘭德在最後一刻改口說實話,恐怕也是因為看到了作偽證的後果。

即便對於川普總統來說,比起國會的彈劾,進牢房恐怕對他更有威懾力。所以筆者還是認為,SDNY才是真正懸在總統頭上的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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