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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叄說秦】先秦貴族們的黑暗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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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3-27 21: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張不叄 大秦帝國

  先秦時期的飲食和現在差別相當大,上層社會尤其如此。對那些錦衣玉食的達官貴族來說,果腹是次要的,他們吃的是文化,是地位,是對先祖的懷念和對鬼神的敬仰。

  《禮記》將吃飯與祭祀聯繫了起來:「夫禮之初,始諸飲食。」人們會向鬼神和先祖們奉獻豬羊等平時自己捨不得吃的祭品,等他們「品嘗」完畢,就可以把這些「神靈享用過的」飲食堂而皇之地吃掉。

  在祭祀等場合中,負責烹煮牲畜的「鼎」肩負著重任。它是青銅鑄成的,一般為圓形,為了把整隻牲畜放進去,有的鼎會鑄得非常大;鼎身有饕餮、夔龍等不同紋飾,下面有三隻腳,「三足鼎立」一詞就是這樣來的。祭祀時,人們會將牲肉和水放進鼎中,下面點火燒水,直至將肉煮熟。

  

  日常吃飯時,鼎的數量象徵著貴族們各自的身份地位,周天子有權用九隻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在特殊場合才能用三鼎。

  不同的鼎中盛的肉食也各不相同,最珍貴的是牛肉,整個古代,牛都是耕田的重要勞力,幾乎歷代官府都禁止百姓隨意殺牛吃肉;羊肉其次,《詩經•七月》有「獻羔祭韭」的記載;再次是豬肉、雞肉,孟子曾經曰過:「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狗肉也很流行,別忘了那句著名的「狡兔死,走狗烹」,狗屠甚至還是個經常出猛人的熱門職業,聶政、朱亥、樊噲都是干這行的。《禮記》還規定,諸侯無故不得殺牛,大夫無故不得殺羊,士無故不得殺狗和豬,同樣反映出幾種家畜依次遞減的珍貴程度。由於當時肉類還不多,只有貴族才能經常吃,所以曹劌以「食肉者」指代這個群體。

  狩獵得來的野味也是肉食的重要來源。《周禮》記載,周王室的御廚「庖人」管理有「六獸」,分別為麋(四不像)、鹿、熊、麕[jūn](獐)、野豕(野豬)、兔,它們顯然都是打獵獲得的,熊掌還是很多人的心頭好,孟子就表示,自己願意「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晉靈公曾因熊掌沒煮熟而殺了自己的廚師;楚成王被太子商臣發動政變圍困,還請求吃完熊掌再死,不過兒子沒給他這個機會。

  特立獨行的楚國貴族似乎更擅長吃野味,也最會吃出花樣。屈原大夫在《招魂》、《大招》中一口氣列舉了十幾種珍禽異獸製成的菜肴:「胹[ér]鱉」(燉甲魚)、「酸鵠」(腌酸天鵝肉)、「臇[juàn]鳧」(煲煮野鴨)、「煎鴻鶬[cāng]」(油煎大雁肉)、「臛蠵」[huò xī](龜肉羹)、「炙鴰」(烤烏鴉)、「烝鳧」(蒸野鴨),「煔[qián]鶉」(煮鵪鶉)……似乎提前驗證了那句「四條腿的桌椅不吃,兩條腿的爺娘不吃」。

  即便能吃上肉,那時肉食的做法你也未必會習慣。看看《禮記》中為周天子列出的「八珍」,所謂的「淳熬」「淳母」,都是把肉醬用動物油脂煎熟,分別澆在大米飯和小米飯上,其實就是肉醬蓋澆飯;「漬」是把新鮮牛肉切成薄片,用酒腌漬,佐以醋、肉醬、梅漿等生吃;「為熬」是把生牛肉去掉筋膜,反覆捶打,揉進鹽、薑末、桂皮,風乾後生吃;最詭異的是「肝膋」[liáo]:取一隻狗肝,外麵包上一層「膋」(狗的腸子外面的一層網油)烤熟,加上小塊的狼的脂肪,和稻米一起熬成粥。

  主食有所謂的六穀:稻、黍、稷、粱、麥、苽[gū]。稻當時主要在南方出產,中原不算常見;由於石磨還沒出現,麥粒也很難被碾成麵粉,大多數人還是只能吃整粒蒸熟的麥飯;「稷」(小米)才是當時吃得最多的主食,人們將它和代表土地的「社」相提並論,當作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兩樣事物,「社稷」就是這樣來的;黍是如今的糜子,粱是優質的小米,苽是菰米。

