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回國辦理房屋過戶。親歷了一幕意想不到的情景。國內房屋過戶需要辦很多手續。公證必不可少。這天在朋友的陪同下,我們來到北京一家知名公證處辦理公證。朋友事先囑咐我不要多言。他認識一位公證員。由他來打交道。
我們來到公證處。走進這位公證員的辦公室。竟是位美女。30上下。只見牆上掛著鑲了鏡框的XX大學法律系的畢業證書和去各國旅遊的照片。待美女忙完前一位顧客后,朋友開口道:XXX,我們今天需要辦個公證。又要請你幫忙了。這是我們的材料。您看看。美女接過材料。在她閱讀的時候,朋友又說:上次我來公證,是不是收費收的多了點了。這次請你幫幫忙。照顧一下。別的咱們都好說嗎。美女說:是嗎?我看看吧。要不我請示一下領導。說完拿著材料走出了辦公室。朋友把我拉到一邊,對我說:有戲。給我500。他拿了錢,進了開著門的辦公室,很快又出來了。幾分鐘后。美女公證員回來,說:我請示了領導。你看看這樣,收你1200元可以吧?朋友忙說:可以可以。於是讓我去付費。交完費,公證員填好公證書,蓋完章后,我們就出來了。
路上,在我的追問下,朋友慢慢幫我理清了一些細節。他與公證員只是上次辦公證時認識的。並沒有其它交往。按照國內目前的規定,我需要的公證(房屋接受贈與證明的公證)是按房屋面積的大小收費(這本身是個好奇怪的規定。但這裡按下不提。)。照「理」,公證費應在3-4千元之間。外加當天取件的加急費500元,總收費應在4千元上下。但我們只交了1200元。友人說,那500元,他放在了辦公桌上的檯燈下面。公證員回來后,在我去交費時,他也沒注意什麼時候,500元不見了蹤影。這可是水過無痕的境界。我估算了一下。一年如果按工作200天,一天一筆500元計算,一年就是10萬。有這樣的「收入」,在國內應該是很滋潤的了。不清楚公證的收費是不是納入國家收入,但那天它少收了2千多元。
我終於明白了,我是著實幫著別人腐敗了一把(或也可以說是參與了一把)。也明白了為什麼國內有這麼多人削尖了腦袋去考公務員。當新聞和網路的頭條不時被國內揪出的一個個大虎小虎佔據的時候,我們對媒體上看不見,聽不著的這類大大小小的科處級官員,公務員和職員們對國家的蝕食很可能嚴重估計不足。
這正是:老虎少,食人如批發,生吞活咽。 蚊子多,咬人似零售,零打碎敲。 橫批:何時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