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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百萬幹部下放勞動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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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5-24 22: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作者=王永華

  

  北京市民歡送下放幹部

  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發生了一個當代中國史上的重大事件:國家將上百萬幹部下放農村、工廠,參加體力勞動。然而,長期以來,這段歷史在共和國史書中甚少提及,或語焉不詳。近年來,一些親歷過下放勞動的幹部的回憶錄逐漸問世,使我們對這段歷史有了更全面的認識。筆者通過對原始檔案資料、個人回憶錄、黨和國家有關政策的梳理,試對這場規模浩大的、影響深遠的幹部下放運動做一揭示。

  讓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成為鞏固的制度

  始於1957年的幹部下放勞動,同毛澤東突出強調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密不可分,是在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大力推動下完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選擇了國家主導型的趕超發展戰略和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這種體制在使國家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權力高度集中以及由此派生的官僚主義問題。毛澤東充分估計到官僚主義的嚴重危害,把反對官僚主義當成貫徹群眾路線、密切黨群關係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問題。除了開展經常性的整黨整風外,毛澤東特彆強調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的意義。

  1957年2月27日召開的最高國務會議上,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中一再強調:要精簡機構、下放幹部,從而「使相當大的一批幹部回到生產中去」。

  4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央起草的《關於整風和黨政主要幹部參加勞動的指示》中,把整風與黨政主要幹部每年抽一部分時間下鄉勞動並列,作為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方法。

  5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由毛澤東審定的《關於各級領導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指示》。《指示》中提到:各級領導幹部參加體力勞動,使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逐步結合,是發揚我們黨聯繫群眾、艱苦奮鬥這個優良傳統的一個制度。為此,中央要求:凡是能夠參加體力勞動的各級幹部都應該每年抽出時間參加體力勞動。

  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把下放幹部作為在和平環境中整頓作風、改進工作、改造幹部思想、提高幹部和知識分子政治覺悟和實際工作能力的根本措施,要求將下放幹部同改革體制、緊縮機構、減少人員、加強基層結合起來,下放幹部的主要方向是上山下鄉,參加農林業勞動。中央預計用10年時間,經過幾次輪換下放,幹部隊伍和國家機構將得到全面鍛煉和改造。

  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要求「各機關、部隊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除年老有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或者只能參加輕微的體力勞動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須用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參加體力勞動」,參加體力勞動的人員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幾乎所有幹部。

  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堅決貫徹執行「各級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的通知》,重申1958年9月的決定,並進一步規定:「凡是沒有經過勞動鍛煉、缺乏基層工作經驗而又有條件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特別是青年知識分子幹部必須繼續分批下放進行勞動鍛煉。……縣級以上機關幹部和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每年應該一次或幾次離開工作崗位,和工農群眾一起參加短期的體力勞動。」《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各單位對中央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長期貫徹執行下去,「成為鞏固的制度」。

  幹部下放勞動制度從1957年開始執行,到1960年執行了3年。爾後,幹部大批下放農村勞動暫時終止,代之以支援農業等名義到農村短期勞動。在大規模的城市人口精簡過程中,有一部分幹部特別是一些被打成右派的幹部被當作剩餘人口遣返或下放農村,這些人的身份也隨之從幹部變為農民。留在城市的幹部則以機關勞動為主,許多人在從事種菜、種糧、養雞養豬等生產自救性的勞動。

  

  山西省太原市市民歡送幹部下放

  有計劃、分批次地推進百萬幹部下放勞動

  按照中央要求,下放幹部的工作由各級黨委統一領導,各級黨委建立專門管理下放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下放幹部由黨委統一安排下放地點和單位。下放的幹部受當地黨組織的領導,他們的組織生活及政治學習也交由當地黨組織負責管理;與此同時,原單位也同他們保持經常的聯繫,了解他們的情況,關心他們的生活。當時在下放幹部中,還配備了少數領導骨幹,到下放幹部所在的縣、區、鄉擔任適當的職務,負責協助當地黨組織管理下放幹部的工作。下放幹部嚴武在《難忘「故鄉」情》中披露:1958年武鋼下放1000餘名幹部,其中3名領隊進入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其餘全部由縣委統一安排到農民家落戶,與農業社員同吃同住同勞動。

  全國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了關於幹部下放勞動的各種規定和計劃。譬如,中央國家機關成立中央國家機關幹部勞動生產辦公室,統一製作了「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月報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統計表」等,要求各單位按照月、半年和年度統計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人數等情況,按期上報。

  下放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是有計劃地分批進行的。首先,那些沒有經過勞動鍛煉和實際鬥爭考驗的青年知識分子和缺乏基層工作經驗的幹部被最先下放。接著,那些年齡在45歲以下又有條件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以及長期脫離體力勞動而且暫不需要留在機關工作的工農幹部,也都被下放參加體力勞動。在首批下放幹部中還配備了一定數量的積極分子作為骨幹,以保證下放幹部的工作有良好的開端。另外,在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頒布的《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中提出,有幾種幹部是可以不下放或暫不下放參加勞動的:年齡在45歲以上的;體弱多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的;孕婦、有哺乳嬰兒和因子女拖累不能下去的女同志;最近兩三年內歸國(主要指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歸來)的華僑留學生和科學工作者;公私合營企業中的資方人員。9月25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廢除了2月28日《指示》中關於年齡在45歲以上等可以暫不參加勞動的諸條寬限,參加體力勞動人員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幾乎所有幹部。

