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我還在報社編輯部準備動身去印刷廠的時候,一家華人報紙的編輯主筆小李給我來了個電話,他告訴我,老闆,他的老闆娘出了些意外,被意外事件卷進去了,所以原定晚上7:00的到印刷廠接出廠報紙的事,他來不了了,他讓我幫幫忙轉告印刷廠,由廠方運送的報紙按原計劃發送,而那一隻擱腳板的報紙,原規矩是他們報社來人自己拿的,今天希望暫時不要拖到廠外去,他可能要半夜裡才能來得了,才脫得出身...
我有些擔心,不需要幫什麼忙吧?我問。
不知道,謝謝,暫時不用,有的話,我會麻煩你的。
實際上,和小李主筆,我並不太熟悉,反而和他們的老闆娘是朋友。
果然是過了午夜小李才開了一輛rent-car的小麵包車來了,神色有些疲憊。
怎麼了?我問他。
也沒什麼大事情,只是有些累了。
我笑了,碰到了什麼麻煩吧。
老闆娘碰到了麻煩,真是的!
是嗎?
其實事情不複雜,傍晚,現在說來應該算是昨天傍晚,我準備來印刷廠取報紙前的時候,接到了老闆娘的電話...
小李的報社的實際經營者就是老闆娘本人。她主要經營的是酒吧,兼辦了一張華人報。用老闆娘的話說,是想做一些文化事,提高一下身價。老闆娘是個有些文化品位的中國中原人,儘管沒有讀過大學,也沒有受過很好的教育,但是知道她經歷的人都說那個36歲的老闆娘是個知書達理的人,非常愛讀書,出國前也曾經是個做過文學夢的少女。到了日本以後,她跟她本來就一直在談朋友的原為東北的日本殘留孤兒的第二代男孩子結了婚。那對方雖然說是日本人的殘留孤兒,其實卻是由東北的中國老百姓帶大養大、在中國成長的,所以可以說是完全的中國人,而且,還是那種有東北漢子血性的日本殘留孤兒,他在回到日本做生意后,數年前的時候,因為不買日本人的帳,下手太重出了人命案,結果被關進了拘留所整整三年,因為不能結案,糾結就在於是在日本坐牢,還是被遣送回中國的東北。
老闆娘替他去拘留所抗議了幾次,憑什麼把他、把我老公遣送回東北?他不是你們的日本人的後代!不就是從中國回來的怎麼就不一樣了?話說過來吧,他就是日本人吧,你們還有沒有人性?你們還顧不顧自己的日本人!
老闆娘就是這麼的個性。報社的經營主要是靠拉廣告維持,所以編輯部才三個人,拉廣告的有一個班。老闆娘基本上不管報社的業務,但是,有些廣告客戶習慣於拖欠廣告費,牽涉到是日本人客戶的欠錢的廣告,老闆娘往往會自己親自出馬。
小李說,這次的麻煩就是老闆娘又去了一個日本客戶那裡催款結果發生了口角。
那個日本客戶是報社廣告的常客,是一個律師事務所。廣告是每期必做的,內容是為中國人代辦歸化日本籍、以及辦理定居、申請永住等等商業的廣告。但是這個律師事務所竟然拖欠了報社整整三個月、12期的廣告費,一分錢也不肯付,老闆娘火了,那天吃午飯的時候她趕到了律師事務所。見那律師事務所老闆的男人正想吃午飯,老闆娘上去一把奪下他的筷子一瓣成兩半,隨手就一把扔進了垃圾桶。
你還有心思吃午飯?你欠了我三個月、四分之一年度的廣告費,賴著不付,你讓我的報社怎麼開工資啊?今天你的飯別吃了,要吃些的話,我把員工也拉過來同你一起坐上來吃飯!
你別太得意了,那個日本律師自然不買賬,他強詞奪理,你們中國人的生意不好做,最近幾個月一件業務也沒有拉到,我沒有收入,怎麼付你的廣告費,除非你再讓我繼續做廣告下去,一旦有了收入,我會還給你的!
老闆娘說,沒有拒絕你做廣告,只是已經欠的廣告費全部付不出,付三分之一總不算是苛刻的吧,做生意人要有信譽!
我沒信譽了嗎?日本人火了,
你有信譽為什麼12期連著不付?
