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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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著一輛死飛車撞死了路人,他反而破口大罵… 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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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英國那些事兒

  最近,英國網友因為一起案子,

  可是活生生氣炸了……

  套用一句中式網路用語,那就是:

  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案子要從2016年2月12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說起...

  那天中午12點,在倫敦東部的老街(Old Street),車馬繁忙...

  

  中午正是大家吃午餐,休息的時間,

  在12點15分左右,44歲的Kim Briggs離開公司,想要乘午休時間過街,稍微走一走。

  

  Briggs剛剛當上公司的人力主管,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本應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但是在過街的時候,突然,一個年輕男人騎著自行車以接近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沖向她。

  他高喊了兩邊『快讓開!快讓開!』,

  可能是Briggs沒注意,也可能是來不及,兩人猛地撞到一起!

  Briggs被自行車撞翻在地,瞬間昏了過去,

  而撞她的年輕人,18歲的Charlie Alliston,倒是沒受什麼傷。

  

  據目擊者之後告訴警方,Alliston在自行車撞飛后,馬上從地上爬了起來,然後指著昏在地上的Briggs破口大罵,大意是『怎麼不長眼睛,不看路』什麼的...

  過了一會兒,周圍的路人發現Briggs情況不對,毫無知覺,於是馬上把她送到醫院。

  一般來說,把路人撞得這麼慘,總要有點愧疚之心吧。

  但Alliston貌似真的沒有...

  當天英國報道了這起事故,很多網友都指責他。

  Alliston超級不服氣,他在報道下面評論到:『這不是我的錯!』

  他還在一個自行車論壇上說:

  『我也不說這個女人是罪有應得,但這確實是她的錯誤。』

  『是的,就是她的錯,不過她也吃到了很多苦頭。希望這件事能給她上一課吧。』

  為啥這麼說呢?

  因為Alliston是一個狂熱的自行車迷,他覺得有太多行人,包括Briggs,對自行車車手『沒有一點點尊重』。

  他告訴警察,『我騎得好好的,是她衝到我的道路上啊!』

  『反正我不承擔任何責任!...總有些人覺得自己橫衝直撞不會受傷,或者對騎自行車的人正眼都不看,這是他們的錯。』

  『更糟的是,當人們在幫她的時候,她手機一直閃個不停,這說明出事的時候她肯定在玩手機!』

  『如果你把你手機看得比你命都重的話,這次就是一次警醒。』

  

  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馬上發現了不對的事....

  Alliston當時騎的自行車,貌似根本就不能上街啊。

  因為...他騎的是『死飛車』。

  

  死飛自行車和普通自行車不同,

  它的後輪齒輪與後輪直接鎖死固接。車輪與腳踏板永遠處於聯動狀態。

  這意味著死飛車向前踩腳踏板就往前騎,向後踩腳踏板就往後騎,它很靈活,但相對來說不太好控制。

  更麻煩的是,死飛車一般都不安裝剎車。

  如果車手想要剎車,就要往反方向踩腳踏板,但是按照慣性車仍然會往前開,很容易撞到人!

  

  因為這個原因,死飛車在很多國家都不能日常上街騎(包括我國),

  它更多是作為一種體育項目,選手們騎著它在賽道上飛馳....

  Alliston是一個『死飛迷』,

  他一直很喜歡這項運動,事故發生時他騎的那輛黑色死飛車是他在一個月前花了470英鎊買的。

  

  他告訴警方,他完全不覺得是由於自己車速和難以控制的原因導致車禍,而是Briggs自己走路不小心。

  『我是用一個很普通的速度在騎車!』

  『我不相信是因為我騎的車太危險導致了這件事。我純粹就是沒有足夠時間停下來。』

  當Briggs在醫院重症室搶救的時候,

  Alliston就在和警方和媒體扯這些。

  更諷刺的是,他對自己的愛車表現的愧疚,都比對受害者多一些...

