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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統治階級是真正的剝削階級

作者:超人族雨艷  於 2013-3-30 00: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評論

專制統治階級是真正的剝削階級

 

——勞動價值論的破產以及價值與剝削的真相(升級版)

 

 

內容提要:

a、商品價值的本質不是勞動

b、社會使用價值決定商品價值當量

c、價值的本質是人的社會合作效用

d、專制統治階級是真正的剝削階級,專制政權是剝削階級的總後台。

 

 

正文:

 

經濟活動中,剝削到底是怎樣發生的?這個問題,人類拷問了幾千年,可惜長期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答案。

 

而一旦出現似是而非但頗具影響力的錯誤解答,就可能在社會實踐中導致嚴重災難。

 

百餘年來風靡一時的「勞動價值論」,是價值論和剝削原因論誤入歧途的典型代表。如今,它已經「破產」了,這是錯誤理論的必然結局。

 

十九世紀大規模商品生產興起之初,出賣體力的勞動密集型生產方式,夾雜著舊文化和野性殘餘,以扭曲的形態,對人的思想產生強烈衝擊,使包括亞當·斯密在內的許多人出現錯覺,特別是李嘉圖和馬克思,把「勞動」的假象逐步臆想成抽象形態,錯誤地判斷了經濟活動中剝削的存在方式。如果他們能預見今日世界,也許不會遭受誤導,跌入「勞動」的陷阱。

 

 

1、事實的否定

 

最讓勞動價值論難堪的是現在那些娛樂界明星們,他們不多費神、少許辛勞,就能讓「粉絲」們慷慨解囊,讓娛樂公司老闆心甘情願地支付百萬千萬的酬金。

 

2012年,一身「土肥圓」的鳥叔以神曲《江南style》爆紅,網路點擊率迅猛超過「少女時代」稱霸多時的歌舞奇葩《Gee》,並在國際上完勝賈斯汀·比伯的《baby》,創造了短時間吸金152億韓元的商業奇迹,滾滾而來的錢財把幸運兒的金庫裝得盆滿缽溢。

 

這些錢的來源,追其根本是以銷售娛樂產品的方式賺來的,或者以廣告費的方式從商人那裡得來的。

 

勞動價值論者忿忿不平地說:「明星們不勞而獲,變相地「剝削」了『粉絲』的勞動!」

 

但「粉絲」和商人們立刻還以顏色:「呸!什麼勞動不勞動?剝削不剝削?我們都是心甘情願掏錢的!我們對明星的投入關勞動屁事!」

 

「粉絲」們為什麼掏錢購買娛樂產品?答案很清楚,而且人所共知,那是因為明星的美麗和帥氣超凡脫俗、震撼人心、創造激情、吻合夢想,他們(她們)是快樂的源泉、幸福的依託和健康的養料。而商人之所以支付廣告費,是利用明星的巨大社會影響。這些在「勞動價值論」看來是「使用價值」的因素,卻是現實中判定商品價值的關鍵。十九世紀前被人瞧不起的「戲子」,在二十世紀「鹹魚翻身」,變成萬眾景仰的耀眼明星,這是亞當·斯密、李嘉圖和馬克思沒有機會親身體驗的。與偶像派明星類似,歌星、體育明星、暢銷書作者和大型企業的高級管理者等各種獨具天賦的傑出人才,以超凡能力和對社會生活的巨大貢獻,換得天文數字的厚報,也是十九世紀前所沒有的新生事物。這些人才所得到的利益,均來自於他們的社會使用價值,而不是勞動。

 

也許勞動價值論者認為,人才是經過長期艱苦訓練造就的,訓練即勞動。

 

但如果把「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郎或任何一個身體和智力殘疾者交給他們訓練,花再大力氣、使用再好的技術和設備,都無法把他們培養成優秀人才,就是常人享受如此待遇也不可能成為明星,何況殘疾者。在天才面前,勞動價值論無法自圓其說。

 

有諷刺意味的是,天才們豐收的同時,他們的公司老闆常常利潤微薄甚至虧損,這些倒霉的工商業主背負著剝削剩餘價值的罪名,付出巨額投資、辛苦管理決策,卻被勞動價值論武斷地宣布為價值的盜竊者,成為十足的冤大頭。這一點上,勞動價值論確實蠻橫無理。

 

冷靜下來誰能相信,商品生產中作出關鍵性貢獻的人,竟然無權獲取利潤?

