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提到閩西老鄉「愛扯些低級下流的閑篇,開些庸俗色情的玩笑,流傳有《十八摸》這樣的山歌」,給知識青年以不良影響。我在該文中是將《十八摸》視作低級下流、庸俗色情之淫詞艷語的。這兩天看電視劇《鹿鼎記》,發現劇中主人公--眾所周知的韋小寶不僅也堂而皇之地唱出《十八摸》,而且內容與我多年前在閩西山鄉聽到的差不多。《十八摸》經《鹿鼎記》那麼一放,再經韋小寶那麼一唱,成了大眾文學,由此看來,我先前的看法真是大大落後於時代了。
《十八摸》據說在客家流行了一千多年,乍看歌名,容易讓人感到誨淫誨盜,但細看內容,好像也不是那麼下流。山歌里唱的第一摸是摸頭髮,第二摸是摸眉毛,第三摸是摸額頭上方,第四摸是後腦的髻鬃,第五摸是頭髮兩側的鬢尾,第六摸是摸額頭,第七摸是摸鼻子,第八摸是摸眼睛,第九摸是摸嘴唇,第十摸是摸下顎,第十一摸是摸耳根,第十二摸是摸脖子,第十三摸是摸肩膀,第十四摸是摸手臂第十五摸是摸胳膊彎,第十六摸是摸背部,第十七摸是摸臀部,第十八摸是摸乳房。其歌詞看似「摸透透」,實際上都是在讚美對方如何如何漂亮,是一種既樸野又細膩的、愛不釋手的情愛。它至少比《詩經》里描寫的那些「野合」要保守一些。
不禁想起了《詩經·鄭風》里有一首《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揚。邂逅相遇,與子偕臧。
這首詩寫的是一個男子在清晨的郊野遇上了他心儀的女子, 「清揚婉兮」,是金鳳玉露乍相逢, 「婉如清揚」是雙目深情凝視, 「與子偕臧」,就是在田野里各得所欲之後那種男歡女愛的喜悅流露了。《野有蔓草》露骨地寫到了性愛,其寫作年代肯定比《十八摸》早,卻也較《十八摸》這樣的山歌前衛了許多。
《十八摸》是我接觸到的第一篇口傳文學,和我後來接觸到的《詩經》、《楚辭》、《樂府》一樣,都是與音樂密切相關的口傳文學,在經過了書記、刪訂后才成為舉世聞名的書面文學。較之書面資料,口傳文學的價值更不容忽視,因為不僅過去,現今的許多民族和地域尚處於無文字的狀態,而且書記即口傳資料的記號化本身會因為方法的不科學(如用文字去記載方音的中國舊書面文學、語言資料)、主觀的傾向性(如《詩經》、《樂府》等服務於皇家的文學)或功利主義的目的(如教化民眾等等)產生與原型的偏差和走樣。若非如此,《詩經》、《楚辭》、《樂府》里的那些情歌,將更加熾熱、大膽而直白,展現出更質樸的原始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