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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門論簡義16-14》 民國唐大圓著 凈空法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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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表於 2018-4-11 18: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18-4-11 18:35 編輯

【百法明門簡義】上述五十一種心所,吾人日用常行中,皆不出其範圍。其八識心王,亦如世主之深居九重,而不易得見者也。所以者何?如眼識緣色境時,唯最初一剎那時,不起分別,方名性境現量,乃是眼境心王之作用。及彼剎那過後,至第二剎那,即有五俱意識隨起,代之起計度分別。
七識八識都是相當的深,不容易覺察的到,這裡比喻君王住在深宮裡面不容易與外面接觸。舉例來說,眼根接觸色塵,最初一剎那時間非常短暫,這個時候心裡面完全沒有起分別,屬於性境現量。但是在第二剎那以後,變質了,就是心所與心王聯合起來起作用。聯合起來之後,心王雖起作用不問事,心所當家,造善造惡全是心所做主。王所顛倒啊,所以才出亂子!佛菩薩有沒有這些心所呢?如果他們沒有心所怎麼度眾生呢?怎麼示現那麼自在呢?可見他們也有心所,心王當家作主,清清楚楚知道哪個心所起什麼作用?好比國王對於手下大臣,叫什麼名字?辦什麼事情?擔任什麼職務?有什麼事情交代就可以辦,國王做主啊,大臣服從於國王。而在凡夫位上顛倒了,國王對於底下的大臣不知道姓名,也不曉得幹什麼事情,結果底下大臣當了家了,王反而當不了家了。這是凡夫的境界,迷惑顛倒啊!學佛就是學覺,覺了之後心王當家做主,心所為我所用。這是說王所起作用的情形。

【百法明門簡義】意識之相應心所,復有五十一,皆得相應。以是應知吾人於眼見耳聞鼻嗅舌嘗身觸等時,不必是眼耳鼻舌身等心王作用,簡直是意識代起作用;又不必意識作用,或即五十一種心所,雜然代起作用。由此吾人於二六時中,常在心所中流轉不息,遍行五心所,固不待言,其修行人或多別境及十一善法,具縛凡夫,強半是根本煩惱及隨煩惱,或四不定。
五十一個心所唯與第六意識完全相應,第六意識作用非常之大,然後喧賓奪主。我們是不是眼見耳聞呢?不錯。實際上眼見耳聞的作用意識取而代之。意識是不是真正代得了呢?代不了。意識又被五十一心所取而代之,代表又有代表。意識不是直接代表,是間接代表。我們現在二六時中,哪個叫心王?哪個叫八識?哪個叫六識,統統不知道。誰當家呢?就是心所當家,完全是他們起作用,這才迷惑顛倒啊,生死輪轉。

修行人別境與十一善心所力量比較強,可見心王依舊不能當家。幾時心王當家,那就稱得上是大修行人,不是普通修行人,你有相當的功夫了。功夫淺的修學程度不到的,還是心所當家,不過是善心所比較強一點。一般凡夫當家作主的是煩惱,根本煩惱隨煩惱或者四不定,真正主宰自己命運的就是這些心所。修行人也不過是別境五心所十一善法,這十六個心所比較強一點,所以不能見性啊!


【百法明門簡義】心王失御,心所弄權,太阿倒持,一身擾亂,故禪宗每問主人公在何處,或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蓋即求八識心王之一見而已。(拙著有八識本體即真如論,可參看)
這是比喻心王不能做主不能控制駕馭心所,心所喧賓奪主。太阿是古時寶劍的名字,倒持就是把劍柄被別人拿到了,比喻朝綱混亂。禪宗問主人公是誰?就是阿賴耶識。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是什麼?就是八識心王,這是真正的自己。不能算是最真,只能說是實在的,實在有這麼個事情。心王心所,統統是無形的心理現象,是心之體用,沒有跡象可尋。它是真還是假呢?假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但心所之相是虛妄的,心王之相還是虛妄的。唯獨阿賴耶識半真半假,它有實體,其餘統統沒有。它們統統以阿賴耶為本體,是阿賴耶變現出來的境界,精神的世界,心理的現象。這是無形的,下面講色法,色法是有形的,有形的也是虛妄的,都不真實。