 

 

結論:商品價值的本質不是勞動。

 

 

 

2、社會使用價值決定商品價值當量

 

以「使用價值」實現「商品價值」,除了人的天賦和才能外,其它有用之物也一樣,科技產品有造福人類的巨大功效,文物古董是文明和歷史的重要證據,它們的稀有意味著關鍵、不可替代、關注的中心、聯繫的紐帶以及全體的依靠等強大和重要的功能。

 

而生產商品的勞動量大小則無關緊要;沒有社會使用價值,勞動量再大也毫無商品價值;有巨大社會使用價值而沒有勞動量,卻能使商品價值連城。現象十分清晰:人和物的社會使用價值,決定商品價值當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使用價值的大小,通過社會需求程度反映出來,需求越大,商品價值越大,反之越小。經濟學的「邊際效用」理論,從人們需求心理的角度描述了物價和心理的關係,即人的需求在「饑渴」或「飽和」的不同狀態下,評判物價的心理反差很大,當需求某物愈迫切,就愈願付出較多的其他物換取該物,反之則僅願較少付出。比如:一瓶礦泉水的市價,在水源充足的條件下,人們只接受一元錢上下的價格;但在比較缺水的情況下,往往願意付出幾十元購買它;而在嚴重脫水,面臨死亡危險的惡劣條件下,為了救命,人們付出千元萬元都不覺得貴。這裡面決定貴賤的既不是生產礦泉水的勞動量,也不是水本身,而是社會需求狀況,由社會需求程度決定價值當量。在需求心理中,「饑渴」難消,意味著供應少或供應難,這和「稀有」異曲同工。

 

必須強調一點,所謂「社會需求程度」,並非一切個別交換價格匯總後的均價或總計的投射,它有社會屬性的限制,要求商品交換活動在合法和公平的條件下,通過市場競爭和評估形成價格,以此為標準確定社會需求狀況,體現商品的價值當量。因此,一切極端化和非法的價格定位,偏離了社會認可的價值,不具有社會屬性。

 

在確定商品價值的過程中,市場「無形之手」展開了一項巧妙的工作,其重要性和關鍵性大大出乎前人意料。

 

古希臘思想家亞里斯多德認為,商品的交換,肯定是依據了某種事先存在的共性或標準,可供數量比較,使不同商品得以等價交換。兩千多年後,馬克思差不多也是這麼想的,所謂「凝結在商品中的抽象勞動」,即指市場交換髮生前,商品的價值已經凝結在商品中。

 

可惜,這個問題上他們犯了大錯,市場功能和他們的猜測完全相反——市場經濟中,不論抽象勞動還是皇帝旨意或聖人思想,所有事先標準一概被市場碾得粉碎。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市場是最終定價的場所,市場的功能在於調節和整合,商品價值在調節和整合中產生。

 

客觀上,參與市場活動的人,需求心理往往存在很大差異和衝突:養羊的希望羊肉價大於牛肉,養牛的想法相反;愛吃羊肉的樂意接受羊肉貴於牛肉,愛吃牛肉的又相反;而市場的供應變化又常常打破他們的如意算盤,因此,想統一價格似乎很成問題。

 

令人欣慰的是,在市場功能面前,問題迎刃而解。對於不同文化、信仰、愛好、習慣和處境等因素帶來的需求差別和衝突,以及人們由此產生的不同價格判斷和定位,市場的處理方法簡單明了(這是重點):

 

社會是合作的整體,想合作就要兼顧各方利益,在衝突面前必須妥協,才能形成普遍接受的價格,通過合作帶來使用價值的社會屬性,也就是商品價值。

 

這就象生物的「自然選擇」,價值並非商品本身擁有,而由市場選定,它受制於人們的需求特點和傾向,以及供應狀況,綜合了各方利益,並隨著需求和供應的變化而變化。市場的選擇,帶來社會合作關係得以建立的交換比例,由此體現人和物的社會需求程度,即社會使用價值,從而確定商品價值當量。

 

市場就是這樣重要,拋棄它,難免重傷公平和效率。

 

