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綠卡」其實是指Cancellation of Removal,之前也叫Suspension of Deportation,意思是取消遞解出境,是一種讓沒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在移民法庭中取得豁免並不被遞解出境的方式。如果非法移民向移民法庭請求取消遞解,並滿足四項基本條件,法官決定是否同意豁免並批准綠卡。獲得十年綠卡必須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你必須在美國連續居住(continuously physically present)10年以上。
你的遞解會對你持有美國公民身份或綠卡的家人造成特殊並且非常不尋常的困難 (exceptional and extremely unusual hard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