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春花

作者:休里  於 2015-10-22 09: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知青歲月|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1評論

關鍵詞:春花, 文革, 金溪寨野傳, 知青

    世間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有過不平凡的經歷,特別是在那個動蕩的年代里。

    半夜裡被一陣鑼聲驚醒,隱約聽到生產隊長在叫嚷著什麼,又要開全村大會了。

    半夜開會這種事在偏僻的山村倒不常見,但也有過,多與政治有關。例如在慶祝九大閉幕的那次,半夜裡隊長把全村的男女老少叫醒,敲鑼打鼓放鞭炮,組織社員趕去公社開慶祝會。至於九大什麼時候開幕的,當時報紙廣播等媒體沒報道,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只是閉幕後才知曉。緊接著全國上下一片歡騰,人們紛紛表示堅決擁護黨的決議,站在黨中央一邊,這種模式在當時很流行。雖然新中國成立了二十多年,中共還是保留著過去艱苦時期召開秘密會議的傳統方式,採取保密措施,目的是防止階級敵人搞破壞,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還有一次在毛主席發表最新指示的時候,也是要立即起身上街遊行慶祝的。以上是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比如斗地富反壞等黑四類分子或抓賊捉姦等突發事件。知青們揣測有什麼重大事件發生:估計短期召開十大的可能性不大,那就該輪到什麼人倒霉了。

    早春的天氣微寒,我披著衣服出來。遇見一個舉火把的社員,問道:「甚事?」

    「分口糧,記得帶糧袋子啊。」那人打趣地說。

    半夜分糧,難道太陽從西邊出?我猛然醒起了工分簿,轉身回去取。開會算出勤,是計工分的,這樣的好事不能錯過。

    村頭的祠堂通常是召開村民大會的場所,可容納百餘人。我來到祠堂時,裡面已是人頭涌涌。火光下,人們圍著跪在台上的一對男女咒罵著,大致上是些很難聽的話,我才知道是那件亂倫淫事。這不是第一次斗他們了,次數都數不清了,何必大驚小怪的。

    說起他倆的事又得扯到階級成分上去。這世道不知怎的,人與人之間變得如此水火不相容,總有一部分人得勢,而另一部分人失利。那年代抓階級鬥爭是刻不容緩的首要政治任務,毛主席教導我們:「階級鬥爭是綱,綱舉目張。」「階級鬥爭一抓就靈。」任何事物只要提高到階級鬥爭這個角度去認識,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所以「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農村的階級鬥爭對象較為簡單,基本上還是土改時劃分的地、富、反、壞那黑四類,因這裡人幾乎文盲,沒有反右運動新增的右派和文革運動中新增的走資派等黑類。對於這些黑四類分子,生產隊每周安排兩次定期訓話,黑四類份子必須準時到村頭的大曬場上集中,列隊等候大隊幹部的到來,大隊幹部來后訓斥他們一通便走了。我經常見到他們在曬場上挨訓,數人列成一排,有男有女,有老有弱,高矮胖瘦參差不齊,簡直像一群烏合之眾,瞧見就想笑。

    就在這些黑四類分子中,有一位是「勞改釋放犯」俊發。曾蹲過監牢,出獄后還是脫不了干係,戴著頂「勞改釋放犯」的帽子,屬於反革命或壞分子那類。俊發犯了什麼事,怎麼去坐牢的?不是一句話可以說清楚的。

    一九四九年,俊發正在南京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念書,當時前方戰事吃緊,為躲避戰火,學校停課,外省的學生幾乎全都離開了首都,他也回到了自己的家鄉。他沒有完成學業,是個肄業生。後來有個同學逃到他家,把一支駁克槍寄放在他這兒,俊發明知不妥,因年少仗義,礙著面子只好收下。不料那人被捕后供出槍支的下落,結果他因窩藏槍支罪被判十年的徒刑,發配到黑龍江省的鶴崗,與麗娟的前夫一起服刑。

    俊發刑滿釋放后,父母早已過世,家產也被分了,只剩下一個胞弟在家。他明白自己此時的身份,還是遠離過去的好,就選擇了在當地就業,沒被打回原籍。後來還將胞弟調去東北,可見他為人處世的本領不錯。後來俊發娶了個當地的東北女子為妻,生有一兒一女,女為長。可惜好景不長,妻子病故,俊發悲痛不已。一個男人拖著兩個孩子,不可能再續,生活日趨艱難,漸生回鄉之意。后辦理了離職手續,於一九六九年回到家鄉。