二十世紀時,勞動價值論者用計劃經濟消滅市場經濟,進行了大規模實驗,在兩個大國,僅用幾年時間,就造成經濟的全面惡化甚至癱瘓,導致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人餓死。在拋棄極端模式后,有所接受市場引導的計劃經濟依然甩不掉消極怠惰的陰影,它能使一種牌號的汽車保持三十年不進步,整個國民經濟死氣沉沉,發展態勢與市場經濟國家相比越來越慢。

 

不過這也反映了另一種價值確定模式——政府全控經濟,統治者行政手段規定商品的社會使用價值,市場萎縮,變成計劃的分配場所。

 

但並非這種經濟模式違反了社會生存規律,專制統治雖與普世價值觀衝突,但卻符合統治者利益,符合專制政治模式,政府主導的價值是符合法律的價值。

 

高度專制的統治中,人們的生活目標、方式、內容以及一般價值觀,受統治者思想、宗教、法律的決定和影響,人們應當消費什麼、不應當消費什麼,都有特定的模式並形成習慣。這種模式只在與市場經濟的比較中處於劣勢,如果沒有比較,它會長久生存下去。

 

縱觀歷史,政府主導、市場主導或兼而有之的價值決定方式,貫穿於人類歷史的全部。

 

 

結論:不存在任何事先已凝結在商品中用於等價交換的價值。不同的政治經濟模式帶來不同的價值標準。

 

 

3、商品價值的本質

 

既然「人和物的社會使用價值,決定商品價值當量」,那麼,這個「社會使用價值」是價值的本質嗎?有點象,但接近同義反覆,缺乏本質含義。

 

「使用價值」離開人的掌握,就如呼吸的空氣一樣沒有了商品的價值,如果人類生活的所有需求對象都隨手可得,不必藉助社會,即便社會對它們有著需求程度大小的排序,它們仍然沒有商品價值的意義。

 

只有當人們掌握了使用價值的資源,並加入到社會合作與交換活動中,才形成商品價值。

 

其中的行為主體即不是空洞的人,也不是單獨的使用價值,而是人與使用價值的組合,成為「有特定使用價值的人」,表現為具有天賦和才能的人、以及掌握有用物品的人。這樣的人實施了合作與交換行為,才被判定了社會對它的需求程度。

 

每一次具體的合作和交換,表面上是幾個人之間、或交換雙方的關係,但實際上,政府定價或市場評判是將每個人產生的效益納入了社會合作關係的整體,作為個人對於整體的效用進行評價的,其實質是社會評價。

 

在人類文明形成過程中,當合作和交換運用了貨幣手段時,它已經與人們孤立的合作和交換髮生了本質區別;前者僅僅是人的個別關係,而後者已經發展成個人與社會的合作關係;這使一個人在某處工作換取的貨幣,可以按市場標準,在遙遠的另一處,向與先前工作毫無關係的人購買物品;他們所得到的定量貨幣,是社會對他們的合作效用所作的評價和信用保證,也是社會提供的方便合作的媒介。其中:「合作效用的評價」是貨幣第一功能,「信用保證」是貨幣第二功能,「方便合作的媒介」是貨幣第三功能。

 

人們在社會各方面、各系統和各部門的合作,以及進行商品交換和出售服務的行為,歸根結底是建立、繁榮和革新社會的創造性合作行為,這是本質所在,概括地講就是建造社會。

 

不論從事政治、經濟的管理活動,還是直接從事科研、教育、生產和服務等活動,每一個人都作為有特定使用價值的人參與建造社會。這個過程中,擁有天賦和才能的人、以及擁有可用物品的人被放在同一個評判系統內,形成了社會需求程度大小的排序,顯示他們建造社會的效用程度,並以貨幣確定效用的數量值。

 

個人參與建造社會的活動,目的為了獲取利益;而社會則根據個人在建造社會中效用的大小給予回報,並作利益保證。人類社會的這種生存模式是不可改變的,如果誰想強行推翻,取消貨幣,也就是取消「合作效用的評價」和「利益的信用保證」,以及取消「方便合作的媒介」,社會必然立刻僵死。二十世紀的極權國家曾經這麼做過,有慘痛教訓。

 

結論:具有特定使用價值的人在建造社會中的合作效用,是商品價值的意義即本質所在。簡單地講,商品價值就是人的社會合作效用。

 

