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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家庭的經濟史:一兩銀子的購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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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白銀我們都不陌生。《水滸傳》里,魯智深、史進、李忠三人在酒店裡閑聊,看到賣唱的金家父女。魯智深可憐他們,自己「去身邊摸出五兩來銀子」后,又對史、李二人說:「借些與俺。」史進二話不說,「去包裹里取出一錠十兩銀子」;李忠則摳摳索索地從「身邊摸出二兩來銀子」。
  「魯提轄看了,見少,便道:『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小小一幕,便把明朝不同階層的經濟狀況展現得一清二楚(《水滸傳》的故事發生在北宋,但社會風貌反映的是作者生活的晚明)。表面上看,史進豪爽,李忠小氣,高下立判。但史進家是大財主,出逃時帶了全部家當,十兩銀子不算什麼;魯智深是中級軍官,五兩銀子也算是將近一半的月薪呢;李忠呢?是一個打把勢賣藝的平頭百姓,這二兩銀子沒準兒就是他十天半月的辛苦錢,白銀不好賺啊。
  白銀戰勝紙幣
  白銀在晚唐初露貨幣化苗頭,到北宋成為一種通用的定價參照物,主要被用於帝王賞賜、政府開支、百姓課稅,以及對官員的賄賂。
  僅就賄賂而言,很容易看到白銀的優勢。試想,你要賄賂一個官員,是推著一車銅錢好呢,還是懷揣一袋銀錠好?前者招搖過市,估計不是膽大包天的官員還真不敢收。
  同樣,在還沒有產生錢莊的時代,一個北京的商人帶十萬貫錢到廣州做生意,真是無法想象的艱辛旅程。市場呼喚一種體積小、價值大,又不輕易貶值的貨幣,從宋朝起開採量就大增的白銀,自然脫穎而出。
  朱元璋當皇帝后,將北宋政府的用銀方法全部繼承,但不準民間流通,大力推廣所謂「大明寶鈔」。老百姓不是傻子,他們不會相信一張紙上寫「一貫」,就真把它當一千個銅錢。
  在流通中,「一貫」的紙幣,實際購買力通常不足面值的一半。明朝中葉,紙幣信用徹底破產,到了「新鈔一貫,時估不過十錢;舊鈔僅一二錢」的地步,以至「棄之市肆,過者不顧」——行人看見地上掉了張百元大鈔,都懶得彎腰去撿。
  以集權著稱的帝國政府,也不得不向經濟規律低頭。正統元年(1436年),剛剛即位的明英宗,或許是出於收買人心的目的,宣布廢除祖宗之法——禁銀令。從此以後,白銀成了市場上的主幣,銅錢、紙幣降為輔幣。
  一兩銀子合多少人民幣
  同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一樣,作為貨幣的白銀,主要被鑄成「元寶」。古人不用錢袋,船形元寶便於纏在腰間,「腰纏萬貫」就是這麼來的,真在腰上纏一萬貫銅錢,土豪也得累死。
  最為常見的50兩元寶,面額太大,平時交易只用《水滸傳》中好漢買酒的「散碎銀子」。元寶上刻有產地、重量、經手官吏、工匠姓名等,通常能有五六十字。
  銀錠上傳達的信息非常重要,因市場上流通的元寶都是合金,含銀量不同。如清朝北京有松江銀,上海有二七寶銀,長沙有用項銀……全國約有100多種。後為方便流通,康熙時規定了作為單位的「虛兩銀」——紋銀,純度935.347‰。還需要說明的是,所謂「一兩」在各地的重量也不同。通常而言,明清時一兩銀子重37.3克。
  是不是有點複雜?在銀元進入中國前,想要花銀子,先得驗成色、再稱重量。花起來也很複雜,破整的時候,商人們還要用大剪子剪,用小秤稱過。
  將白銀換算人民幣,通常是以米價為中介。不同時期,各個地區的米價差異頗大。黃冕堂《中國歷代物價問題考述》中搜集的數據顯示,一石米的價格,明朝從兩三錢到一兩,清朝從五六錢到二三兩,都很常見。
