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林鄭,我會怎麼做?
看到香港黑衛兵,穿著清一色的黑色T恤,浩浩蕩蕩在鬧市遊行,看著真像回歸前香港電影中黑社會送葬的隊伍。為了保護台澳港大陸等地躲藏到香港的嚴重刑事犯罪的黑分子,不被引渡到台澳大陸,他們不遺餘力的反對引渡逃犯的修正草案,從而發起了香港黑衛兵的運動。
修正案已經胎死腹中,林鄭也流淚道歉,還在沒完沒了,看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定要獨立才算結束。
我勸黑衛兵的組織者和幕後策劃者回顧一下大陸文革初期的紅衛兵運動,一年多的遊街遊行,打砸搶直至後來的大規模武鬥,沒完沒了。公檢法從上到下全面癱瘓,工廠不生產,學生不讀書,商店不開門,醫院不看病。紅衛兵,紅小兵帶著紅臂章橫行霸道,走在街上看到穿著髮型不順眼的,就可以隨意毆打剪陰陽頭,到武鬥期間還搶解放軍的槍。放火殺人無所不用其極,無人可以管他們,無人能管他們,連十幾歲的紅小兵都是一個爺,當時就一個無政府狀態,夠自由的,他們的訴求也有顏色,是紅色。全國何止200萬,成千上萬,沒日沒夜,大喇叭噪音不讓人睡眠,天天遊行天天鬥爭,哪裡看得到當官的?這日子還不是過下去了。黑衛兵比起這些紅衛兵還差得太遠。
我要是林鄭,我不會顧及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急著將其引渡到台灣,台灣不急,妳急什麼?正是皇帝不急急太監。再說了,中央也不要你修訂逃犯條例,因為組成ZF的官員有幾個不貪,發現了,往香港這個避風港逃,再逃亡國外。據說有名有姓的大貪官就有三百多個逃往香港,就因為不能引渡到大陸而在境外逍遙法外,賴昌星就是通過香港逃到加拿大的,最後被加拿大榨乾了,才讓其回國。而那些目前沒有被發現的黑分子,繼續撈錢,到香港去洗錢,到香港去吃喝嫖賭,坑蒙拐騙,非法集資,操縱股市。。。香港真是犯罪者的天堂。妳堵了他們的財路,他們不和你拚命?妳修訂什麼逃犯條例?
一旦自作主張修訂了,當第一次黑衛兵運動發動之時,妳就應該立馬暫停條例修訂,街頭運動又不是沒有看到過,妳有底氣,就學習美國強硬處理華爾街占街運動,辟出公園這些空地,每個人都只准坐在那裡,違規者,噴辣椒水,抓捕,讓他們有案底,最後以影響環境衛生,解散他們了事。法國黃馬甲,某地紅衫軍都有例可循。如果妳不夠強硬,就聽之任之,總有停歇的一天,紅衛兵運動又不是沒有先例。
看到你聲淚俱下的道歉,有點為你不值,看來你真不是政客,是政客就眼開眼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得過且過,日子會過得比較舒心。這次讓中央躺槍,把子彈交給了在與中國打貿易戰的川普,G20即將召開,習大又會送大禮?也讓台獨空心菜民調上升,看來是要背黑鍋了,我要是妳,辭職,老娘不幹了,天不會塌下來!管它窗外春夏與秋冬,躲進自己的安樂窩成一統!
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