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殺人埋屍案發10天後,我想起了30年前....

京港台:2024-3-21 13:01| 來源:正經嬸兒 | 評論( 7 )  | 我來說幾句

邯鄲殺人埋屍案發10天後,我想起了30年前....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鼓起勇氣再進行創作,直到最近看到邯鄲的案子。

  作為一個家長,這個案子讓我揪心,作為一個公民,這個案子讓我氣憤。

  發聲可能沒有意義,但無意義,未嘗不是一種意義。

  未來我會降低更新的頻率,選題會更多樣化一些,社會事件和案件,也會寫一些我的近況,包括我在讀的書。

  我曾經在中國台灣出版過一本書,書名就叫《愛就是理解複雜,選擇簡單》。

  我對於未來在這個小平台上更新的文章,仍然是這樣的定位:理解複雜,選擇簡單。

  對社會事件的條分縷析是理解複雜,有防範心的同時仍舊相信美好是選擇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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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一片沉寂的夜幕下,走失的孩子,沉默的同學,邯鄲未成年殺人案讓舉國震驚,更讓我這樣已經成為母親的人,震驚和揪心。

  除了關注和譴責之外,我還能夠做什麼?是否真的存在「天生惡魔」?

  然而,在30年前的英國利物浦,類似的案件發生了。

  這是一個關於人性、罪惡和法律的故事。

  1992年的一個平凡日子裡,兩歲的詹姆斯·巴爾格(James Bulger)和他的母親一起去了當地的一個繁忙購物中心買東西。

  他的母親正忙於結賬,讓詹姆斯在不遠處等待。

  此時,兩歲的詹姆斯處於無人照看的狀態。

  然而,當她結束購物準備離開時,發現詹姆斯不見了

  整個購物中心一片混亂,母親心急如焚,但詹姆斯彷彿憑空消失。

  警察來了,迅速調取了監控。

  監控中,兩個10歲左右的少年牽著這個兩歲小男孩走出了商場。

  警察安慰小男孩的母親不要著急,可能是這兩個少年覺得詹姆斯找不到家人了,所以帶著他去報警。

  他們承諾馬上抓捕,讓詹姆斯的母親不要著急,應該,問題不大

  攝像頭拍到的被帶走的詹姆斯,看起來「沒有那麼糟糕」。然而,警察口中的「問題不大」,卻變成了日後最此刺痛英國人的畫面。

  02

  兩天後,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發現震驚了整個利物浦。

  在離購物中心4公裡外的鐵路軌道上,發現了一具被火車撞擊的童屍。

  初步調查認為這是一起悲劇性的意外,但後續的驗屍報告揭示了更為恐怖的真相——這個小小的身體上有42處外傷,頭骨裂開,甚至口中還塞有電池。

  警方趕到現場后確認,遺體正是兩歲的男童詹姆斯

  另外,死者的臉部沾有藍色顏料,還有被踩踏過的腳印。

  而經過辨認和比對,這,是一隻未成年的腳。

  也就是說,這個未成年的腳印昭示,對這個兩歲男童詹姆斯施暴的人,不是意外,兇手既有可能就是「天生惡魔」的未成年人。

  基於早前監控視頻中的情況,警方懷疑曾帶走詹姆斯的兩名男童與此案有關,進而開展了深入調查。

  與此同時,法醫確認,詹姆斯身上的累累傷痕,沒有一處是致命傷

  換句話來說,他被活活折磨致死!

  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

  是「天生惡魔」在人間。

  這個案件的不尋常之處在於,警方很快就鎖定了兩名嫌疑人——兩名僅10歲的男孩,喬和羅伯特。

  通過調查,警方發現案發當天,至少有38名目擊者見到這兩名男孩與詹姆斯一起行走

  詹姆斯在哭泣,喬和羅伯特在拚命拖拽他。

  有零星的路人上來制止,他們有時候說自己是小男孩的兄長,要把他帶回家。

  有時候說,這個小男孩找不到家了,他們幫忙把他帶到警察局。

  當天,最起碼有38名路人都目擊到了這詭異的一幕,但他們的解釋又算是符合情理。

  可以想象,在只有10歲的年紀,他們已經有明確的犯罪動機,這和年齡無關。

  只和邪惡有關。

  調查過程中,兩名男孩面對警方時開始不斷撒謊,企圖以年齡小,不懂事為由逃避責任。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證據不斷累積,最終這兩個男孩承認,他們並非第一次犯案,他們之前就有偷竊的記錄。

