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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4)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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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45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11-27 08:22
所以要門當戶對嗎。
回復 舉報 [ 44樓 遊客 (24.194.x.x) ] 發表於 2019-11-8 20:38
「簽署婚前財產公正後,也代表男方婚後財產是和女方共同奮鬥的,要分享的。」我理解,不論婚前簽了什麼,以簽署之日為限。婚後財產則是50/50,屬於結婚證的法律範疇。
回復 舉報 [ 43樓 遊客 (71.225.x.x) ] 發表於 2019-11-8 11:24
緣份吧。
回復 舉報 [ 42樓 ccacer7921 ] 發表於 2019-11-8 10:52
操,還TMD「侮辱」,看看哪個不是騙來騙去,有有無心騙,有心機騙,有因一點小矛盾就開騙,誰不知國人是世界上說得最好做得極最差到處挖坑騙來騙去的世界?!在中國基本不存在侮辱人格概念!還TM裝清純!
回復 舉報 [ 41樓 純潔喵 ] 發表於 2019-11-8 10:19
這樣也好,大家都安心
回復 舉報 [ 40樓 SAGFS ] 發表於 2019-11-8 10:15
===中國有中國的傳統,還有女方一旦婚後發現早不是處女是否男方因此翻臉?  婚前財產公證也有另外一面好處,萬一中紀委查到財產大有問題,女方可以解脫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142.179.x.x) ] 發表於 2019-11-8 07:18
婚前財產公證絕對必要(特別是男孩母親創造出來的產業)。 這樣的女孩(和她的父母)不能要!
回復 舉報 [ 38樓 遊客 (50.4.x.x) ] 發表於 2019-11-8 03:40
在這件事情上,冷靜地想一下,其實男方還是挺坦蕩的,直接說了實話而已;要不然,心中明明有顧忌,索性除了一套婚房及家電物品以及汽車這類消費品,其它大宗貴重財產全部放在男方母親名下也就了結了——如果這樣處理,女方在婚後一段時間之後發現,雖然家庭里肯定會有煩惱,但那時也許孩子都有了,女方的結局多半也是無可奈何,暗氣暗憋罷了;這樣看來,男方現在提出婚前財產公證還真是很真誠的。歸根到底,還是兩家的門戶有明顯落差,搞不好女方父母在財產上是有心結的(應該不是貪圖,而是怕被親家看不起,一種自卑上的自尊),所以一看到婚前財產公證,正好戳到心結上,反應必然敏感……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47.41.x.x) ] 發表於 2019-11-8 02:31
法律應該規定:婚前財產公證和(各種情況下的)離婚協議要同時寫好才能登記結婚。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96.47.x.x) ] 發表於 2019-11-8 02:17
婚前財產公證以後應該作為法定程序之一,不做不讓結婚,可以大大減少離婚糾紛
回復 舉報 [ 35樓 遊客 (198.208.x.x) ] 發表於 2019-11-8 01:55
婚前財產公證 is must!!!
回復 舉報 [ 34樓 遊客 (142.3.x.x) ] 發表於 2019-11-8 01:50
男方這是應該的,沒看出有什麼錯。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165.225.x.x) ] 發表於 2019-11-8 01:37
女方禮貌撤出吧,沒什麼可糾結的,你可以養活自己就不需要這種男人。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19-11-8 00:52
美國這邊,很多夫妻婚前都簽,即使不是那麼富有,而且婚後,有各自獨立的銀行帳戶,一般有兩個共有的帳戶。除非女的是家庭婦女,那樣,根據州法,婚後的所有財產,50/50。如果一方要簽,一方不肯,基本上就是一拍兩散了。沒有什麼不肯簽又逼婚的。這女的,覺得是侮辱,離開這男的就是了。你以為貝索斯,再婚的話,不要婚前公證。人都得保護自己不是,越有錢越是如此。為錢而嫁,看看奶茶吧。又是一對貪而賤的賣閨女的濫贓父母而已。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73.223.x.x) ] 發表於 2019-11-8 00:23
中國大概沒有生前信託的法律吧!如果有,他的父母把財產付在信託基金里 ,那麼他就不用煩了。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75.156.x.x) ] 發表於 2019-11-8 00:11
中國人不大喜歡做婚前財產公證(章子怡當初就是做財產公證鬧翻的)有錢人有本事賺那麼多錢   都相當聰明 國內離婚率那麼高  你過一兩年因為某種原因鬧離婚 想分走人家的一半財產  做夢吧,郭台銘結婚是做了公證的。劉強東的太太如果離婚 只能拿到5塊錢………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137.186.x.x) ] 發表於 2019-11-8 00:04
很多年輕人的財產不是自己賺來的,是父母給的,拿了父母的財產,做婚前財產公正很公平,如果女方是被要求方,也可以立即説明,簽署婚前財產公正後,也代表男方婚後財產是和女方共同奮鬥的,要分享的。男方也不要再有媽寶的想法。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69.60.x.x) ] 發表於 2019-11-7 23:50
合理要求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50.4.x.x) ] 發表於 2019-11-7 22:28
又一個談錢傷感情的例子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75.58.x.x) ] 發表於 2019-11-7 22:00
這男人有精神病,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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