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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剛 罪也政法委,無罪也政法委!曲龍從從有罪到無罪釋放,都是中紀委政法委黑箱操作

作者:light12  於 2017-9-25 00: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3評論

劉剛Sunday, September 24, 2017
罪也政法委,無罪也政法委!曲龍從從有罪到無罪釋放,都是中紀委政法委黑箱操作!
本文網址:http://jasmine-action./2017/09/blog-post_24.html

罪也政法委,無罪也政法委!曲龍從從有罪到無罪釋放,都是中紀委政法委黑箱操作!

我這裡轉發推特戰記@RuiMaZhanJ 發布整理的一篇推文,是關於曲龍辯護律師的視頻直播的文字全文。這篇文章揭露曲龍被郭文貴聯手馬建、張越被構陷進入冤獄六年半的過程。但我要說的是,曲龍翻案的過程同樣是公檢法製造的非法判決過程!曲龍的律師為曲龍奔走呼號長達六年半,曲龍就是坐冤獄六年半,曲龍翻案就是難於上青天,永無見青天之日。可是,為何在中共盜國賊集團放出馬建的視頻之後,在盜國賊集團製造一個又一個的郭文貴「啪啪啪」視頻之後,曲龍立即被重新判決無罪,其判決速度之快、之神速,那是沒有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親筆批示,沒有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的親口命令,是在中國絕對無法實現的!

曲龍冤獄的平反昭雪,我舉雙手雙腳贊同。但曲龍冤獄的平反昭雪過程,就是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干涉中國司法的又一鐵證!是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越權干涉司法審判的又一如山鐵證!我堅決要求中國法庭重新獨立地公審曲龍一案,並就王岐山、孟建柱干涉曲龍一案的進行立案審理!

劉剛
2017年8月24日

曲龍辯護律師的直播全文,嚴謹的文字,竟然看得我頗有些小小的感動。呼籲推友,請幫我翻譯成英文,謝謝!

https://twishort.com/I43mc

這是曲龍律師穆峰在23日直播視頻的全文文字整理稿,視頻直播地址是youtu.be/Z1imJgg2yto。


所有類似的直播文字稿整理,將同時發布在@Ruimazhanj的博客,博客地址詳見@Ruimazhanj的推特資料頁。

我是曲龍的辯護律師,既是原圍場縣人民法院辦理曲龍職務侵占罪的辯護人,也是曲龍在河北省高院提審案件中的辯護人。

圍場縣法院在2012年,以曲龍犯有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2017年9月12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審的終審判決撤銷了原圍場縣法院的對曲龍有罪判決的判決書和承德市中級法院的裁定書,宣告曲龍無罪,且該判決系終審判決。

漫長的六年半,終於等來了還曲龍清白的這一天,回想這六年多的時間,作為一名法律人和從業多年的律師,我深有感觸。曲龍的案件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對將來可能出現的艱難困苦有了預計和判斷。

2011年3月31日,曲龍的家人電話告知我,曲龍在北京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強行擄走,在抓捕曲龍的現場,留下了各種狼藉的場面,汽車被砸,其他作案工具散落遍地都是,而且當時並不知道這些人哪裡來的。當時我就告訴曲龍的家屬,趕緊報案,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但是隨著案件的推移,我們漸漸了解到,這是承德警方在北京對曲龍進行的抓捕。作為一名從業多年的律師,我感到這次抓捕十分特殊,因為曲龍並不是暴力犯罪,同時也不是一種現行犯罪,這種暴力抓捕必然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在得知曲龍被抓捕到承德市之後,辯護人曾經向羈押曲龍的看守所提出過會見的申請,但均被以涉及國家安全和涉密等理由拒絕會見。在辦案期間,承德警察郭某某曾到天津找我,以談話為名,對我進行恐嚇。他對我說,曲龍得罪了他的老闆,我問他,你的老闆是誰。他告訴我,叫郭文貴,號稱北京第一人,郭某某還說,他的老大是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全程督辦這起案件,讓我在這期間,做事小心點,不然讓我吃不了兜著走。作為一名從業近30年的律師,我感覺到承德警方的一名小小的辦案民警,對辯護人實施肆無忌憚的威嚇,說明背後的某些人的特殊關係是不簡單的,背後一定有非常黑暗或者非常深的故事。在以後發生的幾起事件中,我明顯感覺到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

在曲龍被抓走幾個月後,我第一次見到曲龍,在看守所,當時曲龍的眼部、鼻子的上方都還留有餘傷,明顯是遭受暴力擊打所造成的。曲龍對我講,在羈押期間,多次被承德警方提訊到所外進行詢問,在所外期間遭受到了警方暴力毆打,所以留下了我看到的傷。

作為曲龍辯護人,我認為承德警方有刑訊逼供之嫌,因此我提出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個問題,但被曲龍勸阻了,曲龍考慮到家裡還有年邁的父母,幼小的孩子,怕對他們造成影響,不讓我提出申請。但是他堅定的告訴我肯定有人能替他作證,包括看守所的獄警、以及同監室的其他人員,這樣我稍微心安了一點,又繼續為曲龍依法進行辯護。

