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貝有權公開羅永浩的行程和菜單嗎?律師解讀

京港台:2025-9-14 19:28| 來源:大象新聞 | 評論( 3 )  | 我來說幾句

西貝有權公開羅永浩的行程和菜單嗎?律師解讀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9月10日,羅永浩發微博稱:「西貝都是預製,價格還貴,很噁心,呼籲強制餐廳註明預製菜。」瞬間登上熱搜。

  

  西貝創始人賈國龍公開回應,目前西貝沒有預製菜,要起訴羅永浩,還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並上線羅永浩同款菜單。律師接受大象新聞採訪時表示,西貝此舉涉及到侵犯羅永浩隱私權和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9月11日,賈國龍向媒體介紹,9月10日下午,羅永浩到北京西貝中糧祥雲小鎮店包間就餐,同行共五人,四男一女。一行人點了16道菜,消費833元,下午3點半左右離開。

  9月12日下午,西貝在《西貝全體夥伴致顧客》公開信中再次具體披露了羅永浩一行人當日就餐的16道菜品。

  

  當這場預製菜風波愈演愈烈時,有網友質疑,餐廳對顧客的監控,以及顧客的就餐行程和相關信息可以隨意公開嗎?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隱私權 。「羅永浩在包廂的就餐活動屬於私密活動,其就餐的包廂屬於私密空間,點餐內容也可能會反映個人飲食習慣,西貝未經羅永浩同意,公開這些信息,可能會侵犯羅永浩一行人的隱私。」

  付建認為,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違反該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或者處理個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由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拒不改正的,並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餐廳作為數據處理者,應當妥善保存和處理顧客的個人信息,公開客人姓名及其菜單屬於侵犯隱私的行為。

  採訪中,多數商家稱,安裝監控是為了確保顧客就餐安全,比如顧客丟失物品時,可通過監控查找;顧客之間發生矛盾衝突時,可協助警方破案等等。

  付建認為,餐廳監控的查看權利通常在餐廳出於管理需要、維護安全等正當理由,可以查看監控。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經合法手續,有權調閱監控錄像,餐廳應積極配合。

  事件發生后,西貝宣布從9月12日起,在全國所有門店上線「羅永浩菜單」。

  

  付建認為,未經羅永浩同意就用其名字來命名菜單,既侵犯了其姓名權,在當下的使用環境中可能也具有諷刺或者貶低的意味,同樣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綜上所述,西貝涉及到侵犯羅永浩隱私權和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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