【百法明門簡義】三色法者,非心王心所,乃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相。譬如日與星之本體是心、心所,而其光則所現影相之色法也。
              心王……日……無影相
              心所……星
                 色……光……有影相
如上所表,則應知山河大地等之色法,皆是心王及心所有法所現之影相也。
色法不屬於心王,也不屬於心所,它是王所變現出來的幻相。文中把心王比作太陽,心所比作星星,心王心所沒有影像,但是太陽星星放光,光是影像,這是比喻色法。色法怎麼來的?佛在經上給我們說明,大致歸納為三點。第一點,我們將靈明覺知的心性迷失了,迷了以後將靈明覺知的心變成了幻虛空,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空間。這就是無明,無明不覺生三細,無明排在三細相之先。真空是靈明覺知的,是光明的,大光明藏。我們現在這個太虛空,你把太陽拿掉月亮拿掉星星也拿掉,一片黑暗啊,這就是自己的無明。幾時無明破了,沒有日月燈光,你看世界也是一片光明,那就是無明破了。

這個境界永遠是光明的,定功深的時候偶爾也現這個境界,不常現,我們在《高僧轉》裡面常常看到有這些事情。真正用功看經的人,他在那裡看經,一心一意讀誦,把時間忘掉了。天黑了他不知道,還在那裡看,字字分明在那裡讀啊。旁邊一個人說,天都黑了你還在看啊,一聽見這句話一個字都看不見了。這是看經讀誦他沒有分別外面的明暗,心定在一個境界里。一聽說天黑了,心所起來了,果然一個字都看不到了。象這些境界修行人常常有的。

第二點,象《楞嚴經》所說,無明結成四大妄色,這是說明色法乃是受想行識所造。本論裡面心王心所造的,心王心所就是五蘊後面四蘊,受是前五識,想是第六識,行是第七識,識是阿賴耶。如果配合百法講呢,受與想是五遍行裡面兩個心所,行包括了剩下四十九相應心所,加二十四不相應行,識就是八個識。色法是這樣變現出來的。第三就是唯識學家常講的,見分求境界。眼見有能見,就想求一個所見。有能就有舍,能求的念頭不舍,所求的境界必然現前。所求境界從哪來的?就是能求的心變現出來的,所以一切色法是心裡變現出來的。離開了心、心所決定沒有色法。色法是虛妄的,絕不是真實的。

【百法明門簡義】此色法約五根六塵計之,可分十一種。
                                      色法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二所現影故)└六塵…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一分
【百法明門論篡】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色塵。七聲塵。八香塵。九味塵。十觸塵。十一法塵。
此列十一種色法也。言色者。有質礙之色。如木不能入石。故名質礙。有顏色之色。謂青黃等所顯之色。識所依之根唯五。謂眼耳鼻舌身五根。乃八識攬地水火風四大所成內身。為有知色根也。識所緣之境則六。謂色聲香味觸五塵。亦是四大能所八法所造。為所受用境。其法塵乃外五塵落謝影子。屬六識所變。一半屬心。一半屬境。此十一法通屬八識之相分境。以即心心所二所現影。故下隨次釋之。

這是將一切物質現象歸納為十一類:五根六塵,把一切萬法都包括在裡面了。六根裡面意根是末那識,它屬於心法不屬於色法,所以講色根只有五根。色法是心王心所現的影像而已,哪有真實的色法呢?我們了解這個道理,還要執著色法是真實的,還要執著分別不肯捨棄,那就錯誤了,變成法執了。

【百法明門簡義】何知五根六塵皆色法耶?凡色法變礙為性,謂變壞而且有礙。如是亦可分色法為三類:一有見有對,謂可看見亦有對礙者。二無見有對,謂不可看見而僅有對礙者。三無見無對,謂不可見亦無礙僅有變壞義者。
凡色法都是無常的,它會變壞而且有障礙。如是可分色法為三類。
第一類:有見有對。我們能夠看到,也有障礙的作用。比如眼見色塵,色塵現的相有障礙,這是有見有對。
第二類:無見有對。這是一類的物質,看不見但是有對礙。比如無線電波,我們看不到,但它有相對有障礙。
第三類:無見無對。這一類色法見不到也沒有障礙,不是跟我們對立的,但是它有變壞的意思。譬如我們做夢,你做夢我看不見,與我也不妨礙。你那個夢是什麼法呢?其實還是色法,雖然無對礙但它會變壞,夢一會兒醒過來就沒有了,所以它也屬於色法。
色法有變壞有礙兩個意思,只要佔著一個,就屬於色法。下面舉了一個很好的比喻。

