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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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國有逗比,魯迅就是逗比中的戰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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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5-25 01: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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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拾遺(ID:shiyi201633)

  作者:拾遺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

  「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鬚髮直立、橫眉怒目,呆板、嚴肅、無趣。

  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是個大逗比,有趣得很。

  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

  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這麼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

  現在,拾遺就來還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01

  從小,魯迅就是個逗比王。

  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

  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

  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

  一哭起來就眼淚鼻涕齊下,

  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

  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

  有一回老師出對子,上聯:獨角獸。

  鄰桌同學想得表揚,偷問迅哥兒怎麼對。

  迅哥兒說:四眼狗。

  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迅哥兒以書遮臉,憋不住笑出聲來。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

  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島,留了個學生頭,

  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

  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

  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后,

  贈送川島時,在扉頁上這樣留言:

  「請你,從情人的懷抱里,

  暫時伸出一隻手來,

  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

  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

  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

  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

  於是魯迅就說:「噢、噢、噢……」

  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

  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寫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師,他就用「並請教安」。

  收信人是學生,他就用「即頌學安」。

  收信人是夫婦,他就用「即請儷安」。

  …………

  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

  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

  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

  就北京女師大學生反對校長楊蔭榆封建家長式的統治跟許廣平討論,

  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

  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

  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

  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

  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

  魯迅,真是一個逗比王。

  

  02

  不僅逗比,魯迅還惡搞。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

  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尿尿的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

  於是找來了一把夜壺。

  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

  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窗口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

  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

  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

  然而,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

  就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

  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著屁股,齜牙咧嘴四處張望,

  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

  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

  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

  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

  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

  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說:「拿去買飯吧。」

  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

  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一家理髮店理髮。

  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

  覺得他肯定沒啥錢,所以理得極其敷衍。

  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

  理髮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髮,

  理髮師大喜,立即拿出看家本領。

  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嗇,

  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

  理髮師很是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

  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

  理髮師一聽,立刻滿面通紅。

  迅哥兒,就是這麼惡搞。

  所以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03

  魯迅更是民國有名的段子手。

  沒事,就喜歡和朋友一起講段子。

  有一次,郁達夫和唐弢去找他玩,

  魯迅就講了一個黃段子:

  「有位隱士,潔身苦行,德高望重,

  遠近幾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

  臨死時,因為他一生未近女色,

  抱憾沒見過女人陰戶,輾轉反側,不能死去。

  徒弟們見他折騰得苦,

  決定出錢雇個妓女,讓他見識見識。

  等到妓女脫下褲子,隱士看了,

  恍然大悟道:『喔,原來是和尼姑一樣的啊!』說完斷了氣。」

  這故事,就記在唐弢《記郁達夫》一文里。

  唐弢連連感嘆:「佩服,佩服。」

  

  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

  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

  來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此等打油詩,實在是太好玩了。

  

  都說周星馳無厘頭,

  其實魯迅才是無厘頭的祖宗。

  他運用無厘頭寫法,

  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比如寫大禹治水的《理水》:

  離地五尺,就掛下幾隻籃子來,

  別人可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

  只聽得上下在講話:

  「古貌林!」

  「古魯幾哩……」

  「O.K!」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比周星馳還好玩。

  比如他寫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將柳眉一揚,忽然站起來,

  風似的往外走,嘴裡咕嚕著:

  「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麵的?」

  魯迅說后羿箭術太好,

  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

  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

  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

  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

  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

  迅哥兒真是當之無愧的民國第一段子手啊!

  

  04

  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

  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麼吃飯的。

  這是1928年1月魯迅家菜譜:

  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燉肉,蘿蔔牛肉,炒魷魚,捲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麵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這菜譜,就知道魯迅是頂尖吃貨。

  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

  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

  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

  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杏花村等。

  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

  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

  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

  

  不過,魯迅最常去的還是廣和居。

  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

  這道菜是用雞蛋黃、澱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湯匙舀食時,

  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

  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

  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樺櫟樹,

  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這棵猴頭菇,

  然後帶到上海,送給魯迅。

  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闆來做這道菜,

  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嘗這人間絕味。

  吃完不過癮,魯迅感嘆:「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後,浙江還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寫文告訴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

