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住酒店發現攝像頭 點差評后竟反遭起訴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9月24日,有網友發布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圖文、視頻,稱自己一個月前在內蒙古包頭市入住朗德酒店時,發現空調通風管裡面有攝像頭正對著卧室的床。當時她和對象穿著暴露,懷疑已經被拍到,甚至被直播出去。
9月25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了發布上述視頻的當事人「大逗貓」,據其回憶,事情發生在8月25日,她和男友入住了朗德酒店三樓的一間套房,兩人在客廳吃了晚餐后,大逗貓去衛生間洗了衣服,男友則躺在床上,隨後「大逗貓」洗完衣服來到卧室,男友一抬頭,結果發現空調通風管處有異常:在空調通風管裡面,有一個圓形物體,兩人懷疑是攝像頭,於是聯繫了酒店前台。「我和對象穿得都很暴露,已經被拍到了。」
「酒店的前廳經理態度不冷不熱,告訴我可以報警,於是我們撥打了110,不一會,民警來到了現場。民警確定是攝像頭后,將攝像頭拆除帶走了。」大逗貓說,她和男友找酒店要求解決問題,店長只願意提供幾張住房代金券,因此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大逗貓」稱,他們看到的攝像頭個頭比較大,比較容易被發現,與近期新聞報道的石家莊公寓民宿內發現針孔攝像頭不一樣。她認為:這種攝像頭應該是可以直播出去的。
次日,「大逗貓」將她的遭遇寫在酒店的評論區。不久之後,她接到了一份民事起訴狀。「大逗貓」提供的起訴狀顯示,酒店的員工認為其發表的差評以及附帶的照片、視頻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和名譽權,將她訴至法院,要求刪除手機內拍攝的以及發表在酒店評論區的照片、視頻,賠禮道歉,以及賠償1萬元損失等。
「大逗貓」表示,自己的隱私被拍攝, 內容去向不明,導致身心遭受極大傷害,精神壓力巨大,且事情發生一個月了,也沒有一個處理結果,她怎麼也想不明白,這種情況下,自己反而被起訴。為了應對訴訟,她已經請了律師,但是她希望,自己被偷拍的事情,能夠被重視和解決。
9月25日,瀟湘晨報記者撥打上述酒店的聯繫方式,工作人員接聽了電話,在記者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員以有其他事情需要處理為由掛斷了電話,記者再次撥打,對方未接聽。
據海報新聞報道,記者採訪到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萬青路派出所,其工作人員稱,將調查結果上報上級部門,具體情況會統一回復。
9月25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到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工作人員告知,確實掌握了上述情況,正在調查處理,但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
瀟湘晨報記者 曾永紅 曹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