  1957年反右派鬥爭擴大化中,有55萬多人被定性為右派。中央要求,將右派分子下放農村,「讓他們在社員和下放的幹部的監督下進行體力勞動……以便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改造」。據中國科學院《1959年下放幹部勞動鍛煉總結》檔案反映,對於監督勞動的右派分子下放農村勞動,當時採取的是「一視同仁,有所不同」的政策,他們勞動的時間往往更長。如中國科學院自然資源綜合考察委員會原副主任顧准被打成右派之後,從1958年5月到1962年3月,下放勞動近4年。

  截至1957年7月,河北、遼寧、江蘇等18個省、自治區有18萬幹部下放。1957年北京市先後下放兩批幹部,首批下放3600人,第二批7000多人,共1萬多人。1957年11月,貴州省級機關第二批1105名幹部到山區參加勞動生產,其中絕大多數被分配到西北高寒山區農業社去當社員。

  進入1958年,隨著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推進,幹部下放形成了高潮。1958年2月中共中央頒發的《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中提到,全國下放幹部總數已超過100萬人,全國已下放和準備下放的幹部大約有300萬左右。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百萬幹部下放」說法的來源。

  汪東興在《關於江西共產主義勞動大學的回憶》中披露,江西省1958年前後一共下放5萬餘名幹部,赴省內100多個農林牧漁綜合墾殖場,開墾荒地,圍湖造田,飼養家禽、魚等。據1958年2月5日《黑龍江日報》報道:截至1月底,黑龍江省已下放幹部2.5萬多人,其中參加各種生產勞動的有1.5萬多人,佔下放幹部總數的62.1%;加強和充實基層單位工作的有6850多人。

  1958年初,財政部分兩批幹部下放農村參加勞動鍛煉,第一次下放164人,第二次下放127人。其中有共產黨員70人,共青團員105人,民主黨派17人,無黨派99人。

  按照文化部黨組《關於組織各類藝術工作者參加體力勞動和基層工作鍛煉問題的報告》的要求,廣大藝術工作者中除了年老病弱不能參加勞動的以外,都紛紛到工廠、農村中參加體力勞動或基層工作。1958年1月,文化部所屬各單位第一批下放1500多名幹部,到河北和江蘇農村勞動鍛煉。

  中央宣傳部也大力組織作家下鄉下廠。195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宣部《關於作家下鄉下廠問題的報告》,要求:30歲以下的作家,一律到工廠、農村或其他基層組織去擔任實際工作,並參加一定的體力勞動;40歲左右的作家可以在省市安家,而自己到基層去擔任一定的工作,並適當參加體力勞動;集中在北京、上海的專業作家,大部分應該分散到各省、市去。之後,一大批作家紛紛下到基層。趙樹理、周立波、張天翼等63名在京作家,有的報名到地方安家,有的較長時期到工廠農村去體驗生活。

  1958年底,按照中央軍委《關於動員10萬幹部轉業複員參加生產建設的指示》精神,10萬軍隊幹部轉業複員到全國工礦企業、農村、牧場、林場參加生產建設。

  科研院校也組織了大批幹部下放。據王揚宗《不當專家當農民——「文革」前科研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政策與實踐》一文介紹:從1957年冬至1960年初,中國科學院北京區先後組織了3批幹部共2000餘人下放。此外,中國科學院上海各單位第一批下放178人,占職工總數的11%,從1957年12月3日起下放上海市郊農村勞動。南京各單位第一批下放100人,到江蘇農村勞動;西北農業生物研究所職工161人,1957年12月下放幹部26人,占職工總數的16%;中科院在長春市的應用化學所、機械電機所和光學機械精密儀器所第一批下放幹部共249人,到長春市郊雙陽縣勞動。中國農業科學院從1958年到1960年前後組織3批幹部400餘人下放,分佈在全國各地。據《西北大學大事記》記載:1958年西北大學第一批下放農村和基層的幹部共196人,西北大學還在陝北等地建立了多個生產勞動基地。

  在下放幹部這支大軍中,除了絕大多數是一般幹部外,還有不少是領導幹部。1957年1月4日《人民日報》報道:1957年春,中共河北省委從省級機關抽調了248名處長以上的幹部到農村幫助工作,其中包括部、廳、局長級幹部44人,處長級幹部204人。財政部首批下放鍛煉的291名幹部中,司長級2人,處長級4人,科長級41人,一般幹部244人。