我沒生意付不了廣告費,除非你讓我再做,你不讓做我就付不出,
你別耍無賴,老闆娘火了,直截了當地把話扔了過去。
我告訴你,那日本人說,你嘴巴乾淨點!
我警告你,老闆娘說,你手腳放乾淨點!你想賴我的錢?沒門!
我今天倒想看看你怎麼個沒門?日本人在挑釁。
老闆娘唰的脫下自己九英寸的high heels高跟鞋,毫不猶豫地一把就對準了那日本男人扔了過去,狠狠地砸在了那日本律師老闆的腦袋上。
日本人愣了半天醒過來之後,"報警、報警,殺人了,快報警..."
結果是老闆娘同日本律師一起被警車載到了警察署。好幾個警察圍著好幾個鐘頭,整整好幾個鐘頭。在警察處理過程中,老闆娘據理力爭矢口否定是殺人。
我如果真的有殺心,我會把高跟鞋扔過去啊,我會把高跟鞋的鞋跟扎他的禿頭,我要他的命的話就這樣做了,所以你們別想誣陷我!
事情就不得不不了了之了,但是,警察的胳膊明顯就是往日本人那裡彎,硬是不放老闆娘。
你們不放我走的理由是什麼?
你今天的行為屬於准刑事案件,所以,今天的案件雖然不結案,但是你得按照有人替你保釋、畫押的前提情況下才能離開警察署。
保釋?畫什麼押,放發你們的屁!我一個孤兒寡母家的有啥人作保的,你們還想騙我的保釋金啊,想也別想!
警察陰陽怪氣地說,沒人要你付保釋金,只是你今天非得要有一個人來替你做保釋人。
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是單親家庭,找誰來替我做保釋人?
那我們就不管了,警察說,除非你不想自己按法律辦事,今天非得有個保釋證明人。
那叫我報社的人來吧,可以的吧?
當然可以,警察表示,不過要有正常身分的,別再來個黑戶口撞在我們的槍口上。
於是,老闆娘就掛通了小李的電話,你來救救,我遇上麻煩了,那個律師被我打了,現在我在警察署出不來了,今天晚上可得還要開店門的,你來做我的保釋人,放下你手裡的事情馬上來。
小李說,沒想到故事還沒完,我以為去簽個保釋人的字就簡單沒事了,沒想到日本警察看上去個個都是老實巴交的公務員的臉,其實內心只只複雜得很,他們看見了我一個年輕男人來保釋36歲的漂亮的老闆娘,於是小事変大,一本正經地把我請到小房間,反反覆覆的、嬉皮笑臉地盤問我和老闆娘的關係。
我說她是老闆娘,我是僱員,就是這樣的關係,還用問啊。
沒那麼簡單吧,警察說,
怎麼個不簡單法?小李反問。
你們真是老闆娘和僱員的關係?沒有那種說不清道不白的?警察有些不懷好意。
我雖然在日本永住,小李說,但是我還沒有學會你們日本人的那一套偽善的男女人生觀。
你們真的就沒有跨出過了那一步?
哪一步?
那你自己現在說呀,男女關係的那一條線,底線呀!
我今天是來做保釋的,保釋人的我可不是嫌疑犯人,我沒有義務回答你的話,什麼那一線,跨過沒跨過,同你們沒關係。
你咬住不說也沒關係,也就是說,你不否認你們兩個人有曖昧關係咯?
說到這裡小李有些笑出聲來了,他說,沒想到日本警察處理案件的時候,那麼小兒科,興趣竟然都在案件之外,懶得搭理你們!小李扔下了那句話,所以和老闆娘簽了字便離開警察局。
在回報社的路上,我開車她坐在旁邊,小李說,我們本來一直是很有話說的,聽到我告訴她今天我做這保釋人的一場與警察的爭論過程,老闆娘一個勁地盯著自己的高跟鞋半晌也沒有說話...
今天你長見識了吧,我說。
等一下,你說你怎麼也好像有些幸災樂禍!小李說。
那你就多心了,我說,我可半點也沒有那個意思,對於食人間煙火的女人男人,對有沒有跨越什麼線,超越什麼關係,男人和女人,老闆娘和僱員,我一概沒有興趣,我只關心這麼晚了,都下半夜了,你還要把這一個擱板的報紙搬回去,小心安全啊。
呵呵,
聽得出,小李是在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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