  如果用嘉靖年間均值0.8兩/石、乾隆年間均值1.5兩/石的米價來分別計算明、清兩朝的銀價。則明清時期1石約合0.1立方米,1立方米大米約為800千克,現在全國米價大致5元/千克。這樣算下來,一兩白銀在嘉靖時相當於500元,在乾隆時相當於267元。這幾百年間白銀購買力跌了幾乎一半,這是因為隆慶開海后,南美、日本的白銀源源不斷輸入導致的。
  社會中上層的高薪
  在古代,官員是當之無愧的高收入階層。以清朝來說,官員的俸祿包括白銀和大米,其中一品文官白銀180兩,九品白銀33兩。雍正以後,官員有「養廉銀」這一合法津貼,通常是俸祿的幾倍,乃至幾十倍。
  拿所謂的「七品知縣」來說,他們的年俸是白銀45兩加大米22.5石,約合白銀90兩。而一個知縣每年的養廉銀有600—2000兩。依照張仲禮《紳士的收入》一書所說,加上附加稅「火耗」等,一個知縣的年收入有白銀3萬多兩。但這些收入很多都要賄賂上級,真正到手也所剩無幾。
  讀書人就是當不了官,一直做教書先生,工資也相當可觀。大學者到書院去做「山長」(校長),通常一年有幾百兩收入。曾國藩平定太平天國后,重建了南京的鐘山學院,給予山長的待遇是年薪984兩白銀,包括正式工資、伙食補貼,以及過節費。
  晚清山西士紳劉大鵬的東家也很不錯,給他開了白銀100兩的豐厚報酬,還為這位老師配了一個僕人。但劉大鵬並不將之視為理想工作,自言「為糊口計耳」。其實劉大鵬比另一位同行朋友幸運多了,那位朋友一年教五六個學生,一人交「束脩」1600文,加在一起不過白銀十兩左右,每個月僅靠一兩白銀養家。
  清朝徽州的生員詹元相,除塾師的工作外,主要投資土地當地主。如康熙四十四年,詹元相「支銀四兩五錢,買賢生弟樓下埞田租六秤,田皮一秤」,第二年他再將「庄基山田皮五秤」租了出去,得銀「一兩九錢五分」。詹元相有這樣的土地至少11塊。所謂「一秤田」,即能生產一秤(9—15千克不等)糧食的土地。詹元相的土地名義上能有幾十兩收入,但實際很難如數拿到,佃農時常有抗租行為,經常還得打官司收錢。
  平頭百姓的辛苦錢
  那麼耕種詹元相土地的佃農,一年忙忙碌碌,到頭來能有多少回報呢?江南土地分散,沒有什麼大地主,「自種租田三五畝」的情況很普遍。對生產所得,佃農與地主通常是對半分。少數情況下,有的佃農能獲得全部收成的80%,有的僅能拿到15%,這是由佃戶掌握生產工具的多少決定的。如果佃戶的農具、耕牛、種子都借自地主,又怎麼好意思在年終時多分稻穀?
  詹元相的「庄基山田皮」既收1.95兩白銀的租金,那租戶所得也大致相當。這個租戶顯然不會一年僅種這麼一小塊土地。張履祥《補農書》說「上農夫一人止能治十畝」,而徽州畝產糧食328斤,一個農民年產3280斤,自己落一半,約17石,合白銀25兩。這還不算家庭中的婦女們,通過織布等副業獲得的「外快」。
  種經濟作物來錢快,古人也懂。福建南靖縣的邱雙租種了一塊甘蔗地,一年租金為白銀2.4兩。收穫的甘蔗後來賣了番銀17元,大約合白銀14兩左右。這麼一算,邱雙的地租不過是收成的17%。平均下來,一兩白銀恰是邱雙每月的收入。
  在紳士、自耕農以外,明清兩朝還有工資日結、月結的短工,一干一年的長工。清朝19個省區中,東三省禁止內地移民,人口較少,用工成本最高,通常一年需白銀9—15兩。內地工資以經濟發達的江浙地區為最高,平均一年6—8兩,陝西、山東、湖北等大多數地區在4—6兩左右,待遇最差的是甘肅、廣西、貴州,一個長工干一年只能得到1—3兩。這就是說,清朝一個長工要賺一兩白銀,最少要一個月,最多幾乎一年。
  短工雜役的薪水比長工多不少。萬曆年間,宛平縣縣令沈榜的《宛署雜記》,記錄縣政府的收支。他說,雇傭沒有技術的雜役,比如「打掃夫、短夫」,日薪是白銀0.03—0.04兩;有技術的,如「油漆匠、裝釘匠」能有0.05—0.07兩的日薪。
  至於醫生,西門慶家請大夫看病,少則給白銀二錢,多則有三五兩。當醫生看來在什麼時代都是高收入者。
  明清時普通工人的平均月薪都在一兩白銀左右,但因白銀實際購買力發生變化,清朝工人的生活水準較之明朝有所下降。
  衣食住行真不貴
  錢是掙了,一兩銀子能做些什麼呢?