後面有幾起奇怪的事情發生。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作為辯護人的律師有權查閱相關案件的卷宗,但圍場縣人民檢察院的的個別人員只部分的向律師提供了相關案件卷宗進行查閱,而對涉及案件最重要部分的程序卷宗,一直拒絕向律師提供,即使這樣我還是向圍場檢察院提出了書面意見,但直到開庭前,檢察院仍然拒絕提供曲龍案件相關的程序卷。

在律師閱卷過程中,又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兒。抓捕曲龍是在2011年3月31日,其用的手續是2010年10月份承德市公安局對曲龍的立案,當時立案的罪名是涉及私藏槍支罪,抓捕曲龍是在2011年3月31日,但是刑拘載定的日期是2011年3月29日,而卷宗當中關於指證曲龍非法藏有槍支的書證,包括案件來源、報案材料等,沒有半頁紙能體現出來也沒有證人證言和其他書證。

特別是這起案件,由於承德警方是異地立案,應該有公安部的指定管轄權,但是我查閱了全部卷宗,該指定管轄並不存在。由此我斷定,這起案件是一起違法立案、違法偵辦的案件。結合後續承德公安局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我認為這起案件是,郭文貴授意,在張越的干預下,承德警方部分辦案人員製造的一起假案,利用這起假案,對曲龍實施了抓捕和構陷。

在卷宗多次體現,曲龍被所外提訊,辦案機關不在規定場所詢問證人,涉及到大量書證存在不真實的情況,鑒於此,在曲龍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在圍場縣法院,辯護人提出由於程序卷宗沒有按時提供給辯護人,所以辯護人無法判斷該案的一些證據來源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拒絕開庭。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圍場縣法院仍然做出了對曲龍的有罪判決,判決曲龍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由於該案存在嚴重的程序問題和實體問題,在徵得曲龍同意后,辯護人向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辯護。上訴的主要理由是該案嚴重的程序違法,但承德中院對辯護人的上訴意見和上訴理由沒有重新進行考慮,裁定維持原判,這樣曲龍被送進了監獄開始了長達六年半的服刑。

在此期間,作為法律人,我堅信此案由於程序違法使得此案失去了公正公平,曲龍的案件是一起冤假錯案,是一起郭文貴為掩蓋其犯罪、勾結張越等人致使承德政法機關的個別敗類構陷曲龍,致使曲龍冤獄的一起錯案。由此就開始了我們漫長的申訴過程。

曲龍是2012年5月被終審判決並投入到監獄開始了牢獄生涯,但是又一件奇怪的事情,在2013年1月份,即曲龍案件結束半年多之後,承德市公安局部分辦案人員又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曲龍的愛人和公司財務總監抓捕到承德,當時的目的就是,在其他辦案機關辦理與郭文貴相關的案件時,阻止周莉等人向辦案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同時把郭文貴搶奪公司財產的證據予以滅失。

在2011年曲龍案件一審前,我就寫出了律師的辯解意見,在辯解意見中我就提出了,這起案件是郭文貴為了掩蓋他的犯罪事實指使他人作偽證,並由辦案機關違法辦案做出的一起冤假錯案。從曲龍案件開始到現在,到拿到曲龍案件河北省高院終審無罪判決前我一直持這種信念。

曲龍案件,特別是十八大以後我們看到,在呼格案件、聶樹斌案件等等案件中,司法機關糾正這些案件,使呼格案件、聶樹斌案件有了公正的司法裁決。正是在這種大的形勢下,我們看到了黨中央依法治國的理念和全面維護司法公正的堅強決心,使我們增強了對曲龍案件翻案的決心,我們的申訴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案件進行了全面的複核和審查。

在複核審查期間,原先作證曲龍犯有職務侵占罪的相關證人,都變化了當時的證人證言,都指出了當時郭文貴指使他們作偽證的詳細過程,相關的書證也在提審案件中予以了充分質證,原辦案機關的違反司法程序的問題也得道了高度的重視,在此情況下,經過再審開庭,最終判決曲龍無罪。

曲龍無罪的這起案件歷經了六年多的時間,但是他的結果能夠充分體現出我們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逐漸在深入人心,黨中央維持司法公正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曲龍案件的最終改判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所講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也滿足了全國人民對曲龍案件所體現出來的——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權益保障的一種期待,這起案件對我職業的一生都有著不可磨滅的記憶。
Posted by at 8: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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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light12 2017-9-25 01:14
此文把政法委當靶子有混淆是非之嫌。曲龍被郭文貴構陷看來是事實。政法委即是為了自己利益糾正錯誤也應該得到支持。
回復 北京的大平 2017-9-25 06:23
曲龍的案例就是中共政法委為中國大眾做的普法教育。好的很!!
回復 light12 2017-9-25 06:29
北京的大平: 曲龍的案例就是中共政法委為中國大眾做的普法教育。好的很!!
中國是等級社會,人治社會。郭文貴運動上級干涉冤枉曲龍。這回沒有上級干涉不會平反。在中國要司法獨立根本就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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