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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如何才能獲取真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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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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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失真誰之過?網路時代如何才能獲取真實信息?——網友質疑武漢媒體為何專報假新聞】(本報主編橘子)武漢網友反映,翻閱1998-2016年的武漢晚報、楚天都市報等報紙,發現報道的新聞很多都在撒謊。長江日報回復:我們為此感到汗顏和慚愧,但要說我們當年的報道是撒謊,是幫助官員給老百姓畫餅充饑,這個說法我們不接受;當年發布的這些新聞(投資40億元以上的12個大新聞僅1個屬實沒爛尾),都是一些重要會議上官方發布的,這個過錯不是武漢晚報造成的。沒錯,溯本求源,這筆賬只能記在政府頭上。武漢晚報扮演的是政府傳聲筒的角色,是中共武漢市委報,辦報宗旨要求具有鮮明的黨性、群眾性和指導性。此非個案。無論地方媒體還是全國傳媒,假新聞司空見慣且源遠流長。大躍進時人民日報「早稻畝產三萬六千九百多斤」,迄今仍是謊言的經典。人民日報老社長鬍績偉說:人民日報除了日期是真實的外,其他全是假的。人民日報是黨的喉舌,國家最高級官媒,如果沒一句真話,反推之就非常可怕,說明是政府在一直忽you民眾,因官媒和政府互為表裡。希特勒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說:「大眾傳播媒介只能是黨的工具,它的任務是向民眾解釋黨的政策和措施,並用黨的思想理論改造人民」;「報紙的任務就是把統治者的意志傳遞給被統治者,使他們視地獄為天堂」。可見,專zhi政府通過輿論宣傳工具教化和統一民眾思想很正常,關鍵看民眾是不是具有自我辨識能力,是否甘願接受這種洗腦。科技改變世界,現在已是網路信息時代,政府過往的宣傳機器遭受重大挑戰,官媒已不再一家獨大,數以億計的自媒體如雨後春筍,積極參與到信息的傳遞中來。面對信息洪流,當局視同洪水猛獸,不惜巨資對外高築長城防火qiang,對內各種網路管控。但時過境遷,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無論官媒如何獲得巨額補貼,也掩飾不了日薄西山;也無論網路如何被封鎖,只要民眾願意,就可以自由擷取於眾多自媒體。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牆裡鞦韆牆外道,一切均在民眾的自我選擇!橘子早報

據工人日報9月22日報道,31歲的外來工張強(化名)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在微信群里發了一句開玩笑的話,卻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一句玩笑話惹這麼大麻煩,真後悔。」日前,他對記者說。
2016年9月4日晚,張強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半壁店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沒有任何回應,繼續聊其他話題。
然而,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了張強,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歸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機和電腦,發現除了微信群發布的那句話外,張強沒有其他關於恐怖主義的言論。
《工人日報》記者注意到,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時福茂對記者表示,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張強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一案。6月13日,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強法制觀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內以發布信息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被抓獲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無違法犯罪記錄,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不能認定為情節輕微。最後,法院判決張強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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