  這樣,一個全國規模的幹部上山下鄉實行勞動鍛煉的高潮已經形成。

  對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時間的長短,中央曾做出過明確規定:根據國家建設的需要和本人在勞動中的表現來確定。經過一段時間勞動鍛煉,有些人可以同原單位的幹部輪換,有些人可以調配新的工作,有些人可以留在基層工作。對於表現不好,不夠幹部條件的,分別情況,動員他們退職,或者做其他處理。百萬下放幹部在一兩年後大都陸續回到了原單位,只有少部分因地方工作需要、在當地結婚成家、表現不好等原因而留了下來。

  

  (資料照片)1958年3月2日,北京天橋商場下放幹部在南口果木農場的荒地上種植果樹。圖為他們在荒地沙坡上吃窩窩頭。新華社記者安康攝

  下放幹部與社員「三同」

  中共中央號召機關幹部到工廠、農村勞動鍛煉后,各機關、單位領導開始做廣泛的動員報告,宣講有關下放政策。大家都表示要到農村去,到條件最艱苦的地方去勞動鍛煉。

  下放幹部主要是參加農林業勞動,其次是參加工業、交通運輸業、手工業和其他勞動。對於有技術和專長的幹部、大專學校畢業生,各地在安排他們下放時,一般會考慮他們的技術和專長。例如:工業技術人員和學工程技術的畢業生一般下放到同他們業務相關的車間或者工地;醫務人員和學醫的畢業生,一般下放到工礦、農村基層衛生單位工作。

  與此同時,中央還抽調了一批優秀下放幹部充實縣級機構、基層單位和工作薄弱的部門。比如,195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批轉了教育部黨組《關於用機關下放幹部代替中、小學和業餘學校被清洗及不稱職教職員的請示報告》,要求各級黨委將清理教師隊伍和機關下放幹部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從下放的幹部中,挑選一批適合擔任中小學教員的工作人員到中小學去代替那些不稱職的教員。

  下放幹部到農村基層后,按照中央「三同」的要求,必須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下放幹部吃住在社員家裡,按規定每月向房東交10元左右的生活費和若干斤糧票。下放幹部的工資是照發的,當時一名科級幹部的工資大概50元左右,如果以當時農村工分制來折算,不管工分單價多高,這都是相當驚人的。

  下放人員與社員一起出勤,參加勞動記工分。堅持參加集體生產勞動是對下放幹部的基本要求,勞動得好壞又是檢驗鍛煉成果的重要標誌,因此,大多數下放幹部能主動地出滿勤,多掙工分,很少有偷懶取巧的。在農村的下放幹部與社員一道,參加春耕生產、夏收夏種、抗旱、秋收以及冬季的興修水利等勞動。當時,集中搞會戰的工程比較多,下放幹部與社員們實行軍事編製,生產隊為排,生產大隊為連,成建制地投入工地。

  勞動之餘,文教部門的下放幹部,還負責指導群眾性的各種業餘文化活動。比如,文物局下放幹部按照「把文化帶下鄉」的要求,有的幫助農民排劇演劇,有的幫助建立農村圖書室,開設掃盲班,參加農業技術小組,有的參加社裡的宣傳工作,出黑板報,建立廣播站等。

  此外,下放幹部還利用文化水平比較高的有利條件開展了一些技術性工作。財政部下放幹部和當地工人,用水車改裝一架「平碾轉」快速紅薯切片機,每小時可切紅薯1萬到1.5萬斤,改裝一架只要成本2元;有的下放幹部將倉庫里閑置的鋼磨重新安裝,利用鍋駝機帶動,每天可磨面1000餘斤,解決了食堂麵粉供應和畜力緊張的困難。重慶大學下放在南桐的182名幹部,和農民一道仿製和改良農具37種99件,架設索道12處,製成大小車子150多輛,興辦化肥廠35座,農藥廠1座。

  在共同的生產、生活中,下放幹部與廣大社員之間結成了比較深的感情。因此,在下放幹部離開時,出現了不少感人的場面。當時一首題為《送下放幹部離南水泉》的詩中寫道:「生產文化齊豐收,感謝你們汗水流,一同勞動感情深,不想你們要回京。」「雖然今日在聯歡,不如來時那一天,臨別話兒無其數,建設祖國最為大。」「但望你們回機關,時時記住咱花園,花園你們種下樹,開花結果春常駐,兩萬八千親朋友,每日和你在一處。」嚴武在《難忘「故鄉」情》中回憶:離開多年後,下放幹部們仍把下放地黃陂當作他們的「第二故鄉」,因為黃陂農村的社員,用純真質樸的情感,使下放幹部們消除了地域的差別,感受到了人間溫暖。有兩位中專畢業的女助理技術員,衝破思想束縛,與黃陂農村青年結為伉儷;黃陂農村多位姑娘與下放幹部中的意中人喜結良緣。

  20世紀50年代後期黨和國家實行的幹部下放政策,出發點和初衷是良好的,而且對於改進幹部作風、克服官僚主義、轉變輕視農業的社會風氣、改進機關工作、加強基層力量、支援農村建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應該注意到,幹部下放是與當時的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左」的政治運動結合在一起進行的。因此,對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幹部下放的政策和實踐需要辯證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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