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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之死,是中國文化之死

作者:王博談美加  於 2019-7-20 07: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王博談美加|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關鍵詞:張扣扣, 中國, 法制

我連著兩天寫了關於人性與法的文章,一個講張扣扣,一個講章瑩穎,有很多人看,更重要的是,有人願意討論。


當年魯迅先生感慨中國人的無知和冷漠,描述了一個典型的場景,在革命烈士被砍頭的地方,一群人默默地站著圍觀,等人被殺了,又有人用饅頭去沾烈士的鮮血。所以,不怕有不同的意見,怕的是冷漠。有人關心,願意認真討論,才能進步,才有希望。


我講「公道自在人心」,因為「正義」的 「義」,指的是人們心中既有的道德標準,所以一個案件的判決,是否符合了「正義」 或者「公正」,從當事者個人來講,要看他心中認定的那個「正義」是什麼,而從整個社會的層面上講,則要看這些人群具備了什麼樣的道德品質。這是不是有點像看一齣戲?好還是不好,絕對不僅僅是戲本身的問題,還有觀眾鑒賞能力的問題。而對人民道德素質負有教化責任的,是國家。


在中國北宋時代,武松殺了姦夫淫婦西門慶和潘金蓮,替哥哥報仇,雖死不辭,他心中的「正義」得到平衡,這個社會的總體道德認知也充分理解他的行為,而代表政府的官僚衙門也能夠很好地平衡「法」與「義」的關係,所以武松殺人案得到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張扣扣他殺人,也是雖死不辭,相信他心中的「正義」得到平衡,但是這個社會對他的評判卻充滿了矛盾,而代表政府的法律體系也無法有效地平衡「法」與「義」的關係,所以張扣扣殺人案,沒有得到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因為張扣扣的「義」還是武松的「義」,現代中國社會主流大眾的「義」,也還是一千年前的北宋人民的「義」,只是國家的「法」卻「進步」到現代去了,這樣一種極端錯位的狀況,怎麼會不讓張扣扣的案件變成一個「大悲劇」?


前面講,對民眾的教化,是國家的責任,國家在現代化,人民群眾也一定要現代化。我年輕的時候曾經覺得中國提出四個現代化的目標很了不起,後來慢慢地覺得很成問題,完全是個現代版的洋務運動,因為這個提法,和洋務運動一樣,也是只管手段,不管內容,這個內容就是「人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尤其是人的思想的現代化是個複雜的問題,而且對於有些中國人來說,實在是太敏感了,敏感到死,我也就不談了。


如果,今天的中國,民眾的「義」還是北宋的「義」,國家的「法」還是基於這個「義」之上的「法」,張扣扣就是武松,不會死;如果今天的中國,民眾的「義」是現代的「義」,是建立在民主和自由之上的「義」,國家的「法」是基於現代「義」之上的「法」,張扣扣則根本就不會成為武松,也不用成為武松,所以也不會「死」。


現在他死了,代表著中國文化,在某種意義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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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aamamamia 2019-7-20 14:55
中國文化不這樣,不是三條人命打個為母報仇的名頭就高尚起來的土匪文化
回復 E=MC2 2019-7-20 16:53
據和張扣扣要好的鄰居回憶,張母是當地有名的潑婦,不僅心胸狹窄斤斤計較,而且跟周圍幾乎所有的人都打過架。當年和被害人家的糾紛,她自己也有很大過錯,因此雖然她在衝突中被失手打死,法院才判了對方六年。張扣扣去新疆當兵回來,做麵皮生意失敗,把自己的失意和對社會的不滿都發泄在了所謂仇家的身上,連殺三命。這樣的人,用句古代判決的套話:其情可允,其罪當誅!如果中國文化因為張扣扣的死而死,那死的肯定是糟粕的那一部分 --- 不分是非黑白的同態復仇和血親復仇,死得好!
回復 披著人皮的狼 2019-7-20 19:40
在中國北宋時代,武松殺了姦夫淫婦西門慶和潘金蓮,替哥哥報仇,雖死不辭,他心中的「正義」得到平衡
不要老拿武松與張扣扣相比。 武松的哥哥是因老婆與別人通姦被謀害, 兇手逍遙法外。 張扣扣的母親是因紛爭遭誤殺, 而且殺人者遭到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如果是像武松那樣的血性男兒也不會等了22年才報母仇。
回復 西部華人 2019-7-21 00:47
應該把當年判兇殺人7年的法官判無期徒刑。
回復 一杯星巴克 2019-7-21 01:21
~~ 整件事就是 『因、果惡性循環』 的悲劇 . . . .   如果張扣扣不伏法, 『私人報復』 將會陸續惡性循環下去 !. . . . .    』執法『 , 應該更透明地陳列出 』罪源調查『  、 』證據『 和 』量刑根據『(如果20年前的事件能這樣做,也許民眾會更 』懂法『 ), 讓民眾從中 』吸取教育『 , 而不是 』自我執法『, 讓悲劇惡性循環 (如果張扣扣不伏法, 也許兩家人的後代會 』不死不休『)!
回復 北極天翁 2019-7-22 00:55
中華文化有幾個不同層次的文化,底層文化中就有強烈的報復文化,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父辱妻之仇不共戴天,殺人者死傷人者償瘡,一人犯事全家連坐,大丈夫不抱此仇罔活人世,報仇雪恨殺身成仁.....當年毛太祖招兵報仇雪恨就是一大熱點,土改中報仇雪恨就是導火索,沒有報仇雪恨就沒有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平息不了人們心中怒火法律就沒用了。司法本來就是要懲惡揚善,多少復仇就是司法沒有平息怒火而一再發生。成吉思汗如果不抱殺父奪妻之仇就不會有蒙古帝國,努爾哈赤如果聽從司法判決就不會有大清帝國了。冉閔不抱殺父之仇北方漢族早就不存在了。China司法不可學歐米,歐米法理是基於移民小家庭,而中國法理必須基於族群歷史文化。判決不公在南方沒事頂多出個張扣扣,可在北方判決不公會招致群體報仇死傷會很慘重甚至危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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