 

4、專制政權是剝削階級的總後台

 

既然商品價值是人的建造社會的合作效用,那麼,只有具備公正的社會評判體系和利益維護體系,效用才能被公平地評價和換取報酬。這要求市場模式發揮經濟活動的主導作用,並要求充分實現民眾權益、維護公平的政治制度作保障。具備這些條件的是憲政、民主和自由的社會。

 

在民主政治條件下,體制性剝削不能發生。如果出現了剝削現象,必由其他原因造成,任何歸結為制度原因的論說都不能成立。比如剩餘價值理論,它描述的私企業主剝削的過程,發生在勞資雙方簽定和履行雇傭合同的過程中,即所謂資本家以勞動力的價格雇傭工人勞動,然後剝削工人勞動創造的剩餘價值。我們假設「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都是正確的,那麼,在民主政治前提下,任何危害公平和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為都可以通過立法予以禁止,其中包括禁止剝削「剩餘價值」。作為民事主體的勞資雙方,在簽定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如果資本家實施了剝削行為,只能採用欺騙和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侵佔工人的利益,其性質是民事侵權或刑事犯罪,決不是制度性的危害行為。

 

在憲政民主的國家,有足夠的力量和辦法對付侵權的資本家:工人有權在簽定合同時,明確規定所謂「剩餘價值」的部分歸自己所有;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維護權益;要不然,就以刑事手段制裁資本家。

 

總之,憲政民主條件下,剝削行為只能採取違法手段,利用體制的構造關係,但不是體制的產物,我們不能因為違法犯罪的存在,就要摧毀正常的社會秩序,何況並不存在所謂「抽象勞動」的剩餘價值,否則,還有誰願意出巨資、冒著巨大的風險組織生產,然後背上黑鍋接受制裁。

 

與憲政民主的條件相反,如果政權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亦即在專制體制下,民眾喪失政治權力,遭受法律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自然成為壓迫的對象。

 

在全控社會的專制體制下,政治、經濟和文化等部門均由各級官僚控制,一切壓迫來自官僚體系。在非全控社會的專制體制下,則是官僚和資本的勾結,共同壓迫弱勢民眾。

 

反過來,民眾則無權監督和制約權力體系的運行,無法運用政治和法律手段反抗壓迫,因為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權力均掌握在統治階級手中,從根本上保護統治階級利益,他們禁止民眾通過罷工、集會和遊行示威等方法開展維權行動,更禁止民眾建立自己的政黨和工會進行鬥爭。

 

在此前提下,專制統治階級和普通民眾的經濟地位,不論資源和收入的分配,還是社會義務的承擔,都處於不平等狀態。民眾對社會付出多、負擔多、作用大,但回報少;而專制統治階級付出少、負擔輕、作用小,但獲利多。這是統治階級利用專制體制和專制特權進行剝削的結果,這種剝削方式就是體制性剝削,其特徵表現為統治階級通過制定歧視性和不公平的法律法規,或利用不受約束的特權,霸佔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使用暴力、脅迫和欺騙等手段,加重人民負擔,卻對民眾的社會合作效用壓低評價,減少應付報酬,榨取民眾的利益。

 

其中全控型極權國家的剝削方式,採用戶籍固定製和工作分配製,把社會成員強行限定在某個地區和某種產業內,以計劃方式控制產品價格和工資標準,以「平等」或「國家利益」等謊言為借口,對民眾的貢獻作不公正評價和回報,從而達到剝削民眾的目的。這種計劃經濟模式,導致經濟發展嚴重遲緩,民眾普遍貧困。而專制統治者利用特權,用剝削來的錢財維護統治,享受富裕待遇。

 

在有部分市場經濟成分的非全控型后極權國家,統治者的主要剝削方式,一是利用特權,通過徵收重稅和壟斷市場進行盤剝;二是擴張特權,以入股、分利和索賄受賄的手段間接壓榨工人。

 

首先,在稅收剝削的方式和關係上,統治者通過強征重稅,獲取統治經費和從中轉化出私人財產。

 

將稅收轉化成私人財產的做法,一是借合法手段為自己設定特別巨額的工資、獎金和超級福利待遇;二是通過各種政府投資項目,大肆貪污、挪用和受賄。

 

