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娜佳到我店裡來問工作的事,其實6月23日我在超市碰到她,她就問我能不能到我店裡來做,因為我第二天要休假了,我讓她7月16日以後再來。她卻一直沒來,幾次我看到她從店外路過,也沒進來的意思,我還以為她不需要工作了。
娜佳是伊拉克庫爾德的難民,來瑞典多少年了我不清楚,但我五年前買店搬到這個小鎮時和她住一棟樓,她住一樓,我每天上班要經過她家,經常聽到他們夫妻的吵罵聲,娜佳五十歲左右,長得又矮又胖,而她的丈夫長得高大英俊,看上去比她年輕許多。喜歡先入為主的我總認為伊斯蘭婦女受壓迫,娜佳一定受到他丈夫的欺壓,一直很同情她。現在她需要工作,要是能幫就幫她點吧。
「娜佳,你知道我們小鎮人少,我的生意不是很好,我不能給你固定工,只能做鐘點工。」
「我不想做固定工只想做鐘點工,而且就中午做三個小時,周一到周五。」
「周一我關門休息的,你能不能周六的晚上也來做三個小時?」
「周六周日我是不工作的。」
「那也行,中午12點到15點,你就幫我收收盤子,洗碗打掃下,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吃頓飯的。」中午我做自助餐的,吃不完也是倒掉的。娜佳表示同意。
「娜佳,那你每小時工資要求是多少呢?」
「每個月稅後一萬。」我以為我聽錯了,追問了句「多少?」
「一萬!」準確無誤
我只知道瑞典的最低稅後工資一萬二,但是是每周工作40個小時,一個月160個小時。娜佳每月只做48個小時,卻要這個價。
「娜佳,對不起我請不起你。」
「一萬克郎不多的,我可以幫你做很多事的。」
稅後一萬,稅前多少?而且我還得繳34%左右的僱主稅,一共要付出多少,我還真一下算不過來,但我知道:娜佳太貴了,我請不起。
我又重申了遍我請不起她。娜佳從包里拿出張表格,讓我幫著簽個名,證明她來我這找過工作,而我不能錄用她。
我簽好名,娜佳拿著表格笑眯眯地走了。。。
(今天和精鍊化氣AAA聊天才明白,原來娜佳根本就不想工作的,她只要那張證明她在找工作,就可以繼續領她的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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