  一生用度,無非衣食住行,侯會在《食貨金瓶梅》這本書里搜羅了不少實例,展示了晚明社會的生活百態。
  先說衣,《金瓶梅》里的常峙節窮困潦倒時,西門慶資助了一筆銀子。常峙節給妻子買「一件青杭絹女襖、一條綠綢裙子、一件月白雲綢衫兒、一件紅綾襖子、一件白綢裙兒」,為自己買「一件鵝黃綾襖子、一件丁香色綢直身」,這7件私人定製服裝,再加上「幾件布草衣服」,一共花去 「六兩五錢銀子」。
  對於這次消費,常峙節老婆說:「雖沒便宜,卻值這些銀子。」這麼算下來的話,一件比較好的衣服,大約也要1兩銀子,也就是今天的500元。真正昂貴的衣服,還要數李瓶兒那件貂鼠皮襖,值白銀60兩,3萬元。
  「吃」,《宛署雜記》中記錄說,豬肉每斤白銀0.02兩,牛羊肉每斤0.015兩,1隻活雞0.04兩,5斤重大鯉魚0.1兩,燒酒每瓶0.05兩等。當時1斤約相當於600克。在這種物價標準下,《金瓶梅》里下飯館都極便宜。侯林兒與陳敬濟在酒館里點了「四盤四碟,兩大坐壺時興橄欖酒」,以及「三碗溫面」,總共花了「一錢三分半銀子」,也就是0.35兩白銀,一百多塊人民幣。
  房子讓當代人操碎了心,在古人卻不叫個事。網上曾流傳一個段子,說賣炊餅的小販武大郎都住得起兩層小樓。其實真相是,潘金蓮把釵子賣了十幾兩銀子,「典」下了「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第二層是樓,兩個小小院落,甚是乾淨」。所謂「典」是武大郎從房主那裡獲得使用權,房主保留產權,可在一定期限內贖回房產。雖不是買,但幾千塊就能在縣城裡,幾乎無限期地住上獨立小樓房,那是相當的划算。
  那時的「商品房」,也不會讓工薪階層望而生畏。西門慶幫常峙節買的「前後四間」房,只花白銀35兩。用明朝工人每月1兩的平均工資算,節衣縮食幾年,也能全款買房了。當然了,陽谷只是山東一個小縣城,房價相對北京這樣的大都市,一定是便宜不少的。
  說完了衣、食、住,再看看古人出行的花銷。轎子是老爺們出行的必備行頭,潘姥姥到西門慶家,給潘金蓮賀壽時,租了一頂轎子。潘姥姥進門找女兒要六分銀子,付轎子錢。潘金蓮聽了怒道:「我那得銀子?來人家來,怎不帶轎子錢兒走!」吵吵半天,最後還是孟玉樓「向袖中拿出一錢銀子來」,才把轎夫打發走。潘金蓮還不肯罷休,數落老娘:「你沒轎子錢,誰教你來?賃出劃劃的,教人家小看。」其實六分銀子不過0.06兩,30塊錢人民幣,明朝「打的」實在不貴。
  古人消費多奢侈
  當然,古人也有娛樂生活。明末大臣陸文衡在他的《嗇庵隨筆》里說,萬曆年間,藝人演一場才「一兩零八分」,后「漸加至三四兩、五六兩」。有一次,陸文衡請人搭台唱戲,已經是「價至十二兩」,如果有女藝人蔘演,要另加「纏頭之費」。折算成人民幣,6000元就能請幾個小明星到家裡開演唱會。
  如果僱人唱不過癮,還能直接買到家裡來,想什麼時候聽就什麼時候聽。潘金蓮九歲時被賣到王招宣府里,十二三歲就會「描眉畫眼」、「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要買這麼一位才藝雙全的少女,只要30兩。現在幾萬塊一個的越南媳婦供不應求,但在大明朝,15000元就能領一個「潘金蓮」級別的美少女回家。
  在古人所有消費中,買官恐怕是最貴的。《紅樓夢》里,寧國府的賈珍想給兒子賈蓉「捐個前程」,拿1000兩銀子賄賂太監戴權,買了「五品龍禁尉」。戴公公與賈家關係向來不錯,這還是友情價,那「襄陽侯的兄弟」花了1500兩才當上同樣的官。書中交代,這「龍禁尉」共有「三百員」,是個不大不小的虛職,月薪一兩的老百姓如果要買,得省吃儉用一百年。
  在流通白銀的明清時期,城市中的一個普通人大約每月能賺到一兩銀子,買大約100千克大米或30千克豬肉,或者一件私人定製時裝。在一個普通城市,省吃儉用存上十年八年銀子,也能買房,過上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
我拿你當人看,你卻學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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