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原文:
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And the LORD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to know good and evil: 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and live for ever:
3:23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Therefore the LORD God sent him forth from the garden of Eden, to till the ground from whence he was taken.
3: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So he drove out the man; and he placed at the east of the garden of Eden Cherubims, and a flaming sword which turned every way, to keep the way of the tree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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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我們也不能明白,因為,這是屬於神的主權範圍的問題。不過,我們也可以基於下面的幾點,來思考。一種可能,就是,神,為了避免「犯罪的始祖」吃了生命果而進入「永死的狀態」。也就是說,為了愛。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站在一個「特殊」的角度,來思考,這個特殊的角度,就是,
人,是有靈魂的;
人的靈魂,是永遠不滅的。
1)在伊甸園的時候,人的靈魂,是聖潔的;
聖潔的人,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智慧樹(犯罪,靈里的死亡);
一種,是生命樹(靈魂的狀態,永遠不改變)
聖潔的人,如果選擇了生命樹,就是永遠的聖潔。。。(不知道是否明白了這個意思)
永遠的聖潔==永遠可以與聖潔的神在一起==永遠的在天堂==永生;
2)但是,在吃了智慧果以後,人,就不再聖潔了;
這個時候,如果再吃了「生命果」,人就是「永遠的不聖潔」。
永遠的不聖潔==永遠的不能與「聖潔的神在一起」==永遠的不能在天堂==永遠的在地獄==永死。
3)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為了拯救墮落的靈魂,神把不聖潔的始祖,趕出了伊甸園,免得他們「永死」。
4)神,為人類預備了救恩,這樣,那些他已經揀選的靈魂,借著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再次回到天家,得到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