    回來之後,因兒女太小無人照料,就請那大山裡的舅母春花來幫他看管孩子。俊發的舅父生前是在大山裡跑買賣的,手頭有兩個錢,便娶了個比他小二十多歲的姑娘春花為妻。不久舅父被劫殺(傳說是被仇家所殺),兩人未留子女,春花獨自守著那份遺留下來的家業至今。按理說,一個年輕寡婦怎能支撐一個家業?沒改嫁也不可思議,難道沒有合適的,沒人配不上她?也許有其它什麼原因吧,誰管那閑事呢。

    春花雖輩份高於俊發,但年令卻小他許多。她自嫁給舅父后從未乾過農活,保養極好,皮膚白細,衣著時髦。春花住在俊華家裡,幫他料理家務,她原先有些積蓄,不時會拿出來補貼家用,一家人日子過得還算平靜。由於春花的戶籍不在本村,生產隊不配給她的口糧,自然不會要求她出工,幾乎是足不出戶,故村裡人也很少見到她。春花有時會在自家門前的小溪旁低頭洗衣服,穿一雙小白鞋,髮髻上別了一個花夾,白凈的臉腮常掛著紅暈,從不與路人答話。

    時光過了約年余,村裡的人漸漸地私下裡議論起他倆的事,說有人見到他們一絲不掛地絞在床上,干雲雨之勾當等什麼的。還說俊發就是為了這個頗有幾分姿色的寡婦舅母,才從大老遠的東北搬回來的。又說這位舅母賣掉了店鋪,打算一輩子住在這裡了,這是他倆早預謀好了的,云云。後來,村裡的人越說越邪乎,說這樣會給祖宗蒙羞,會敗壞了風水,會給村子的人帶來災難和惡運,那些曾有過倒霉事的人都怪罪於他倆的亂倫行為,甚至有人提議請巫師來驅邪。

    那年代迷信的活動是禁止的,生產隊幹部迫於壓力,只好召開全村大會,把他倆捆綁起來,拉上去跪在台上批鬥。他倆任你怎麼斗,橫下一條心,死活不認。最後大家沒轍,要他倆立下字據,保證不再亂倫后才把他倆放了,俊發的倆孩子還是需要人照管的。

    但事情並沒有了結,這裡的山民思想異常封建保守,加上俊發那頂永遠摘不掉的「黑」帽子,社員們都歧視他,欺侮他。為捉姦竟使用卑劣的手段,經常有社員半夜去他家偷窺,一旦捉姦后,就立即敲鑼連夜把全村人叫起來開大會鬥爭他倆。捉一次就捆起來斗一次,就這樣反覆鬥了數次,已成常態。

    見很多人圍著他倆罵,吐唾沫和扔贓物,我像中了邪似地在人縫間踹了春花一腳。跪著的她倒了下去,她掙扎著欲起身,但身體被捆綁著無法動彈。她扭頭盯著我,我不知那藏在她亂髮之間的眼光傳遞的是委屈,是哀求,還是憤怒。我彷彿被電擊了一下,本能地上去將她攙扶起來。

    此時春花實在受不了,用頭不停地撞打身旁跪著的情人。這位曾是首都的大學生,又受過牢獄之災,嘗盡人間甘苦的俊發,低著頭任春花發泄,眼淚往肚裡咽。看得出來,春花在責怪俊發,為了他搬來這裡,為了他變賣家產,為了他受這樣的罪,如今落得如此下場,她的苦無處訴,也無法訴啊!只有把這一切都往情人身上發泄。接著她站起來沖了出去,在不遠處投塘自盡。

    好個剛烈女子!她這舉動把在場的人都嚇呆了。眾人紛紛去救,最終將她撈起,她沒死成。村民們怕鬧出人命,沒敢再斗他們。

    後來春花還是走了,她離開了俊發,消失在那寂寞的大山裡。從那裡來,回那裡去。人生如夢,往事已成過眼雲煙,美好只是曇花一現。

    春天,杜鵑花開滿群山,紅彤彤的一片,如火,似血。花兒在微風的吹動下搖擺,在陽光的照耀下閃爍,顯得格外爛漫。


休里

February 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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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越湖 2015-10-22 13:31
好文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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