  魯迅實在太愛吃了,

  以至於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

  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

  最後只好將自己鍛煉成了大廚,

  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

  

  05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

  家裡,總是零食不斷,

  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

  一邊寫,一邊吃。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

  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魯迅還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

  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

  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

  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

  夜深人靜讀書時,就以零食為伴。

  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咀嚼辣椒。

  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

  早在日本留學時,

  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

  回國后特別思念,

  不惜託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

  當然,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

  魯迅見了這個,「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5-25 01:37 | 顯示全部樓層
  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

  海嬰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嗎?」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

  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

  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

  

  06

  魯迅還是一個電影狂人。

  雖然43歲才看了第一步電影,

  但從此就一看而不可收。

  翻看魯迅日記可以發現:

  1934年,他看了34部電影,

  1935年,他看了30部電影。

  1936年,他看了17部電影。

  三年平均下來,就是半月一場,

  比我們現在看電影還猛。

  好萊塢大片《仲夏夜之夢》在上海首映時,

  魯迅有事耽擱,趕到影院,票已賣完。

  魯迅只好買了下一場的票。

  可下一場開始還早得很呢,

  魯迅等得無聊,就打了輛車回家吃飯,

  吃完飯又打車回來,

  光這車費都夠再買兩張票了。

  而且,他買票必買最好的位置。

  「看電影是要高高興興,不是去尋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遠角落裡,倒不如不去了。」

  

  茅盾兒子韋韜病了,沒有精神。

  魯迅就對茅盾說:「交給我吧,保准讓他精神起來。」

  茅盾不知魯迅要幹嘛,但也答應下來。

  魯迅就帶著韋韜去了電影院,

  韋韜從來沒看過卡通片,

  這一看,簡直是幸福爆棚。

  看完后,像打了雞血般興奮。

  一路,嘰嘰喳喳說個沒完。

  茅盾一看,驚訝不已:「你對韋韜施了什麼法術?」

  魯迅太愛看電影了,

  臨終前,身體已經蹣跚難行,

  但他還是去看了蘇聯電影《復仇艷遇》。

  回來后,在日記里評價:甚佳。

  後來,許廣平憂傷地回憶說:

  「這是先生最後一次看電影,

  是先生永遠不能忘懷的一次,

  也是先生最大慰藉、最深喜愛、最是紀念的臨死前的快意了。」

  

  07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

  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

  就把辮子給剪去了。

  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

  我就是要留平頭,咋地?

  後來,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鬍子。

  這造型,陳丹青評價是「好看至極」: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國,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

  

  ▲  魯迅自己設計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魯迅年輕時,

  很喜歡為自己設計服裝。

  1911年,魯迅就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

  樣式簡單,還帶暗扣,挺括而新潮。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

  「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

  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

  我們覺得時髦新潮,

  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

  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

  漁夫毛衣開衫裡面搭配v領毛衣,

  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

  並把毛衣塞到褲子里提高腰線,

  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

  讓他整個人都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

  

  ▲ 魯迅的混搭風

  魯迅實在是一位服裝搭配大師。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

  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

  問魯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

  「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

  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

  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

  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

  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那個年代,便有這麼前瞻的審美,

  讓人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08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漂亮的是設計。

  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

  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

  他在《三味書屋》里這樣寫道:

  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

  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

  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

  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

  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

  就這樣玩著玩著,魯迅就玩成了設計大師。

  

  ▲ 魯迅和許壽裳、錢稻孫設計的中國民國國徽

  魯迅的設計牛逼到什麼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京大學校長,

  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

  「余想請先生為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複雜,

  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

  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

  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

  「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為本」。

  北大許智宏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設計,真是讓人拍案叫絕。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

  

  魯迅還是書刊設計大師。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

  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的。

  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

  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

  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

  如今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

  都推魯迅為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

  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讚魯迅:

  「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

  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

  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09

  工作娛樂之外,魯迅雅趣甚多。

  迅哥兒喜歡養寵物。

  最開始,他喜歡養金魚。

  後來,又特別喜歡養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

  「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里,

  天天拿東西去喂,喜歡得不得了。」

  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

  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

  萬里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

  窗余壁虎乾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

  四十餘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

  

  迅哥兒也喜歡養花。

  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后,

  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

  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邊聞花香,一邊賞月亮。

  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

  魯迅在北京工作時,去過琉璃廠480多次,

  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

  更是被譽為中國版畫收藏第一人。

  魯迅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小癖好?