  羅伯特在案發當天沒有上學↑

  案發當天,他們一起偷了電池和藍色顏料,然後決定找一個目標發泄。

  詹姆斯成了他們那天的目標。

  03

  面對法律的審判,詹姆斯的媽媽要求「一命換一命」,但是,法院認為量刑太重。

  喬也聲稱,自己來自於破碎的家庭,所以「可恨的人」必有「可憐之處」。

  喬在學校的證件照↑

  法庭審理過程中,公眾對這起案件的關注達到了頂峰。

  兩名男孩因謀殺、綁架及綁架未遂等罪名被判處至少8年監禁。

  雖然有「猥褻兒童」的指控,但終因證據不足,未能判定。

  並且,不受「保密」保護,可以向公眾公布加害人的照片。

  作為近50年來最震驚英國的大案,公眾認為8年太少,完全不足以懲罰「天生惡魔」,而且,年滿18歲出獄之後,還有很大的可能性危害社會。

  憤怒的英國人在庭審當天集會,要求一命換一命

  而在多達28萬人聯合署名,要求重判之後,再加上英國內政大臣的直接干預,刑期改為15年。

  但直至1999年,歐洲人權法院又認為,此舉是在干預司法,沒有保障殺人犯的「人權」,又將刑期改回8年。

  此舉,是後來英國決定脫歐,在法律上的一個加速因子。

  出獄后的喬改了名字和身份,開始了全新的生活,但再次因散播兒童色情罪被捕。

  而詹姆斯父母的人生,卻再也回不去了。

  Denise Fergus, 去世男童的媽媽↑30年過去了,她依舊認為法院量刑太輕

  詹姆斯的爸爸一夜白頭,上節目祈求讓殺人惡魔將牢底坐穿,不要危害社會↑

  英國這個案子和邯鄲案的類似之處在於,都是未成年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加害者心態極好,蓄謀已久。

  卻都因為「年紀小」,而減刑。又因為「家庭破碎」,而博得司法同情。

  但是,難平民憤。

  為何殘忍至此?

  其實兒童,或者說有些兒童比我們想象中更惡毒。以自我為中心的年級,習慣於用習得的一切手法來滿足自己的一切慾望。

  以上震驚全英的未成年殺害兒童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04

  視線轉回當下。

  對於邯鄲未成年殘忍殺害的同學的案件,我想我和很多人一樣,這些天一直無法擺脫這件事帶來的負面情緒,悲傷、憤怒、無力。

  這個被害孩子跟父親最後的聊天,是想要吃一碗炸醬麵,這對做過父母的人來說,簡直令人心碎。

  這是多麼微乎其微的願望,他本來擁有長長的,美好的一生,吃美食,過自己的人生,但因為三個蓄謀已久的人渣,他的人生終結了。

  作為有孩子的家長,心裡不能不汗毛直立。

  因為,今天是這家孩子,明天慘遭不幸的,就可能是任何一家的孩子。

  英國的上述案件,家長被詬病監管不嚴。

  而邯鄲殺人案,確實暴露出在農村等地區,校園霸凌廣泛存在。

  而家長因為教育理念落後,且忙於掙錢養家,對於霸凌這樣的事情往往不太關注。

  認為孩子成長過程中是小打小鬧,大家都是這樣成長的,誰能避免呢?這是家長的邏輯。

  至於教師,也會將校園霸凌認為是學生之間的打鬧,批評教育一下就完事了。

  因此,那些長期被霸凌的孩子,除了默默忍受,期盼早日長大,脫離環境,似乎別無他法。

  而更細思極恐的是,這件問題的核心並不是留守兒童的問題,也不是校園暴力的問題,而是這些「天生惡魔」的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太低的問題

  我們在新聞媒體上常看到這樣的新聞:

  未滿12歲男孩殺害4歲女童案撤案,未成年男孩已正常上學。

  河北邯鄲初中生遇害案記者去調查,同班同學:他長期被欺負。校長:沒這回事。

  8歲的女童在公園附近一處房子內被13歲多的男孩陳某某性侵。民警告知陳某某不滿14周歲,不予立案。

  有人諷刺:

  如今,年齡小已經變成眾所周知的保護色,就連天生惡魔都知道了,自己未滿14歲,是不予立案的。

  因此,他們不能算是年齡小,他們只是披著「未成年」外衣的殺人惡魔,是有預謀作案。

  希望本案中的父母節哀。

  也期盼對案件中的兩位「天生惡魔」的未成年人,有從重的懲罰,這樣才可以以儆效尤,不然,恐怕類似的悲劇,還會接踵而至。

  對此,正如網上高贊的評論,做父母的寧願振臂一呼:

  寧可在牢內向外張望,也不願在墳前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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