  

  它們被蒸成飯,放進一種圓口雙耳的青銅禮器「簋」中,北京那條著名的餐飲街「鬼街」,就是這個「簋」字。它總和鼎搭配出現,不過比鼎少一隻:周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肉食是白水煮熟的,沒有任何味道,主食同樣如此,於是與之搭配的各種肉醬就登場了,它們被稱為「醢」[hǎi],原料種類超越想象突破天際:魚肉、兔肉還算靠譜,鹿肉、大雁肉就讓人好奇了,更誇張的是還有蝸牛肉、蚌肉、螞蟻卵……天知道都什麼味。另一種調料是腌鹹菜「菹」[zū],韭、菁(蔓菁)、茆(蒓菜)、葵(冬莧菜)、芹、菭(苔菜)、筍是七種「菹」的原料。這些「醢」與「菹」都被裝在名為「豆」的食器中,和鼎、簋並列,但數量多得多,周天子吃飯時要足足用二十六件「豆」。

  林林總總的食器擺放在「案」上,按《禮記•曲禮上》的規定:左邊放魚肉,右邊放切好的大塊肉;主食在左,湯放右;切細了的熟肉放外側,肉醬放里側……當時既沒有餐桌和椅子,食客們也不會圍坐在一張餐桌前,而是各自跪坐在席子上,人手一案,各吃各的,這種分餐制實行了2000年之久,直到宋代才被「會食制」取代。

  就餐時,筷子是專門用來夾「羹」(湯、粥)里的菜的;要吃肉,需要將一把尖勺一樣的「匕」插在肉上,將肉從鼎里取出來,再像西方人那樣把肉放在一塊青銅砧板上,用小刀將它切開,再蘸調料吃。「匕」就是匕首的前身,那砧板叫「俎」[zǔ],鴻門宴中的「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說的就是切肉的這個動作,不過這種場面是發生在飯局中,而不是人們一貫以為的后廚里。

  飯碗同樣沒有,那時都是直接下手抓飯。不過這絕不代表食客可以不顧吃相,《禮記》有一系列吃飯的禮節:不洗手不許把飯攥成團,也別把吃不了的飯放回器皿里,也不要用筷子。其他還有:喝湯不要喝得滿嘴都是,也不可以大口喝,也不要直接喝腌漬的肉醬(真不怕齁);吃飯不要吧唧嘴;不要當眾啃骨頭,也不能把骨頭丟給狗,更不能當眾剔牙……

  酒也必不可少。早在商代就有了酒,紂王曾「以酒為池,懸肉為林」,「為長夜之飲」,不過這時的釀酒技術不高,一般都是黍、秫[shú]煮爛后加上酒母釀成的,過程很短,更沒有經過蒸餾,這導致酒釀好后常摻有雜質,需要過濾,才有「濁酒」的說法;尤其是酒的度數非常低,還往往帶些甜味,充其量也就相當於啤酒,所以古人才會動不動就「斗酒詩百篇」,鴻門宴上樊噲更能一口氣喝一斗酒,《水滸傳》「智取生辰綱」那節,楊志帶領的軍漢們甚至買酒來解渴。

  酒具種類倒很多。宴飲時,酒會盛在「尊」、「壘」[lěi]等容酒器里,喝的時候倒在「爵」、「觚」[gū]、「觶」[zhì]、「觥」[gōng]等飲酒器里。其中「爵」最為著名,由於只有貴族才有權使用這種酒器,到了後來,「爵」索性演化成不同等級的封號,春秋時期,天下諸侯就被分為公、侯、伯、子、男這五等爵,秦國在商鞅變法后也推出了二十級軍功爵。

  有時酒喝多了,貴族們也會失態,《詩經•小雅•賓之初筵》就描繪了筵席中醉酒吵鬧的場面:「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屢舞僛僛。」——賓客們喝醉酒後,大呼小叫,把籩[biān]、豆等食器都碰亂了,跳舞也跳得東倒西歪。這或許是他們難得釋放個性的時刻。

  作者簡介:張不叄,秦史寫作者,著有《大秦將軍》、《秦朝穿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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