【百法明門簡義】今察五根六塵皆包括前二類,法塵一分屬后一類,故皆為色法。五根等亦可分二:一浮塵根。如肉眼耳鼻等,有形相可見,亦能與他物相礙者,但此無發識之作用。二凈色根。即附著肉眼耳鼻等,上有發識之作用者,但此無形相可見,僅能與他物相對礙而已。
                       ┌─ 有見有對……浮塵根。
               色法 ┤    無見有對……凈色根。
                       └─ 無見無對……法塵一分。

浮塵根雖然有見有對,但不能發識。凈色根是無見有對。無見無對是法塵一分(法處所攝色)。
有人主張凈色根是神經系統。把凈色根看作神經系統,很難講圓滿。現在醫學很高明,把頭腦打開神經一條一條看得很清楚,這是有見有對。所以神經系統是有見有對的色法,畢竟還是浮塵根。我們自己沒入這個境界,究竟什麼是凈色根?很難斷定。如果一定執著是神經系統,恐怕靠不住,只是暫存一說而已。

【百法明門簡義】又凈色根雖有發識之作用,然根有根之自種,識有識之自種,惟識種將起現行時,必以現行之根為依,借根相助之力,始能起自現行。如是根對於識,謂之增上緣。今作一喻,以明根識之關係。
如圖,盆中之花,從自種子發生,即識。但花種必藉盆中水土之助,方能發生,即凈色根;然水土等非花盆之儲載不可,故此盆亦可比浮塵根也。

這就講到阿賴耶識的種子了。根有根的種子,識有識的種子,根與識的種子並不混淆在一處。下面這個圖是比喻。花盆好比是浮塵根,盆里那些土壤好比是凈色根,花好比是識。這就是說,凈色根要依靠浮塵根,而識是凈色根裡面發的。識雖然有自種,還是要依靠凈色根才能發出來。用這個來做個比方。

【百法明門簡義】問意根何以不為色法?答意根即第七末那,屬八識心王之心法,故非色法。
六塵皆與六根相對而立,如色塵對眼根等。但色塵是有見有對,聲香味觸四塵是無見有對,而法塵一分,則又為無對無見。蓋對意根之法處約有二分:一分屬心法、一分屬色法。今言法塵一分者,即法處所攝色法,非法處所攝心法也。
                        ┌─ 一分………心法。
                 法處┤
                        └─ 一分………色法。

意根就是末那,末那所對的法塵有兩分。一分心法,是它內執第八阿賴耶見分為我,除這一分以外都是色法。末那所執著的我,是遍及所執性。八識阿賴耶見分是實在的,而它誤會以為有一個我相,這個我相是假的,遍及所執性。這就好比晚上走路看不見踩到一條繩子,以為是蛇。繩子是真的,好比阿賴耶的見分。從繩子立刻起蛇的念頭,蛇就好比是法處所攝心法。有沒有呢?沒有。意根所對的法處所攝心法主要是我見,純粹的遍及所執性,根本沒有我,遍及所執以為有我。這是法塵裡面心法和色法大概兩分的情形。下面看心不相應行法。

【百法明門簡義】[四]心不相應行法者,謂此等諸法,非心法,非心所有法,非色法,然從彼三位法之分位上而假立者。譬如有甲乙丙三人,今取甲之首相,乙之身相,丙之手足相,而合畫為一人之相,以其各取一分,故曰分位;以其畫成之相,故曰假立;以其取三人不同之相而畫成一相,故本論言三位差別也。
二十四不相應行法全部是假立的,沒有自體。它是從前面三法(心法心所法色法)互相起作用當中,現出這麼多事情來。這些事情是有的,但是是假的不是真的。這些假事可不能執著,你要執著這些假的事相,以為是實有的,就會障礙見性。我們學佛的目標是明心見性,對這些假相要明了。只要在這些假相上不迷惑,有這些假相也沒關係,不礙事。

【百法明門簡義】又相應即俱起之義,惟心法與心所有法,得同時俱起,故名相應。此法二十四種,皆不能與心、心所俱起,故名不相應。又遷流之法名行法,行蘊所攝之法,亦分二種:一諸心所有法,與心相應,名心相應行法。此二十四種不與心相應,故名心不相應行法。

依照論典裡頭的解釋,相應就是同時俱起,隨著連帶起來的這叫相應。這二十四種不會與心法心所法連帶起來,所以叫不相應。又行是五蘊里的行蘊,從遷流的意思講,這二十四法屬於行法。行法有兩種:心相應行法、心不相應行法。這二十四種,是不相應的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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