而私企業主除了讓工人承擔稅務剝削的負擔外,自己也要進行剝削,於是採用增加工作量或降低工資的方法壓榨工人。

 

其次,在壟斷市場的剝削方式上,不良政府的高官和企業主勾結,建立權貴資本,利用價格聯盟和行業壟斷的手法,維持壟斷高價,大肆掠奪普通民眾的財產,然後合法與非法手段並用,坐地分贓。

 

再其次,在擴張特權的剝削方式上,政府官員以入股或受賄的方式與私企業主勾結,政權機器和私人暴力並用,壓榨勞工。一些專制權力泛濫的地區,奴役勞工、草菅人命的剝削行為,達到了十分殘酷的程度,黑磚窯、黑煤礦就是典型例子。

 

遭受剝削的廣大民眾如果想採取有力措施維護權益,特權階級就給他們戴上破壞公共秩序、經濟建設和國家安全的帽子,調動警察殘酷鎮壓。在冠冕堂皇的借口背後,國家強制力是在保護剝削者的利益。

 

以上這些都是體制性的剝削。我們把無錢買房和透支一生的普通購房者,與那些擁有莊園、摩天大樓的房產商以及受賄幾十套住房的高官作比較,可以清楚地看到剝削的程度和因此造成的貧富差別。所以,專制統治階級是真正的剝削階級。

 

剝削階級的成員,在古代主要是實行專制統治的國王、領主及依附他們的奴隸主和地主階級;在現代,主要是獨裁者、專制集團和依附特權的工商業主或高管。

 

在剝削行為的背後,我們可以看見,支持剝削制度的理論根據,是一切形式的專制主義,如君權神授和某些烏托邦理論;儘管推崇者常常嚼著反剝削的辭令,或者信誓旦旦地呼喊君輕民貴、服務人民的口號,但所有表面文章都不改變法律制度維護特權、藐視公正的專制本質。尤其那種把剝削原因歸結為良性經濟體制的歪理,為了所謂的「消滅剝削」,而鼓吹消滅正常的經濟秩序,把反剝削行為,變成與社會良性秩序的對抗;以這種理論建立的國家,成了打擊善良、鼓勵罪惡和摧殘人性的邪惡烏托邦。

 

而支持剝削階級的政治基礎,是一切形式的專制政權,如君主集權統治和現代極權統治的政權;儘管權貴們有時會給百姓一點施捨,逢年過節或者災害當頭時,煞有介事地跑到窮人家去擠出幾滴眼淚、塞上幾張小錢,但你千萬不要得意,稍微留意一下你就會發現,他們同時動用了數十萬甚至數白萬的宣傳經費為自己歌功頌德,花架子擺過後,百姓依然是缺乏權利和自由的弱勢群體,因為在專制體制下,百姓很大程度上被當作牲口或動物園的獸類,是缺乏人格的消費品,而權貴的所謂恩惠,就是給個窩棚,喂點飼料,豢養而已,邪惡政權需要時,會象對待牲口一樣屠宰百姓。

 

 

結論:體制性關係上,有專制必有剝削,有剝削必有專制;專制主義是剝削制度的理論根據,專制政權是剝削階級的總後台;專制統治階級是真正的剝削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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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3-3-30 03:58
是您親自寫的嗎,我要多讀一遍;如果不是您寫的,我讀三遍。
回復 超人族雨艷 2013-3-30 12:52
總裁判: 是您親自寫的嗎,我要多讀一遍;如果不是您寫的,我讀三遍。
有圈套啊!不過我還是要講真話。

原文是老師寫的,這次我幫他作了升級。
回復 總裁判 2013-3-30 20:02
超人族雨艷: 有圈套啊!不過我還是要講真話。

原文是老師寫的,這次我幫他作了升級。
圈套是什麼?大家都是以文會友,要圈套幹啥。
看中這篇文章,所以問問,我自己還要看幾遍,多學學。
回復 超人族雨艷 2013-3-31 14:49
總裁判: 圈套是什麼?大家都是以文會友,要圈套幹啥。
看中這篇文章,所以問問,我自己還要看幾遍,多學學。
抱歉。但無惡意的。
再去評論一下《讓子彈飛》原型解密好嗎?我又升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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