  「不為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

  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

  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

  

  ▲ 魯迅藏山東漢代畫像石拓本

  10

  1936年,魯迅病逝。

  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

  「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

  這句話,其實正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麼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們的印象里,魯迅是個鬥士,

  罵這個罵那個,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魯迅的學生唐弢回憶說:

  「那時打筆仗,

  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

  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

  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

  夏衍,是被魯迅大罵的四塊「硬骨頭」之一。

  「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

  結果據夏衍的說法,

  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文章的歸文章,生活的歸生活。

  

  魯迅是一個超級會玩的人。

  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歡逗比喜歡惡搞,

  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

  喜歡玩設計搞收藏,

  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

  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為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

  僅僅是他業餘玩樂的愛好之一,

  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

  拾遺為什麼要寫魯迅?

  因為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

  什麼是享樂人生?

  就是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特別喜歡製片人方勵的一句話:

  「當你意識到你的生命有多寶貴時,

  你就會特別特別惜命,

  惜命的方式是什麼呢?

  最好方法不是養生,而是折騰自己,

  把自己的生命淋漓盡致地燃燒透徹。」

  魯迅就是如此,他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

  

  12

  觀看《花兒與少年》《花樣姐姐》后,

  作家bamboo發現一個有趣現象:

  無論是《花少》里港台的陳柏霖、陳意涵,

  還是《花姐》里港台的林志玲、李治廷,

  他們都表現得輕鬆自在、樂在其中。

  而大陸藝人則很焦慮很保守——彷彿不是來玩的,而是來比賽和完成任務的。

  每期節目錄完后的採訪,

  大陸藝人多強調團隊合作、取得了什麼進步,

  而港台藝人則通常會聊旅行和自我的意義。

  即使在《花少》第二季團隊氛圍最僵的時刻,

  陳意涵接受採訪仍說:「我覺得我的人生只需要啤酒、運動和書,好高興有這樣的旅程。」

  她就是來玩的,享受到就是賺了,不用苛求細節。

  大陸藝人的表現,其實就是大部分中國人的生活縮影——缺少享樂的能力。

  bamboo一位好友,喜歡養寵物。

  但媽媽說:「玩物喪志、影響工作。」

  於是立即就讓她把這個愛好革了命。

  bamboo還有一位好友,

  陪著家人在上海轉了一圈,

  努力想讓家人玩得高興,

  結果回家被集體批判:只會吃喝玩樂以後能有什麼出息?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的認知就是這樣,

  於是久而久之,我們就成了自己不想成為的人。

  為了工作而工作,為了努力而努力,

  再也沒有心境和能力去欣賞沿途的風景。

  

  我一位大學同學,嫁給了美國人。

  前年,她父母去看她,在美國住了一年。

  自從岳父岳母來到美國后,

  美國女婿的頭就開始劇痛起來。

  「我走到哪,岳父岳母就跟著哪,

  我前邊走,他們就在我後面關燈。

  我走過的地方,身後都一片黑暗。

  家裡所有容易招灰的東西全蒙上了塑料布,

  比如遙控器、鋼琴鍵盤等等。

  我們美國人就喜歡舒服、隨意,

  但岳父岳母一來,一切都改變了。」

  最後,美國女婿對老婆說了一句:生活本來是用來享受的,可你父母一來,生活就變成了是來忍受的。

  中國人的享樂能力,確實差得難以置信。

  生活美學家弗萊說:「一個人,不應被生活享受,要學會享受生活。」

  生活不光是奮鬥拼搏,或是受苦受難,還應該是一種享受——自然的享受,愛的享受,玩樂的享受,藝術的享受。

  這也是拾遺寫魯迅不為人知的另一面想傳達的意義: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讓自己快樂。

  人生不過是一次旅程,

  沿途的風景構成了生命本身。

  所以,別那麼慌忙著奔向終點。

  阿爾卑斯山谷有一條大汽車路,

  兩旁景物極美,路上插著一標語牌:

  「慢慢走,欣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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