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演員李易峰被強執4990萬元:限高是必然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8月21日,李易峰及名下公司、前經紀公司博眾星和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約4990萬元的消息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2025年8月19日,李易峰、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北京博眾星和影視有限公司等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約4990萬元。其中,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成立於2018年7月,投資人為李易峰,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會議及展覽服務、攝像及視頻製作服務等。
△李易峰旗下公司被強制執行。
瀟湘晨報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到,李易峰關聯7家企業,4家為存續狀態,包括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上海李易峰影視文化工作室等。此外,李易峰名下涉多起司法案件,案由包括侵權責任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等,其目前260萬元股權仍處被凍結狀態,凍結期限至2026年5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執行人之一的霍爾果斯博眾星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曾被凍結1500萬財產,申請人為李易峰前合作品牌HONMA高爾夫關聯公司世力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記者查詢發現,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為李易峰個人獨資企業,2024年員工數量為0人,目前為存續狀態。
△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為李易峰個人獨資企業。截圖來源於天眼查。
2022年,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隨後多個品牌及奢侈品方紛紛與其終止合作。消失三年後,李易峰今年4月在泰國曼谷舉辦演唱會,3500元的內場票座無虛席,門票被黃牛炒至原價五倍。演唱會上他重現經典造型,與粉絲互動,引發關於「劣跡藝人能否復出」的討論。
李易峰曾多次入選福布斯中國名人榜,2015年以6900萬元年收入位列第九。
△李易峰曾多次上榜福布斯中國名人榜。
法院此次強制執行將對李易峰及其名下企業產生什麼影響,瀟湘晨報記者採訪了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
陳平凡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李易峰在無法履行4990萬元執行款時,必然觸發限制高消費措施,具體依據如下:
未履行生效裁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立案強制執行,若李易峰及其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即符合法定限制條件;
財產不足以清償:目前其名下260萬元股權已被凍結,若其他財產(如房產、銀行存款)仍不足以覆蓋4990萬元債務,法院將依法實施消費限制。
具體限制範圍包括:消費領域:禁止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一等座,不得在星級酒店消費,不得購房購車,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出境限制:法院可協調邊檢部門限制其出境(但不影響入境)。
若李易峰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如隱匿財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或偽造證據妨礙執行,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單;失信信息將同步至央行徵信系統,直接影響貸款、投標等經濟活動,並可能被公開曝光。
此外,陳平凡分析,上海峰岩文化傳媒中心為李易峰個人獨資企業,若該企業財產與其個人財產混同(如資金往來不明),李易峰個人需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可執行其個人資產(如片酬、房產);法院可查封其未來收入,即使其通過在泰國演出獲利,境內收入仍可能被強制執行。
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25條及行業協會自律規則,劣跡藝人在國內復出仍受限,泰國演出不改變其被國內行業抵制的現狀;商業合作風險:債權人可能申請禁止其參與高收益商業活動,限制其職業發展空間。
總的來說, 限制高消費是必然,無法履行執行款將導致消費受限,包括交通、住宿、教育等高消費領域;引發的連鎖反應包括從信用降級到行業封殺,債務風險將全方位制約其發展空間;只有主動履行或合法協商才是規避更嚴厲懲戒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