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說不清上海有多少變相賣淫女。
有多少女人在變相賣淫,誰也沒有辦法統計,因為這裡花樣實在太多。
人家又沒觸犯政府法律,堂堂正正都是正經工作,誰也管不著。
現在政府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允許去會所、夜總會、KTV包房、大浴場、洗腳店等場所,為了防止腐敗,防腐敗里的一個方面也就是不許與不正經的女人接觸。
現在這些變相賣淫的女人,一不進入這些場所,二不在公共場合露面,都是以正正經經的女人的面目,與人打交道還要講究法律和協議,什麼『掃黃打非』完全占不上邊。
社會各行各業的發展,任何一個行業都是從有一點啟發開始,然後越做範圍越大,花樣越來越多。
例如,現在的變相賣淫女中比較突出的『租女友』,多年前是有人為了回家過年,騙騙家裡老人自己有女朋友,因此出錢找個姑娘陪他回家過年。
由此開始,『租女友』已經成為長年都有的項目,不是為了『過年』,在網上隨時都可以找到臨時的『女友』。男人出了錢達到『想入非非』的目的,女人完成個『項目』賺到了錢。
有人以顧客身份諮詢租女友的相關信息,其中一家租友網站的客服表示,租女友的價格為每天1000元左右,同時需要承擔「女友」所有的外出開銷,而在價格之外,客服稱租客每天還需付給平台10%的傭金。
客服表示,能夠根據職業和身高來找,也可以先看照片。
大多數租友網站上,網站對女人提供了安全信息,稱代理可以擔保客戶的資金到位,網站擔保有流程和合同,會預先收齊交易金額+身份證+照片,最大限度地幫你做到安全。
也有少數客服則表示,網站不是中介,個人信息和價格均由租客自己制定。此外,網站客服表示,租友不需要通過網站簽訂協議,而且網站不對個人安全負責,「你想出租自己,你的安全肯定是自己負責。」
對於租友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有律師認為,「租人」實質上是一種雇傭關係,在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內容符合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租人』合同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這個『租女友』中,男方付了費,以「假朋友」名義,佔有了對方的時間、身體,「租賃期」一過,便各分東西。「租女友」的費用如果其中還有發生性關係的費用,這顯然是赤裸裸的性交易,與其他出賣肉體行為並無二致,只是背著「朋友」的幌子而已。
變相賣淫女的新花樣,更精彩的是「陪床保姆」。
「陪床保姆」收錢,而中介公司提供牽線搭橋的服務,男人找到發泄性慾的『性伴侶』。
從法律上看,這屬於雙方自願行為,不受法律追究,只限於道德層面上的問題。「陪床保姆」實際上的「非法同居」是沒有麻煩和追究,因此有些男人對這項目大有興趣。
「陪床保姆」剛開始是有老人用個保姆,後來保姆成為老人的性伴侶,這事情在社會上一流傳,大有興趣的人就興起了「陪床保姆」這個行業。這行業有中介,有資源,有客戶,雖然不能夠廣而告之,大家都是心領神會。
「陪床保姆」的服務範圍是在不斷發展。
最近有例,「陪床保姆」居然進入服務外國人的範圍。一個中學從加拿大請來的外教,到上海二個月,就從雇傭臨時保姆做飯開始,到保姆長住在家,成為「陪床保姆」。
對一些男人來說,「陪床保姆」以「契約」為紐帶、好聚好散的「臨時組合」,一方面可以滿足性需求,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組織家庭時感到的觀念與生活上的衝突,何樂而不為。
社會上還有男人需要找臨時的,短時間的『性伴侶』。
上海還有一批『導購女』和『導遊女』。
現在大商店裡有專門的導購,旅遊團都有導遊,這裡說的『導購女』和『導遊女』是另一回事。
網上可以看到『導購女』和『導遊女』的廣告。『導購女』和『導遊女』按點鐘收費。廣告上介紹的女人,不是大學生就是業餘的白領。
約來了『導購女』和『導遊女』,一切都是商品交易,貨真價實,銀貨二訖。
再高檔的還有網上預約
『空閑的電影明星』、『時髦的模特兒』陪你『旅遊』和『聊天』。
還有人一本正經的去應『徵婚廣告』,結果花了許多錢在變相賣淫女的身上。
從事社會學研究的人認為,眼下出現了這些現象,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一些男人心理需求與生理需求通過正常途徑得不到滿足,因此有悖於日常倫理的情況就會出現。
關於變相賣淫女,有人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遭遇不同,她們為了生存,不偷不搶,為了養活自己,或者老人、孩子,這是她們生存的意義,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