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全國「兩會」期間,一外國記者問人大委員長彭真:「在中國,執政黨和法律,到底哪一個大?」彭真憨厚地笑著說:「這個不好說。2015年福山向王岐山提問:「不知中國的憲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並司法獨立?」王岐山回答說:「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之下進行。這就是中國的特色。再說,憲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寫的嗎?總統、國會以外還有憲法,憲法應有神聖性,但它不是神,是公眾的法。在中國皇帝是神,叫天子。日本有天皇、英國有女王都是君主立憲,與美國不同。」習近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妙就妙在有機統一四個字。黨是老大制定法律,老百姓要遵守,93%支持政府也算符合民意。這個制度下是不是人人平等呢?我看不是。刑不上大夫也不是,大夫有上面管著。最上面誰也管不到。還是個塔式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