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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未病與判未罪

作者:何岸泉  於 2015-12-13 17: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政小說|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2評論

治未病與判未罪

習總日記(20151213

毛主席早說了,中國醫藥學是一個偉大寶庫。中醫藥的經典著作《黃帝內經》裡頭說: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為治理管理的意思。治未病,有預防疾病發生的意思

明天揭曉的浦志強案,民意洶湧。有人說浦志強無罪,但我黨一定要捏造罪名判他有罪。浦志強真的沒罪嗎?當然有罪。而且證據確鑿,微信。有人說很多人的言辭比浦志強更出格,為何無罪?不是無罪,是我們不抓小人物。浦志強是有影響力的,他的一言一行具有非同尋常的感召力和煽動效應。故我們要判他治他的罪。

所以,借用中醫藥治未病的思想理論,我們要「判」浦志強的「未罪」。即使他迄今為止沒有罪,我們也要判他的罪。這裡的罪是將來浦志強很有可能犯的罪,即尚未發生但將來絕對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因為他是浦志強,一位有名的死磕律師。死磕律師這種人將來犯罪的比例必定遠遠大於朝陽大媽。他們人生樂趣之一,便是攻擊我社會主義制度,誹謗共產黨的領導,煽動不明真相群眾鬧事,投境外敵對勢力之所好,擾亂社會治安,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

我們對浦志強沒有仇恨,判他未罪是為了挽救他。所以愛浦志強的人應該感謝我黨我政府我本人才是。若現在不判他有罪,等將來犯了大事哭都來不及了。因此作為浦志強的朋友或粉絲,14日的判決,無疑是佳音是喜訊,是黨的關懷和愛護,是中華民族文明的象徵,是依法治國戰略舉措的又一偉大勝利。

14日的判決,對浦志強本人和家屬而言,是新生,是新生活新生命的開始。

看,陽光衝破霧霾,灑在天安門戴黑口罩的執勤戰士身上,多麼美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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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5-12-13 23:52
賜其無罪,非判其無罪;若浦志強手裡有槍,國家法官同志有罪。
回復 Marsfield 2015-12-14 10:18
老何這篇文章有深刻的哲理。頂!最近的幾篇文章都是高質量的。特別是跟金三的對話,跟奧巴子對話。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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