  『xxx(髒話), 我情願是我受傷,都不願意我的車受一點點傷害。因為我能痊癒但自行車不能。』

  『謝天謝地。 幸好看到她之後我之後變慢了一點。但是速度還是太大。如果我再快一點,車架真的會碎掉。』

  好吧,他的車沒碎,

  但Briggs的頭蓋骨確乎是碎了,碎成了兩片。

  在2月19日,因為腦部受傷過於嚴重,Briggs在醫院死亡....

  

  『這不是我的錯!』Alliston仍然這麼說。

  自行車手撞死人,實在有點罕見,

  Alliston的這起案子由中央刑事法庭處理。

  

  檢察官Duncan Penny表示,這輛自行車根本沒有安裝剎車器,沒有它的自行車是不允許上街的。

  並且,在交通繁忙的時候,Alliston本身就應該想到騎這種車會有撞到行人的可能性。

  正是因為他的疏忽,導致了這起悲劇。

  調查員Edward Small通過研究當時的監控錄像,表示,如果Alliston的自行車裝了剎車器,完全可以避免撞人...

  『被告在意識到Briggs要過街之前的行駛速度是18英里每小時(28.9公里/小時),當他試圖迴避她時,距離為6.65米。』

  『一般這個速度下,正常自行車的停車距離(指開始剎車后仍然前行的那段距離)是3米,但被告的那輛死飛車的停車距離,足足需要12米。』

  就是因為這小小的一段距離,成為了Briggs的死亡之路...

  Alliston在法院以過失殺人罪和瘋狂駕駛導致傷亡罪(Causing bodily harm by wanton or furious driving)被正式起訴。

  瘋狂駕駛導致傷亡罪是一個挺古老的罪名,立法於1861年。它是《1861年違反人身罪行法》(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 的第35條的罪名。

  當年這個罪名是為了約束瘋狂的馬車車夫的,後來汽車漸漸取代馬車后,人們頒布了很多約束汽車的法律。但是這些年,自行車也造成了很多傷害啊,不能忽視他們。

  於是『狂躁駕駛導致傷亡罪』漸漸變成了頒給瘋狂的自行車手的罪名。

  只要你肆意騎自行車時給別人造成了身體傷害,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算有此罪....

  Alliston拒絕認罪,目前案子還在審理中....

  

  看到這新聞,

  英國網友們都氣炸了....

  這個不負責任的腦殘混球!

  我也經常騎自行車,我承認這個女人過馬路的時候在用手機確實很蠢(然而行人們總是這麼干)。

  但是,任何有點責任心的自行車手,他們都不會想過上街騎車連個剎車器都不裝。

  這傢伙就應該被判過失殺人,因為他危險使用交通工具導致出的死亡。

  這和司機開著不裝剎車器的車撞死人有什麼差別!

  

  你怎麼能否認你過失殺人呢?

  明明就是你騎著這輛車撞死了這位女士。

  否認這個到底是靠的啥邏輯啊。

  

  有的網友直接就破口大罵了...

  一個傲慢的傻X。他長著一張讓人好想揍他的臉。

  

  他就應該入獄啊傻X!

  

  可惜的是,他老爹老媽的錢會讓他有最好的律師幫他脫罪。

  不過如果『運氣好』的話,他下次騎著這輛車說不定能把他自個兒撞了...

  

  這些年,

  因為糟糕的路況,加上騎自行車的人越來越多,

  英國發生的自行車手撞死人或者嚴重傷人的案例逐年遞增.....

  交通部公布數據,過去7年,英國因為自行車衝撞導致3,476人受傷,

  其中在2014-2015,有至少99人因為自行車死亡,或者重度受傷....

  Alliston的這起案子帶來了英國網友們對路上瘋狂的自行車手更深的不滿,

  但也有很多騎自行車的網友覺得很委屈。

  因為和自行車撞死人相比,汽車撞死人的數據遠遠高於他們。自行車手因為經常開機動車道(沒有自行車道時只能開這個),他們離汽車更近,才是最弱的弱勢群體...

  根據英國皇家事故防禦協會的數據,僅2015年一年,就有18,844個自行車手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其中3339人被撞死,或者重度受傷.....

  不管怎樣,

  騎自行車既要小心行人,也要小心汽車,

  希望Alliston帶來的類似悲劇,不會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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