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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6樓 Surrey1 ] 發表於 2019-9-22 11:48
因為燒塊紅布被捕?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71.255.x.x) ] 發表於 2019-9-22 11:39
可鄰小孩被當槍使,暴徒真歹毒。
回復 舉報 [ 23樓 遊客 (120.18.x.x) ] 發表於 2019-9-22 11:11
連小孩都仇恨中共 天怒人怨呀 倒台差不多了
回復 舉報 [ 22樓 dangerous ] 發表於 2019-9-22 11:00
6樓 遊客(99.203.x.x): 刑事責任年齡都沒到,燒了天安門你能把她如何,別再擴大仇恨了,還是坐下來談判吧。
按照香港目前的法律,不足七歲的兒童不能被裁定干犯任何罪行。法律亦推定7歲至14歲的兒童沒有能力犯罪,除非控方在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於罪行發生時涉案兒童十分清楚他或她的作為不僅是頑皮或惡作劇的,而是嚴重不當的。這就是「可推翻的『無能力犯罪』推定」。比起其他司法管轄區,香港的刑事責任最低年齡較小,因此近年有不少人呼籲將這個最低年齡提高。 法改會在2000年5月發表的報告書建議刑事責任年齡應由7歲提高至10歲,而可推翻的「無能力犯罪」推定應予保留,但其年齡下限則應予提高,以反映經修訂的刑事責任最低年齡,使該項推定適用於年齡介乎10歲至14歲之間的兒童。
拜託,讀點書再出來噴好吧?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24.61.x.x) ] 發表於 2019-9-22 11:00
是香港教育系統出了問題,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76.176.x.x) ] 發表於 2019-9-22 10:49
Isis 的童子軍可是被西方社會千夫所指的。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72.179.x.x) ] 發表於 2019-9-22 10:30
把她送到印度去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162.222.x.x) ] 發表於 2019-9-22 10:24
13女孩看著恐怖組織的旗要給燒掉,被恐怖組織定義為暴徒。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19-9-22 10:17
鬧劇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07.242.x.x) ] 發表於 2019-9-22 10:11
國旗只是一塊布,燒了應該沒事吧。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24.68.x.x) ] 發表於 2019-9-22 10:07
這裡的反華走狗回中國時也敢這樣放狗屁?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3.190.x.x) ] 發表於 2019-9-22 09:59
殺!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9-22 09:48
十三歲兒童,燒了一塊粘滿人民鮮血的布何罪之有?!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2.53.x.x) ] 發表於 2019-9-22 09:14
孩子無罪,應該抓他的監護人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47.41.x.x) ] 發表於 2019-9-22 09:12
大概是越南人吧,不是真正的本港人行為!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84.66.x.x) ] 發表於 2019-9-22 09:05
放了她,年紀小、不懂事,怪可憐的。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04.162.x.x) ] 發表於 2019-9-22 08:57
香港青少年己被民主派恐怖分子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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