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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53歲時離婚娶23歲「小龍女」,前任逼他答應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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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煮酒溫史

  金庸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的武俠小說家,他的小說得到了無數人的喜愛,關於他的作品我們是耳熟能詳,但是關於他的感情生活,知道的人恐怕就不是很多了。金庸一生其實有過三段婚姻。

  金庸的第一任妻子叫做杜治芬,在這段愛情和婚姻中,受到傷害的是金庸,是杜治芬受不了苦離開了他,因此金庸迷把杜治芬稱為讓金庸傷情的「小黃蓉」。

  金庸和杜治芬的愛情萌芽於1947年的杭州,那時金庸在《東南日報》工作,兩人於1948年10月舉辦婚禮,許君遠是證婚人。

  對於杜治芬,金庸是愛她的,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出來。金庸曾以「林歡」的筆名寫影評、編劇本,這個筆名的來歷,他本人沒有作過任何說明。杜治芬的弟弟杜冶秋說,「林」是因為他們夫婦兩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個「木」字,雙「木」成「林」,而「歡」是他們當時男歡女愛、生活幸福的寫照。

  可惜杜冶芬在香港的幾年,金庸忙於工作,沒時間陪她,她一個人在家寂寞無聊,生活過得不愉快。最後她獨自回了大陸,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金庸在74歲時回憶起這段感情,依然眼含淚光說到:「是她背叛了我」。

  

  金庸的第二任妻子叫做朱玫,被稱為性格剛毅的「趙敏」。

  朱玫是記者出身,美麗能幹,還懂英語,比金庸小11歲。可以說朱玫是那個與金庸共患難的人,他們的大兒子查傳俠出生的時候,正是金庸創辦《明報》之際,這個過程是充滿艱辛的,而朱玫更是成為《明報》最早也是唯一的一個女記者,她是用行動來支持著金庸的事業。

  《明報》的發展過程中,金庸全力以赴,日日夜夜忙個不停,後來他和朱玫育有二男二女,朱玫不但一人承擔起了照顧四個孩子的責任,每天還要給金庸送飯。

  兩人這一段相濡以沫的歷史是很難得的,1976年1月《明報月刊》十周年,金庸寫下《「明月」十年共此時》,回憶「明月」初創:「我妻朱玫每天從九龍家裡煮了飯,送到香港來給我吃。」筆下充滿溫情。

  只是待到《明報》穩居香港大報地位的時候,他們的婚姻卻出現了裂痕,最終走向離婚。

  朱玫很能幹,對工作很認真,甚至有點固執,兩人時常因為工作大吵,或許傷了金庸的自尊心,於是出現了婚外情。兩人離婚後,朱玫在孤獨和凄涼中度過了後半生。

  

  金庸的第三人妻子叫做林樂怡,金庸迷稱她為「小龍女」

  林樂怡是金庸和朱玫婚姻之中的第三者,金庸正是因為她而選擇和患難與共的朱玫離婚。

  林樂怡和金庸相識於1976年10月,那一年,金庸年僅19歲的大兒子查傳俠因與女友吵架,一時想不開,在美國自殺身亡了。傷心落魄的金庸走進了位於香港扎角的麗馳酒吧,獨自一人對著牆壁喝悶酒,引起了正好在這家酒吧做兼職的林樂怡的注意,林樂怡認出了金庸的身份后,鼓足了勇氣走到金庸面前說:金庸先生,我很喜歡您的武俠小說,特別是《神鵰俠侶》,我已經看了好幾遍了。酒喝多了傷身體,我們都等著您寫出新的作品呢。」

  聽到23歲的林樂怡這樣安慰自己,金庸覺得心裡暖暖的,便把自己的煩惱和林樂怡說了,林樂怡的真性情和值得信賴的品質也吸引了金庸,年齡相差29歲的兩個人就這樣成了忘年之交。

  兩人相識不久后,金庸生了一場病,林樂怡主動去照顧金庸,使得金庸很快就痊癒了,之後林樂怡要離開,金庸忍不住拉著她的手傷情地說「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樂留下了一句讓她考慮兩天就慌忙離去了,兩天之後林樂怡跑來告訴金庸要一輩子和他在一起,這一回反而讓金庸猶豫了,因為他還有妻子朱玫。

  最終金庸還是決定離婚娶林樂怡,離婚的時候朱玫提出了兩個條件:一是金庸付一筆錢作為補償;二是該林樂怡要去扎輸卵管,才可與金庸結婚。第一個條件金庸毫不猶豫答應了,第二個條件朱玫無疑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金庸也答應了。

  就這樣金庸和林樂怡簡單舉辦了婚禮。兩人結婚後一直沒有傳出有孩子的任何消息,金庸應該是履行了對前妻的諾。後來金庸出訪時總是有林樂怡的陪伴和照顧,這也許就是人們心目中「神鵰俠侶」的現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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