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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中文教英文(1)

作者:楊立勇  於 2018-6-7 09: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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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教學筆記)
我用中文教英文(1)

初學英語的國人大多有這樣的一個誤區:在一個全英語的語境里會更多快好省地學會英語。

對年紀幼小的初學者,在口語與聽力的迅速提高,這確實有效。但對於初中以上,漢語已經牢固地成為思維第一語言的初學者,全英語的語境不一定就是迅速掌握英語的有利環境,尤其是在閱讀和寫作方面。

由於中英文思維表達習慣存著種種的差異,習慣了中文思維的學生,在英語閱讀理解與寫作方面,需要藉助中文的詳盡解釋,才能透徹理解和掌握。

閱讀方面,英語的複雜句,插入語和各種定語從句山重水複疑無路,會把中國學生繞得雲山霧罩。例如下面這一長句:

Remembering the values of empathy and service that his mother taught him, Barack put law school and corporate life on hold after college and moved to Chicago in 1985, where he became a community organizer with a church based group seeking to improve living conditions in poor neighborhoods plagued with crime and high unemployment.

句子先以一個現在分詞短語(Remembering. . . him, )開始,表示一個同時發生的次要的或伴隨的動作,然後從到句子的主句(Barack. . . 1985, ) 繼之是一個以「where 」引導的地點狀語從句,而這個從句中又有兩個定義從句連環套(seeking. . . neighborhood)和(plaqued. . . Unemployment .)
碰到英語這樣的長句子,我們可以根據漢語的思維習慣把它分為若干小段。按照中文習慣,我們都是主語(Barack)先行,但要把現在分詞的次要動作(remembering) 緊跟著主語,再突出主句中的主要動詞(put. . .on hold ) :

"巴拉克(註:奧巴馬總統的名字)謹記母親關於懷著愛心為人民服務的價值的教誨,大學畢業后把讀法學院和大公司生涯先放在一邊,於1985年搬到芝加哥。在那裡,他成為一名與當地一個宗教團體有關係的社區領袖。該團體是謀求改善那些充斥著罪案與高失業率貧困社區的生活條件的。」

經過漢語的抽絲剝繭釐清各種關係后,學生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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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天國蜜女 2018-6-9 06:54
同意!完全英文解釋,英文不好的人,無法學。一定要母語幫助。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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